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年制教学及法学教学相关问题的思考

【摘要】高等教育的发展应以适应和满足社会需求为重要内容, 我们培养的人才要有走向国际市场的观念和全球意识。从培养目标的素质结构来看, 要熟悉我国国情, 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 丰富的专业知识, 因而如何结合提高学生的外语水平来讲授专业知识, 值得我们关注、思考。

一、关于五年制教学问题的思考

(一) 关于教师

五年制教学教育作为我所在学院着力发展的一大块,其本身有着与其他高职高专明显的不同。首先, 学生都仅为15 岁左右的初中毕业生, 年龄小, 阅历少, 有些甚至无法自理学习生活这使得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感觉苦不堪言。五年制教育对象的真实状况是生源质量的总体水平偏低,这是客观事实, 我们必须正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养成, 需要正确的教育引导和合适的教育模式, 而正确的教育引导者正是广大教师。院校能否办出自己的特色学校,关键也在于教师素质的高低。教师应成为教育观念新、创新意识强、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超的人才, 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 较高的操作技能和丰富的实际教学经验,一专多能。这就要求原来的专业理论教师要深人生产第一线, 熟悉本专业的生产现场和作业流程, 并能与企业合作开发科研项目, 最大限度地提高自身的实践技能, 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成为“双师型” 教师, 以适应高职应用型技术人才培养目标对教师的要求。

(二) 关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设置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设置是五年制教育中的重点和难点,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设置一定要针对五年制学生的自身特点给予量身打造。五年制课程体系, 没必要过分强调学科体系的系统性、完整性, 在重“教法”、重共性、重智商、重技术、重科技、重继承、重理论、重知识的同时, 要结合五年制教学的定位和培养目标, 更要重“学法”、重个性、重情商、重素质、重创新、重人文、重实践、重能力, 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习。因此, 学校根据培养目标编制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和进程计划, 要充分考虑其教育定位和培养目标, 五年制教学教育的本质特征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并从社会需要和高等教育地位出发, 确定其教育定位和培养目标, 形成有别于学科型、工程型的技术复合型人才。

(三) 关于教学手段

加速教学方法改革, 尽快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 是深化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 是培养学生掌握运用现代技术, 实施创新教育的需要。

结合五年制教育对象的真实状况, 形成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中心, 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的教学模式。以“能力本位” 为主, 教师应坚持基础理论够用为度, 适当降低对理论课的学习要求, 强调理论知识的实用性, 减少推导过程和高难度的技巧性习题, 以解决课时少和经典理论高深而导致学生难以掌握之间的矛盾。建立模块式、开放式的实践教学体系, 有效地提高课程开发的有效性和先进性。实践课程要形成相对独立的体系, 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实践教学一定要把对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与职业素质的培养有机结合起来, 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实行启发式教学, 启发学生积极思维, 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式, 培养学生敢于大胆质疑, 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树立终生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 重视利用网络技术和运程教育方式, 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在教学过程中, 要千方百计地培养学生善于提问, 善于质疑, 敢于发表与众不同的见解, 甚至与教师不同的看法, 着力培养学生在求异过程中有所发现, 有所创新。要因材施教, 丰富教学组织形式。可以采用教师个别教学, 并全天开放图书馆、实验室、语音室、计算机房等, 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空间。教师应创造条件进行现场教学, 对照实物进行理论教学, 不仅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 而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教师要改革教学方法。在教学实践中, 教师可以采取研讨式教学法, 它既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岗位能力, 又能使学生学会学习, 适应学习型社会终身教育的要求。重视考试内容和方法的改革, 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制度, 不同的课程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应增加试题的灵活度以重点考核学生理解、应用知识的能力, 在平时增加小论文的写作、分组讨论合作学习、课堂几分钟小考等, 为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奠定基础。要把课程终结考试与过程考核中学生取得的成绩, 作为判断学生成绩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双语教学问题的思考

由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不同, 在教学上更要以职业需要为基础, 采取更为灵活的教学方式, 强调职业性、应用性、实践性。同时, 要加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笔者自1996 年执教以来, 曾先后担任过英语和法学以及经济生活的教学工作。在英语教学过程中,笔者有一个深切的体会。笔者执教的法学院学生大多把英语视为基础学科, 在思想上把英语和他们的专业人为地分裂开来, 但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笔者认为更严重的导致学生排斥英语学习的另有其因, 那就是现行的英语教材。从许国彰到大学英语, 内容上大都和专业课程分离,这让他们对学习英语的必要性产生了怀疑。因为他们常会发现, 即使学了这些课程, 他们仍然甚至有可能不知道“时效”、“无因管理” 该怎么用英语来表达。特别是在国际私法的教学过程中, 这种感触更多。国际私法是一门以涉外民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学学科, 这决定了其实践者必须面对至少两国的当事人, 因此往往会遭遇两种以上的语言运用。再加上当前人类正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信息时代, 以计算机、通讯、软件为主要内容的信息革命影响了人类活动的一切领域, 它极大限度地碰撞着国际政治、经济, 同时也给人类生活方式带来剧烈的冲击。而信息的载体语言英语, 在全球化进程中的巨大作用我们是有目共睹的。因此, 笔者一直觉得, 如果把这两者在学习的过程中能有机地结合起来, 那显然有利于培养懂外语、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有利于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竞争的能力。因此, 结合国际私法课程本身的特点, 我们可以考虑至少在这一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采用双语教学。诚如《开展一、二、三的教学改革活动》中所言, “教师必须理直气壮地宣传‘知识就是力量’ 的真理; 开展‘教法’ 与‘学法’的同步改革和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的同步开发。必须改变传统的‘你讲’、‘我听’ 的灌注式、封闭式的教学模式, 确立精讲、巧练、自学、多学、快学、乐学的现代教学观,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造力。教会学生学习, 教会学生生活, 教会学生做人”[1"], 而不是消耗他们的兴趣。

