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摘要]甘肃省地方政府及个人对高等教育成本的分担能力有限,相对于全国平均水平及其他经济发达省份,他们都背负了较重的高等教育负担;高等教育生均支出较低,不能像东部发达地区大学生一样享用同等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要解决上述问题,甘肃省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考虑居民分担能力合理制定学费标准,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

[关键词]甘肃省;高等教育;教育成本

[中图分类号]G4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2)04-0122-03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而我国对高等教育成本分担问题的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理论上和实践上都不完善。我国已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要求:“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一个地区高等教育发展规模和发展模式应与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广大民众的收入水平、地区文化传统等因素有关。我国地域辽阔,地区经济和文化传统有很大差异,不宜采用统一的模式来规范不同地区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和模式。本文以甘肃省地方高等教育事业作为研究对象,原因在于甘肃省经济欠发达、地方财政资金紧张,人均财政收入较低,在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有一定典型性。本文除特殊说明外,数据均来自2006~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甘肃年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或经以上年鉴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二、甘肃省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现状分析

(一)地方财政收入低,教育财政压力大

1.甘肃省GDP水平与人均GDP水平

由表1可知,在2005~2009年间,从纵向来看,甘肃省GDP由2005年的1933.98亿元增加至2009年的3387.56亿元,增长率75%,说明甘肃省相对有较快增长,但从横向来看,甘肃省GDP与全国GDP占比一直维持在1%左右,说明甘肃省经济发展总量相对不足。甘肃省人均GDP也远远低于全国水平,仅占全国人均GDP水平的1/2左右。以上数据说明,甘肃省经济基础薄弱,在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方面承受很大压力。

2.国家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投入

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是高校大扩招的主力军,因而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必然要大幅增加。然而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没有达到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直接导致了高等教育經费投入不足。

由表2数据可以看出,2005~2009年,甘肃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高于全国水平,到2005年这一指标就已超过了4%,2009年增长到6.97%,为全国指标的约2倍。这说明甘肃省对教育事业的投入相对较高但负担偏重。“按照国际惯例,高等教育投入占教育总投入的20%,而我国高等教育占教育总投入的比例一直在10%左右。”通过对甘肃省相关数据的计算,2008年甘肃省国家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为19.47亿元,占甘肃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9.93%,因此甘肃省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依然不足但相对负担偏重。

3.地方高等教育事业费拨款压力

由表3数据可见,甘肃省一般预算收入总额以及地方高等教育事业费总额偏低,但甘肃省教育事业费拨款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为5.86%,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2.26%。同时相比较而言,甘肃省教育事业费拨款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高于北京、上海、江苏(3.33%)、浙江(2.8%)等东部发达地区及省份。这充分说明,甘肃省对地方普通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视,但甘肃省对地方普通高等教育事业的负担偏重。

(二)居民人均收入低,家庭教育成本负担重

表4为2005~2009年甘肃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较分析,显然甘肃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表现得更为突出,大多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0%以下。而2009年甘肃省农村人口比重为67.35%,显然,甘肃省家庭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能力非常弱。

2009年,甘肃省生均学杂费5231元,占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比为43.85%,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75倍,这大大超出了甘肃省居民的承受能力,特别是农村居民背负了非常重的高等教育负担,他们的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可能会使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发生巨大变化。

(三)教育经费收入结构单一

目前的研究认为,高等教育的成本应该由政府、受教育者个人及其家庭、社会组织来共同承担。根据公共财政理论,高等教育是准公共产品,政府、学生与社会等都是受益者,都应对高等教育进行投资。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高校的学生收费就成为除政府财政投入外的第二大经费来源渠道,表5为甘肃省地方高等教育收入结构的分析。由表5可以看出甘肃省2004~2009年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收入持续增长,但主要表现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事业收入的大幅增长,社会捐赠经费和其他收入几乎没有增长。2009年甘肃省国家财政性经费与事业收入之和占整个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总收入的96%左右,而社会捐资助学及其他收入来源仅占整个高教育经费的约4%,民办学校中举办者投入甚至为零。

