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邦是最好的教师

青少年社会教育源于青少年的“生活帮助”和“教育援助”,是政府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的一种有组织的教育活动,具有教育性、公益性、对策性和多样性等特点。发展青少年社会教育有助于开启民智、化民成俗,有助于解决影响教育发展的诸多社会问题。在加强社会管理的视域下,必须规范青少年社会教育领域,整理旧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机构与设施,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形式。

青少年社会教育;历史经验;启示

王雷,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社会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随着社会转型及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社会教育表现出了新的特点与趋势,社会生活中影响人身心发展的教育性因素也逐渐组合成新的格局,面对这些变化,探索新的应对之策便显得尤为迫切。我们不妨从国情与民情出发,以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视角反观我国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发展,从中探寻些许启示。

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基本特征

“社会教育”这个名词,最早是由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在1835年提出的,其最初的意义与“社会帮助”“生活帮助”“教育照顾”等相关。教育家们认为,社会教育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在学校以外对青少年弱势人群实施“社会的与国家的照顾”。在竞争激烈、信仰失调的工业社会,尤其要提倡社会的养护与照顾,“应该对不幸的青少年及受伤害的青少年予以生活帮助”[1]。

我国普遍使用的“社会教育”一词始于民国,其目的是管理学校教育以外的通俗教育。那个时期,社会教育具有鲜明的对策性和公益性。随着社会教育的发展,其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了“教育管理”这个范畴,据统计,截至1931年,被认定的社会教育事业达60余种[2],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机关,阅报处、识字处、体育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救济所、养老院、孤儿院等慈善机构,以及民众学校、民众教育馆、民众补习学校等教育机关,都属于社会教育事业。

比较中外社会教育观念的产生,我们发现,社会教育是以青少年“教育援助”为起点,以政府推动为主导,民间和社会团体(组织)推动为辅助,为了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和提高国民素质,通过设置社会教育行政组织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事业。青少年社会教育是社会管理的组成部分,它实现着对青少年社会教育事业的规划、指导、组织与援助。因此,青少年社会教育既是一种社会事业,也是一种教育事业。

从含义上看,青少年社会教育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第一,教育性和对策性。青少年社会教育是一种教育管理事业,对全体国民都具有教育意义,发展青少年社会教育有助于知识的普及和公民素养的提高;它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管理事业,直面各种社会问题,并以其广泛的教育机构、设施与活动,辅助解决这些问题。

第二,灵活性和多样性。青少年社会教育通过设置各种教育机构与设施实现对各阶层人群的教育、照顾与帮助,教育的对象是广大青少年,它不像学校教育那样稳定、机械,而是通过灵活的方式、多样化的设施来组织、教育青少年人群。

第三,福利性和公益性。作为一种教育手段,青少年社会教育观念在提出之时便带有福利性和公益性,在缓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我国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历史经验与启示

当下,总结、反思我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发展的历史经验,将有助于我们把握机遇,更好地应对新的挑战。

发展青少年社会教育有助于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现代青少年社会教育观念是在工业化社会问题较突出的情况下出现的,因而它具有强烈的社会对策性,对于解决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弥补法制管理和行政管理的不足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代中国,人们逐渐认识到,发展青少年社会教育有助于中国社会的改良,也是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所不可缺少的。甚至有人认为,在当时“贫、愚、弱、私”的国民背景下,尤其应该优先发展青少年社会教育。平民教育的代表人物、著名教育家晏阳初认为,当学校教育越办越大,学校几乎代表了教育的一切的时候,学生毕业之时便是失业之时,会造成大量人才无用武之地。因此,他认为,只有优先发展平民教育才能弥补这种不足。

