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采购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

【摘要】政府采购对宏观经济具有很大的调节作用,政府采购的数量和总额与GDP总量基本呈现正相关关系,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政府采购的数量和总额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所以,政府采购行为对国民经济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本文通过分析政府采购行为,强调它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并阐述我国政府利用政府采购行为对国民宏观经济进行调节,总结如何加强政府采购的宏观经济调节职能。

【关键词】政府采购 宏观经济 调节

一、引言

随着我国家经济的发展,我国GDP总量目前位列世界第二的水平,而政府采購作为一种重要的扩大经济总量的方法,它在 GDP 中的占比势必日益上升。所以,国家能够够通过实施政府采购,可以更好的加强其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促进经济结构的升级,提高国家科技水平的发展。

二、政府采购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

1.能够更好的进行社会再分配的调节活动。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进行大量的政府采购行为,可以向社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通过带有国家政策性和倾向性质的的政府采购行为,可以更好的鼓励行业优良的企业进行合理的自助活动,通过带有较强倾向性的产业结构调整活动,可以弥补在市场缺陷情况下所引起的市场失效的不足,对于区域性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可以通过财政支出的手段,通过政府采购给予一定的政策性导向活动。有些时候,政府可以通过法规和政策的引导,加强对绿色环保产业的投入和相应的采购行为,鼓励政府进行环保节能行业和高新技术行业产品的采购活动,可更好的扶持某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实现真正的经济发展,并通过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等活动,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

2.更大程度上影响社会总需求的发展。政府采购对社会总需求的的最大影响,在于社会总需求出现不足的情况时,通过加大政府采购的方式扩大社会总需求;而在总需求过大时,减少政府采购,以此能够实现政府在社会总需求方面的反周期调节。政府的行为通过相对具有导向性的政府采购支出活动,在更大程度上对社会总需求产生一定影响。当然,由于政府采购的产品和内容一般主要是是日常所需的一般性货物和服务,其数量和品种都相对稳定,难以随经济使其进行调整和重新安排。即使大型项目,比如一些基本设施的建设,也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长期性的计划,而不能够随便将其用作反周期经济工具。

三、我国利用政府采购对国民宏观经济的调节的基本情况

所以在起初,我国进行政府采购原因,就是为了在更大程度上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更好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未能充分认识到它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而在近十年以来,尤其是六七年以来的法制化、制度化的规范,政府采购在各项政府工作当中已有了巨大成效。特别是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已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得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地开展相应地采购工作。随着实践活动的发展,我国政府逐步意识到可以在经济活动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功能,并通过制定和使用有关的法规规范,对政府采购进行促进。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相关的实践和规定法规在执行方面十分不乐观。因为在政府采购中,其采购人一般为相对独立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由于其职能有一定的倾向性,所以这些政府机构有自身相应的购买习惯和采购喜好,而采购资金来源是财政支出,有别于其自有的资金。这就使响应政策、法规号召,优先考虑宏观调控要求的驱动力不足。通常情况下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是以保障自身的需求和偏好为前提的,对于资金的节约、产品供应商的选择方面向政策、法规倾斜并不敏感,最终会导致更乐于采购成熟的进口高价产品,而对合理低价、技术不断提高中的国产产品并不“感冒”;甚至会采购技术成熟的非环保产品,而排斥暂时不被大多数采购人接受的环保节能产品等情况。像目前这种靠法律、法规的非强制性规定,在宏观调节中依靠微观经济主体支持的办法,效果并不明显。

四、如何加强政府采购宏观经济调节职能

1.强调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的约束作用。“绿色标准法”是国家相关部门根据政府节能与环保需要,对政府的各种采购行为制定统一的节能环保标准。这个标准不要求产品从研发开始,其全过程都要达到环保要求。所以,采购人在进行采购时,必须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工程或服务。对于供应商而言,只有其产品达到相应的节能环保标准,才能有资格和机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目前多数国家对于节能环保产品采购的要求都以标准法为基本调节方式,所以,我国采取绿色保护法,从结能和环保方面保证。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未出台十分详尽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和逐步推进的原则,我国政府采购的产品目前仅提出“优先采购”的指导性标准。所以,政府应该根据情况,适时推出强制性标准。支持在政府采购当中能够体现政策性倾向的各大领域以及中小企业等,找到一条双赢的道路进行发展。

2.以保护民族产业加强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保护民族产业、优先采购本国产品是在长期的政府采购工作中达到的共识,政府采购若想才充分发挥此职能,需要在保护本国产业的基础上,接受政府采购市场国际化、自由化的挑战,大力扶植民族产业,在逐步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压力之下,帮助民族产业为应对国内同行的要求,通过提高自身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来应对来自国内同行的挑战,并在政府鼓励对本国产品进行采购的基础下,大力发展自身实力,在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之前,提高民族工业的竞争力,来更好的应对国外同业的竞争。

3.利用政府采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政府采购可以通过对自身所需购买的产品种类、质量进行优化选择,更好的帮助引导相关产业发展的方向。但限于政府采购规模与职能有一定限制,政府采购对产业结构的采取的引导措施,应该将重点放在“市场失效”领域当中,比如高新技术产业化。一般来说,高新技术投资较多,且有较大风险,所以,我国可以将采购政策的重点转向了刺激高新技术和科技的发展,并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政策上的优惠,更好的鼓励鼓励技术创新活动,并利用政府采购政策倾向性,引导每年政府采购的财政支出向急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拓展,促进高新技术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吕雪枫.论完善我国政府采购的对策[A].新世纪行政管理研究——湖北省行政管理学会1999年年会暨“政府管理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理论研讨会论文集[C].1999年.

[2]李刚.WTO规则下我国政府采购的法律政策与机制[A].湖北省行政管理学会2001年年会暨“加入WTO我国政府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研讨会论文集[C].

作者简介:孙玲玲(1969-),女,北京,助理经济师,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研究方向:宏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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