(一) 实施中面临的困难

什么是双语教学, 不同国家甚至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理解。笔者对其的界定是: 在教学过程中一方面使用汉语, 同时以英语进行教学的一种教学模式。具体到本文而言, 就是在国际私法的教学过程中, 同时使用汉语和英语。让学生既掌握国际私法的专业知识, 又掌握英语在此专业的具体应用, 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

当然, 实施过程中会有困难。而这些困难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教师和学生。

苏霍姆林斯基曾这样说过, “教师所知道的东西, 就应当比他在课堂上要讲的东西多10 倍、多20 倍, 以便能够应付裕如地掌握教材, 到了课堂上, 能从大量的事实中挑选出最重要的来讲。” 尽管我们也都认为, 现代教师的知识才学必须精深广博, 不但专业知识要精深, 而且其他学科的相关知识也要广博。但现实仍然严峻, 因为要在国际私法教学过程中同时运用汉语和英语, 一方面要求教师精通专业知识, 同时对教师的英语水平要求很高。而现实情况是, 专业教师专业知识储备雄厚, 教学经验丰富, 但大多数人即使英语基础好的也欠缺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并不能把自己的所想用英语准确流畅的表达给学生, 更不用说用英语和学生就课程内容展开讨论和辩论。而英语能力强的那些老师, 大多数又欠缺专业储备。这使得我们的愿望遭遇到严峻的挑战。至少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 这个障碍很难消除。

我国的学生学习英语的经历, 可以说是投入无穷大,收获极其小。很多人学了十几年的英语, 仍然是英语盲。当然这不只是学生的问题, 学和用的严重分裂导致了学生在英语学习上的惊人的资源浪费。但是, 全球化及信息化都要求我们真正地掌握英语这门世界性的语言, 我们要想办法真正地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 把英语学习渗透到学生专业课学习的过程中, 也许是条出路。可以预见, 前途无限光明, 但道路无限曲折。

(二) 解决困难的设想

陶行知先生说过: “唯其学而不厌, 才能诲人不倦;如果天天卖旧货, 索然无味, 要想教师生活不感到疲倦是很困难的了。” “所以我们做教师的人, 必须天天学习, 天天进行再教育, 才能有教学之乐而无教学之苦。” 开展双语教学, 要求教师具备专业的英语口语能力和扎实的专业储备, 我们可以考虑开展师资培训工作, 选派教师赴外国进修, 但这肯定是项耗时费力的巨大工程。而随时有一批批学生需要学习、毕业、融入社会, 因此, 当下可以考虑先从国外引进需要的教学人才, 开展有效的教学工作。当然,从长远来看, 教师自身需要有自己的规划, 学校也要推动教师水平的提高, 为推动双语教学提供积极的支持。

高等教育要关注学生个人的高等教育需要, 高校的教学活动要有利于学生的就业, 学生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要适合社会需要, 有利于他们今后在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取胜, 并能为他们的继续教育奠定知识和能力基础。在教育实践中, 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不断再生, 而教师的专业发展应与他们日常的教学工作紧密结合[2]。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专业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需要和谐的氛围。腾守尧教授认为, 人的潜力既不处于先天领域, 也不处于后天领域, 而是处于先天与后天的边缘领域[3]。当今教育发展一体化的趋势是学校、学生、教师的共同发展与提高,这要求教师随时根据社会的需要、学生的需要调整自己的学识结构。为了那些求知若渴的学子, 教师需要付出精力、时间和爱, 尽量使自己能尽早胜任双语教学工作。当然,像笔者所执教的职业学校, 师资本身紧张, 不可能有专门的培训时间, 教师更要付出超常的努力。“所谓价值不是源于需要, 而是源于期待。不仅仅我们自己想要, 别人也想要, 并且想要的是正确的。价值是超越了某一瞬间、某种状态下产生的需要的抽象化了的准则”[4]。我们要相信自己的付出是有价值。

学生的个体情况千差万别, 学校要尽量加强学生的基础文化素质教育,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在国际私法双语教学过程中, 教师用双语讲授, 学生用双语思维, 师生用双语交流, 这对学生同样具有挑战性。如果教师能尽量地用最简明的语言向学生讲授国际私法中的经典案例, 同时借助互联网、多媒体与学生互动, 应该会有意想不到的成效。正如麦凯和西格恩教授所言: “双语教育的代价无论多么昂贵, 它都比不能进行双语教育所要付出的社会代价要低。” 当然, 最坏的情况是, 我们可以考虑开设国际私法双语教学的选修课, 实行弹性化教学, 使之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在这个过程中, 比较其与传统教学的优劣, 学生也会有自己的认识。不过, 我们最终的目标仍是要推行国际私法双语教学。

【参考文献】

[1] 孙棣华.现代教育锦囊[M].广州: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 25.

[2] 李方, 钟祖荣.教师专业标准与发展机制——教师专业化国际译文集[M].北京: 北京出版社, 2004: 13.

[3] 朱小曼.新世纪教师教育的专业化走向[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 211-215.

[4] [日] 筑波大学教育学研究会著, 钟启泉译.现代教育学基础[M].上海: 上海教育出版社, 1986: 92.

【作者简介】党竹琴(1974-), 女, 陕西人,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教研室, 副教授, 硕士学历, 研究方向: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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