发展青少年社会教育有助于开启民智。近代青少年社会教育之所以能够蓬勃发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育家们达成了共识—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都与民智不高有关,提高民智有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晏阳初更是站在“除文盲、作新民”的高度推动平民教育发展。他认为:“平民教育,从文字方面,以提高民智;从生产方面,以裕民生。”[3]不仅是平民教育家有这种认识,在随后开展起来的乡村教育运动中,一些主张乡村教育的教育家也有这样的看法。在美国获得教育学博士学位之后回国从事乡村教育的傅葆琛教授在谈到“为什么要办乡村教育”时说:“我们中国现在社会上的种种扰乱,政治上的种种腐败,外交上的种种损失,都是因为民智低下,教育堕落,所以要想改造中国,第一步应该做的亊,就是提高民智,普及教育。”[4]他认为,未来是智力竞争的世界,如果中国不尽快提高民智,今后便难有立足之地。

发展青少年社会教育有助于化民成俗。化民成俗是我国古代社会教化的传统形式,它通过教育的手段和方式,使老百姓形成“良风美俗”,以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各种社会问题的解决。可是近代以后,随着封建制度的瓦解,传统的教化形式和内容在西方文化教育的冲击下逐渐走向崩溃,用什么样的形式来取代传统教化,用什么思想内容来教育民众,成为当时社会亟需解决的问题。社会教育观念产生后,无论是政府,还是其他社会有识之士,都十分看重这种新的教育形式,并尝试通过通俗教育研究会进行探索。通俗教育研究会以“改良社会,普及教育”为宗旨,设立“三股”—小说、戏曲、讲演,在“五四运动”之前的一段时期,通俗教育研究会在推动小说、戏曲和风俗习惯的改良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近代中国通过社会教育来改良民众风俗习惯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诸多有形参考和可贵经验。对于一个具有悠久文化传统的国家来说,运用社会教育的力量来弃旧创新,运用社会教育事业来实现新的“化民成俗”不失为一计良策。

目前,我国还没有综合推行社会教育的行政制度,也缺少社会教育立法,这种情况容易使一些非教育组织开展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受到冷落,进而淡化其教育功能,甚至有些教育活动已经市场化,种种状况使青少年社会教育渐渐成为了可有可无的教育领域。因此,从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视角出发,规范青少年社会教育领域,整理旧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机构与设施,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形式,是当前亟需面对与解决的重大课题。

规范青少年社会教育领域。在教育管理理论方面,明确青少年社会教育的概念,构建青少年社会教育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发展青少年社会教育学术研究;在行政制度方面,探索青少年社会教育的行政制度及方针政策,建立适应中国国情与民情的青少年社会教育制度体系;在实践层面,明确青少年社会教育实践范围和事业领域,规定青少年社会教育机构与设施的范围、职责、目标与任务。

整理旧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机构与设施。对传统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机构与设施进行重新建设,避免青少年社会教育机构与设施完全市场化。在市场化的服务过程中,青少年社会教育机构与设施不应忘记自身的社会责任和教育功能。同时,对传统的青少年社会教育实践活动,如年俗、民风、民间节日庆典等活动,要着手进行改良,赋予其新的教育形式与内容。

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形式。通过建立新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机构与设施,来满足和拉动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需要,如发展社区教育,在社区内建立特殊教育、视听教育、家庭教育、老年人教育等各种教育机构;建立综合性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机构与设施,如文化馆、文化中心等;创建专门性的青少年社会教育设施,如图书室、科学馆等;建立多种兼具公益性、福利性的青少年社会教育设施,如阅报栏、公园等。

“城邦是最好的教师。”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在《学会生存》中强调,“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有着更重要的教育作用”,“未来的教育必须成为一个协调的整体,在这个整体内,社会的一切部门都从结构上统一起来”[5]。除了历史带给我们的启示,这些包含着丰富社会教育思想的论述,同样值得思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詹栋樑.青少年社会教育学[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83:2.

[2]王雷.中国近代青少年社会教育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382.

[3]马秋帆,熊明安.晏阳初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65,33.

[4]陈侠,傅启群.傅葆琛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3.

[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学会生存[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203-204.

责任编辑/苗 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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