湖南省部分高校“体教结合”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现状与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3)12-000-02

摘 要 本文结合湖南省部分高校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现状,阐明了“体教结合”的定义、特点、取得的成就,分析了高校体教结合中存在的问题,并有效地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高校 体教结合 竞技体育人才

“体教结合”是将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相结合的体育人才培养方式。高校实施“体教结合”可以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为培养高素质全面发展竞技体育人才创造条件。本文主要是对湖南省部分高校“体教结合”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现状进行分析,为推进湖南省高校竞技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以及高素质全面发展的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一、“体教结合”概念的简述

(一)“体教结合”的定义

“体教结合”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训练、为国家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劳动者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一项新的重要举措,是整合体育、教育等资源而实施的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措施,体现了体育、教育事业最根本的培养目标符合人才培养的内在要求[1]。

(二)“体教结合”的特点

“体教结合”是将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与学校教育相融合,以学校教育为载体,以竞技体育人才全面发展为重点,整合体育资源和教育资源,保证运动员在接受运动训练的同时也接受文化教育,使文化教育与专业训练同等重要。

二、高校“体教结合”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现状

(一)高校“体教结合”取得的成绩

1.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以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师范大学等高校为例,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衡阳师范学院体育系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史志强和张亮夺得赛艇男子2000米双人双桨金牌,张亮获得赛艇男子2000米单人双桨金牌,周玉获得女子单人皮划艇500米金牌,李贵强获男子单人皮划艇500米铜牌。湖南师范大学运训专业的学生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获得跆拳道比赛团体第一名,在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中获得第七名。他们的出色表现和成功,证明了他们运动技术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也使体教结合迈出了扎实的步伐,成为了高校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成功范例。

2.培养高素质全面发展的竞技体育人才

高校为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包括场地设施、器材以及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支撑。 “体教结合”充分利用了高校在体育资源与教育资源两方面的优势,解决了竞技体育人才受教育的问题,将运动员的文化学习与提高运动技术有机结合。使竞技体育人才的文化素质和运动技术水平同时得到了提高,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全面发展的竞技人才。

(二)高校“体教结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体、教部门及学生运动员“重体轻教”

目前,湖南省部分高校在培养竞技体育人才过程中出现了教育部门和学生运动员偏向于训练,对于学习的重视程度没有训练高,体育部门只重视提高运动员的训练水平,而教育部门只重视提高运动员的文化水平,导致“体”和“教”发展不均衡。

2.学训矛盾日渐突出

运动员在训练和文化学习态度上出现了差异,他们的训练态度明显好于文化学习态度,主要是因为训练过度、文化的基础差、学习目的性不强、重视程度不高等原因,导致运动员的运动水平高而文化学习差。学习和训练的矛盾逐渐突出,制约了“体教结合”下竞技体育人才在数量和质量上的提高。

3.就业渠道较窄

高校“体教结合”培养了两种竞技体育人才,一种是运动员学生,他们的专业特别强,文化素质较低。另一种是学生运动员,他们的文化素质特别高,专业水平较低。但大部分是第一种竞技体育人才。其原因是运动员对学习不是很重视,其能力与学历不相符,学生的文化素质仍有待提高,多数学生只能在社会上谋求对文化水平要求不高的职业。导致他们的就业渠道比较窄。

4.教练员整体素质不高

教练员在体育教学和训练中起着主导作用,要使运动员取得好的比赛成绩和文化成绩,就要使教练员由“经验型”向“学习型”和“发展型”转变。目前,教练员的整体素质不能满足培养竞技体育人才发展需要,缺少全面型教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运动员成为高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

5.“体教结合”的政策有待完善

湖南省部分高校“体教结合”培养竞技体育人才面临着政策不完善的问题。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法规不是很健全和配套,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对运动员招生选拔、学籍管理、学训管理、竞赛组织等方面仍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之处。

(三)高校“体教结合”的发展对策

1.改善“重体轻教”的局面

改变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对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看法,树立“以夺标育人”为中心的“竞教”结合的新观念,科学训练。建立与竞赛相适应的灵活多样的运动员学籍管理和学习方式。提高教育部门、体育部门、运动员对学习的重视程度,使“体”和“教”均衡发展,培养高素质全面发展的竞技体育人才。

2.妥善处理学训矛盾

对运动员进行相应的思想教育,改善其学习态度,并强调“读训并重、和谐发展”的原则,合理的安排运动训练和文化学习制度,使二者的和谐发展,积极引导、鼓励运动员与文化教师和教练员进行交流、沟通。在文化学习上要求文化教师根据运动员的实际情况进行指导、补习。在运动训练上采取科学的方法。将体育科研融入到运动训练中,在提高他们竞技水平的同时,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文化课学习。

3.多方面拓宽就业渠道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开设各种类型的公共课程。给学生提高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扩展学生的知识面,使学生除了学习自己的本专业外,还可以夸学科学习。等他们毕业后能够在教育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工作。此外,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培养全面型的竞技体育人才。使他们具备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教师的能力,能够适应各种与体育相关的事业。

4.全方位提升教练员的整体素质

加强教练员再教育工作,提高其科研水平和训练的科学化程度。体育局、教育局和学校应联合创造教练员接受再教育的机会,鼓励教练员不断进行学历进修,积极引进高水平教练,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教练员执教水平和执教能力,全方位提高教练员的整体素质。

5.完善“体教结合”的相关政策

完善“体教结合”的相关政策,注重竞技体育人才的整体素质,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挑选竞技体育人才;采用不同的学籍管理制度,为运动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平台;合理安排训练和学习,注重区别对待,对专业水平高的竞技体育人才,应多开设文化理论课程,而对文化理论水平高的竞技体育人才应多开设专业训练课程,使他们的文化和专业水平同时得到提高;建立合理规范的竞赛制度,为竞技体育人才提供更多的参加高水平竞赛的机会。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湖南省部分高校在“体教结合”过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是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培养高素质全面发展的竞技体育人才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在培养过程中由于培养部门的重体轻教、培养政策不完善、运动员和教练自身的原因等也造成了一些问题。因此,需要高校认真的审视和对待,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总体而言,高校“体教结合”是培养高水平、高素质、全面发展的竞技体育人才的一条重要途径,有利于湖南省竞技体育的发展。

(二)建议

1.湖南省高校应重视对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积极引导、鼓励、督促竞技体育人才的全面发展,为他们提供各种发展的机会和学习交流的平台。

2.湖南省高校应不断探索和发现适合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方针和政策,改善和创新学习和训练方法,提高学习和训练的效益与质量,提升文化水平和竞技水平。使运动员真正在文化学习和专业训练方面有所收获。

3.湖南省高校应加强对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提供再教育的机会,建立教练员在体育系统与教育系统之间的人才流动机制,切实提高教练员的整体素质。

参考文献:

[1] 刘纯献.体教结合论[J].体育文化导刊.2010.3:74-77.

[2] 刘炳辰,孙强,章新胜.普通高校“体教结合”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探讨[J].安徽体育科技.2010.31(01):74-77.

[3] 董永利,袁建国,王建议,林秀冬.高校“教体结合”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0.36(07):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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