(四)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偏低

高等学校的生均教育经费是教育经费总额对学生总数的比值,能够较真实地反映教育经费实际水平。生均教育经费高则表明教育教学资源或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有保障,从表6可知,甘肃省在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在总量、事业性经费支出、基建支出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9年地方普通高校生均教育经费支出最高的北京市,生均教育经费达36674.54元,是甘肃省10908.5元的3.36倍。甘肃省的大学生尽管付出的个人成本不低,但却不能像东部发达地区的大学生一样享用到同样优质的高等教育。

三、甘肃省教育成本分担现状改进对策

(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2009年,甘肃省有普通高校34所,其中中央部委属普通高校2所,占普通高校总数的5.88%,地方部门属普通高校32所,占普通高校总数的94.12%,而地方高等学校教育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负责,财政资金捉襟见肘的甘肃省对教育投入相对则较少。2009年,北京地方高等学校国家财政性资金101.86亿元,而甘肃省仅为22.84亿元,差距高达约4.46倍之多。而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北京为586685人,甘肃为361490人,差距仅为1.62倍。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机制的不完善造成各地区教育发展的不平衡。

同时,随着大学毕业生的自由流动,甘肃省每年都有大部分的毕业生流向了经济发达地区。周永革、徐云卿、唐志强对甘肃省某高校大学生就业意向的调查显示,有20%的毕业生选择到大城市就业,有42%的毕业生选择在沿海地区就业。孙百才、李发军对甘肃省已签约毕业生的调查数据显示,西部地区生源占到84.9%,而愿意在西部地区工作的仅占56.7%,在东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22.2%,在中部地区工作的占21.1%。这些高素质的人才推动了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为当地创造了更多的财政收入,并进一步加剧了区域间收入差距与教育发展的不平衡。

因此,对于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机制带来的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不公平,可以通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来改变区域间高等教育投入的不平衡现象。既然存在着欠发达地区的高校毕业生不断流向了发达地区,为它们创造了更多的财政收入的情况,那么,用经济发达地区征收的税款并以转移支付的方式向欠发达地区追加教育投入就是可行的。

(二)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2009年,甘肃省高等学校事业收入18亿元,占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总收入的42.64%,是除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外高等教育投入的重要渠道。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人们的认识比较一致,但关于高等教育是否收费、如何收费等问题却有很大争论。反对收费的依据是教育公平是一种起点公平,高额的收费使经济困难的家庭和学生被排斥在高等学校校门之外,从而导致弱势家庭不能改变弱势地位。而主张收费的依据是,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私人承担部分教育成本,符合市场经济下准公共产品成本的“受益分担”原则。以上两点都忽略了居民对高等教育成本的分担能力。有研究表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学费负担水平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成本相对偏高。

经上文分析,2009年甘肃省生均学杂费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75倍。因此,考虑到甘肃省经济发展水平,高等教育的收费政策应更多兼顾受教育者的分担能力,制定合理学费标准,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等相应的制度安排,解决学生个人的教育成本负担。

(三)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

在甘肃省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中,除国家财政性拨款及事业收入外的各项收入合计在1亿元左右,2009年为1.37亿,占总投入的3.25%。企业投入、社会捐资以及高校的自我创收能力非常欠缺。甘肃省应运用各种措施引导企业、社会对高等教育的投入。

一是鼓励企业分担高等教育成本。企业是高等教育毕业生的主要需求者之一,理应分担高等教育的成本。企业对高等教育投资的主要形式有开办民办民营高等学校、开设培训基地、捐资助学以及投入研究经费等等。赵志华、吴长莉、赵晓兰认为企业对高等教育投资具有长远和近期的收益,同时既可获得直接效益也可获得间接效益。二是倡导社会捐助高等教育事业。现阶段,甘肃省捐资助学的氛围不浓,社会各界对捐资助学的重视程度不够,我们应完善关于向高等院校捐赠税收优惠的法律,学校设立基金会加强高等院校接受捐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等,促进高校筹集社会资金工作。三是提高高校自身创收能力。高校应发挥自身人才密集和技术优势,搞好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等增加收入,通過合作研究、专利转让、联合研究、兴办科技产业等方式与企业合作,吸引企业资金投向高校,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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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百才,李发军.西部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研究——以甘肃省的实证调查为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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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赵志华,吴长莉,赵晓兰. 企业对高等教育投资的收益分析[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1,(5):9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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