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加强新时期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

摘 要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在深刻变化的国内外环境中,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理性信念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面临多层面的冲击,由此产生地理想信念不坚定的问题,在一些党员和党的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并呈蔓延趋势,长此以往必然会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党的战斗力,这一现状产生根源亟待我们深入探究,寻找一套加强新时期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建设的良好方法。

关键词 检察 冲击 不理想 教育

作者简介:刘洋,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湖北大学汉语言文学、法学双学士,主要从事诉讼法和司法制度的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0-148-02

一、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存在的问题

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特别是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一部分领导干部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信仰模糊、信念动摇、信心不足、信任下降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严重影响着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一)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模糊,容易受社会思潮影响动摇

极少数检察机关党员干部对西方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司法制度、价值观念如议会民主制、多党制、司法机关“非党化”、司法独立等存在模糊认识,对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错误观点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甚至有人盲目推崇西方的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以西方的政治、法治模式来评判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质疑党的领导,主张司法机关“非党化”,主张西方式的司法独立,认为这是司法规律的要求。

(二)有的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引发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一些检察人员执法为民意识不强,衙门习气严重,执法办案不尊重群众,想问题、干事情不把群众放在心里,甚至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淡忘了检察机关的“人民性”。如有的高高在上,对百姓诉求置若罔闻、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甚至利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有的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办案中不重视释法说理,也不善于运用群众语言与群众沟通交流,导致有理说不清,有法讲不明,案结事未了,甚至激化矛盾导致新的涉检上访和不稳定因素。二是一些检察人员执法不文明,办案方式简单粗暴,存在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有的侦查监督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无罪或轻罪辩解就是抵赖而加以训斥;有的公诉人员出庭公诉时言行举止不规范、不文明。如某省一州院公诉人在办理一起受贿案出庭公诉中,面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被非法羁押19天的情况时,竟罔顾事实为自侦部门的违法行为辩解,辩称“全国都是这样的”。该案一经媒体报道即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三)有的党员干部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存在偏差,不按司法规律办事,不重视执法效果

严格依法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基本的要求,但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办案行为,不仅严重背离法治原则,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还极大地损害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尽管高检院三令五申严格禁止,仍有些地方、有些干警置若罔闻,有的甚至将当事人刑讯逼供致死,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惨痛和深刻。这一现象,之所以在某些地方屡禁不止、陋习不改,究其根源乃是在于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存在偏差,领导责任没有落实。

二、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问题的原因

(一)信仰危机与政治理想缺失

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西方社会的思潮,给党员干部思想带来了极大的冲击。面临着各种思想的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特别是一方面看到苏联解体以后世界社会主义事业遭受的严重挫折,另一方面是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对生产关系的自我调整,呈现出的欣欣向荣景象。由此,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产生了“信仰危机”,滋生了社会主义前途堪忧论,错误的认为资本主义优于社会主义,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动摇,从而逐渐迷失政治方向。

(二)对党先进理论地学习认识不够深入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就是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我们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理想信念上动摇,就是因为没有把理想信念建立在科学地理论基础上,不能运用马克思主义地立场、观点、方法进行科学分析。对改革发展稳定中一些重大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

(三)世界观、人生观和理想信念偏差、缺失

作为党的领导干部,需要以正确的世界观立身、以正确的权力观用权、以正确的事业观做事,以敬畏之心对待肩负的职责和人民的事业。有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走向违法违纪、腐化堕落的深渊,从根本上讲是世界观、人生观和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除了问题,丧失了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金钱至上与极端个人主义抬头

转型期带来的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矛盾和问题,使一些党员、干部产生失落感,也使一些人的生活方式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消极思想。比较突出的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一定范围内滋长蔓延。

(五)理想信念教育严重滞后

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大时代背景下,传统的教育内容、方式方法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党员干部管理、教育、监督也面临新的挑战,而我们的教育工作并没有与时俱进。在现有的理想信念教育体系中,讲原则、概念的东西多,具体的深层次剖析少;流于形式的多,解决思想实际问题的少;教育培训覆盖面相对较窄,没有满足绝大多数检察队伍中党员、领导干部个性化、差异化的内心需求。这样陈旧、缺乏针对性的教育当然地产生出教育效果不理想,甚至队伍中许多干警对这种教育方式产生逆反心理。

三、加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的对策及思考

(一)把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形势下,我国社会思想更加多样、社会价值观更加多元、社会思潮更加多变,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频繁。特别是国际敌对势力把意识形态渗透作为对我实施西方分化战略的主要渠道和重要手段,极力推销西方政治制度、司法制度和价值观念。因此,加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应当从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入手,打牢共同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基础,确保党和国家事业的正确发展方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系统的集中体现,它反映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地核心要求,体现出政法机关地根本属性。因此我们需要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它作为检察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地必然要求,为我们检察工作健康、可持续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我们可以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让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广大检察人员的普遍意识,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做到“四个在心中”,做到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治观点、价值观念地侵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二)把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与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力度紧密结合起来

近年来,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持续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得到各级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我们还有差距,如:极少数检察人员思想不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价值取向模糊;有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有的执法不公不廉,伤害群众感情,损害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这些问题与当前部分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有极大关联,针对队伍中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我们要通过不断加大教育、监督和管理力度,加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尤其是应当着重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地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上下功夫,为保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理性信念坚定性,为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把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与完善执法管理机制和考评机制紧密结合起来

我们要按照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的部署,积极探索建立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新机制。特别是在深入研究检察机关各个执法环节,尤其是认真研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具体要求,以此完善执法办案规程,并作为执法办案管理的重点。要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工作考评机制,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通过完善执法管理、考评机制与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的有机结合,以正确的导向促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四)把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与完善监督制约紧密结合起来

要通过坚持不懈地强化对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检务督察等制度,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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