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月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举行“2017年吉林省暨长春市食品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邀请相关领导、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新闻媒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参加,与全国同步组织宣传月分会场活动。(吉林省、长春市食药安委成员部门及相关单位)

(二)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巡礼采风”宣传活动。组织省内主流媒体,对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县(市、区)、示范园区进行深入采访报道,全面展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重点项目取得成果。(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培训活动。组织各市州食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有关负责人、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骨干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体系、追溯体系建设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我省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作人员管理水平。(省工业与信息化厅)

(四)开展诚信从业专题宣传活动。对我省食品工业诚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改造升级,针对全省婴幼儿乳粉企业增设专门版面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业诚信平台建设。组织我省诚信体系试点企业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开展诚信从业和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等宣传活动,扩大诚信建设的影响力,提升企业诚信意识。(省工业与信息化厅)

(五)举办“检验机构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社会公众、高校学生走进食品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实地观摩水产品、粮食、预包装食品和餐饮食品的检验操作,了解食品安全技术监督常识,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科学认知。(省水利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

(六)开展水产品技术咨询和质量安全宣传活动。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水产养殖企业进行面对面技术指导,邀请水产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向部分渔业生产企业赠送技术资料;组织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掌上媒体科普等形式,广泛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省水利厅)

(七)组织诚信守法经营公开承诺活动。组织渔业生产企业签署责任书,公开承诺依法诚信生产、自觉接受监督;发布水产品质量安全倡议,积极倡导诚信从业风气,引导渔业生产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省水利厅)

(八)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咨询宣传活动。结合《农药管理条例》实施,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宣传,在吉林农网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内容,在《吉林农业》刊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省农委)

(九)举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及群众代表现场参观疾控中心重点实验室,展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进展,介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流程,展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检测方法、仪器设备,宣传风险监测建设相关进展成果。(省卫计委)

(十)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消费体察活动。发挥消协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邀请普通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协理事、消费维权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参观食品生产或流通企业,开展互动交流,现场解答消费者疑问;召开座谈会,讲解食品消费维权知识,调动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性。(省工商局)

(十一)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全方位主题宣传活动。指导省电台、省电视台、各市(州)广播电视台结合频率、频道特色和栏目定位,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客户端等媒体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做好食品安全月的宣传报道工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十二)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专题宣传。组织全省17家财险公司在校园、超市、高校、饭店、企业等地通过播放视频、发放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食品安全责任险功能作用及工作进展和成效,积极推动重点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中国保监会吉林监管局)

(十三)开展“吉林好粮油”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引导消费者建立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理念,服务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粮油消费需求;邀请公众参与互动交流,提升消费者对粮油食品安全信心。(省粮食局)

(十四)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举行“吉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上线运营”启动仪式,开通“吉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短信信息推送平台”,开展畜产品安全法规、科普户外宣传,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发布活动。(省畜牧局)

(十五)开展涉牧科技下乡服务活动。组织行业内质检机构和相关专家深入养殖场(户),开展速测和技术指导咨询活动;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活畜交易市场,开展法规宣传和违法案例宣教活动;利用“吉林现代牧业网”信息平台,开展技术咨询、热点答疑活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和技术信息;在《吉林牧业》杂志开设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专栏。(省畜牧局)

(十六)组织铁路一线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人员深入站段一线,开展现场咨询服务和科普宣传,举办旅行方便食品现场检测活动,向旅客介绍铁路食品监督抽检情况和安全保障措施;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行动”,对铁路站车食品安全保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教育食品经营单位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沈铁长春办事处)

(十七)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宣教活动。组织全省餐饮服务监管人员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政策,培训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一步提升我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八)举办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业务培训。宣传贯彻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指导全省保化监管人员熟悉监管实务,强化监管能力,促进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增强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了解与认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九)开展“12331·守护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组织监管人员、食品专家走进校园、社区,与学生、社区居民互动,讲授食品安全知识,介绍“12331”投诉举报平台职能,发放宣传手册,观看宣传片和公益广告,集中宣传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提升12331公众知晓率和认知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十)组织“食品安全守望者”推荐活动。配合总局开展人选遴选、上报工作,展现基层人员风采,传递“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理念,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共同“守望安全”的责任与激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十一)制作刊播食品安全科普节目。围绕真假食品鉴别、食品消费提示、食品抽检信息、食品谣言粉碎等内容,组织摄制系列科普节目,在社会媒体和政务网站等媒体刊播。(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媒体)

(二十二)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持续推送科普宣传信息;推广“寻找笑脸就餐”APP,扫码获取全省餐饮单位权威信息;组织参加“全国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十三)依托便民服务站开展科普宣传。围绕宣传主题,印制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播放科普短片、發放宣传资料,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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