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内涵及时代价值

摘 要: 马克思恩格斯在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和革命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发展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是我国进行治理体制改革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理论依据,对于稳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制创新和完善国家治理方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内涵的前提下,探究其时代价值,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既要传承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又要与时俱进地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思想 国家治理 时代价值

一、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内涵

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中的国家治理是一个复合型概念,其由“国家”和“治理”两个基本范畴组成。科学界定“国家”与“治理”两大基本范畴是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内涵的重要前提。

(一)“国家”的概念界定

“国家”在不同社会时代背景下具有不同的内涵,古今中外“国家”包含的意义范畴具有一定的差异性。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中对“国家”概念的界定首先是隶属于现代西方政府意义上的“国家”概念范畴,其次才衍生出“国家治理”中“国家”概念的相对独特性内涵。

现代西方政府意义上的“国家”是区别于古代神权统治和封建王权统治国家而言的。一方面,以文艺复兴为标志的人类自由主义、自我意识、理性主义的觉醒是现代国家产生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大众文化的迅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现代国家的产生。人们开始将自身的发展作为关注与思考的中心,放弃对神权和王权的绝对崇拜。由自我思考催生的自由主义逐渐占据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产生对传统王权的质疑。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推动资产阶级开始谋求更多的政治权力,要求建立更加符合人类自身发展的公权力体系。以启蒙运动为标志的资产阶级思想解放运动直接开启了对封建国家的反抗,人们开始探索新的国家政治形态。孟德斯鸠在著作《论法的精神》中首创“三权分立学说”倡导君主立宪制政体,为现代西方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根基。卢梭主张“人民主权”,认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权力的行使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同时,其著名的“社会契约论”深入研究了政府权威的合法性基础,成为现代西方国家权力建构的基础。总之,现代意义上的国家统治的目的、权力来源和统治方式均不同于古代神权和封建王权统治国家。首先,现代政治国家统治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人的完善与发展。其次,现代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是人们通过理性的契约方式选举组成各类公共权力机关。最后,现代国家较多的通过选举出来的公权力代表行使管理与服务社会的职能。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对现代国家的意义有了初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界定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中的“国家”概念才具有切实可行性。国家治理思想中的“国家”内涵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构成主体方面,不再是单一的公权力掌控者,而是由政府、社会组织、个体公民在内的众多成分作为主体的概念范畴,其主体的实质是以人为基础构成的不同公共领域的社会组织,这体现了国家主体多元化和以人为本的特征。第二,在国家治理客体方面,其治理的对象随着国家主体的不同而不同,客体的本质就是国家主体之间的问题及其衍生问题。在新的社会背景下,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的客體趋向更加复杂、内容更加多样化,具有时代性特征。第三,在国家权力来源方面,国家治理权力既不同于神权国家和封建国家的统治权力“先验”合理性,又区别于现代国家权力的“契约性”特征,国家治理权力来源具有多样性,主要包括选举授予、合作共识、契约订立等诸多途径。这体现了社会公民基于信任、担当等心理对公共管理和公共事务权力主体的认可。第四,在国家治理方式上,首先是多元化的主体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合作进行的,其次由多元主体构成的治理合力共同解决现实问题,即通过合作自治的方式应对社会问题。最后是国家治理主客体之间进行的双向互动,在强调主体性的同时也注重客体的调节性,以此更好地进行国家治理、维持社会的正常发展。总之,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中的“国家”意义源于现代西方国家的内涵,但又在此基础上发展适应了新的社会需求,具有相对独特的内涵。

(二)“治理”的概念界定

“治理”概念具有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其最早起源于古代词源意义上的“治理”,意味着王权统治阶级利用暴力手段和森严的等级制度达到对人民的统治,具有浓厚的优劣等级色彩。其次,随着现代国家意义的不同,“治理”的内涵也得到了发展,主要是指现代政府通过官僚制度体系对社会进行层层管理,体现出明显的单一主体性。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中的“治理”是在现代国家治理思想基础上对治理主体、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的进一步升华。

首先,治理主体的多元性。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中的“治理”最突出的特点是解决了以往国家治理思想中主体单一的问题。如果仅仅将政府作为治理主体,那么首先面临的难题就是政府能力的有限性。一方面政府工作人员只是极少数的社会成员,其工作能力、生活领域、思想智慧等相对于广大社会公民而言是非常有限的。另一方面,政府管理社会、解决问题的资金、技术、设施是非常有限的。同时,政府工作人员只是代表极少数人的利益,其工作的出发点和工作效率等都会受限,很多社会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如果借鉴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倡导的将公民社会作为治理主体,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治理能力限制的不足,但同样面临很多其他问题。首先,大部分社会组织都是人们自由自愿组成的,这就需要极其有效的管理制度,使组织成员形成合力,而非各抒己见,互相争执。其次,社会组织具有极强的开放性,深受政府政策和市场导向的影响。一方面它容易变成政府的“附属机构”,事事盲目追随。另一方面极易成为市场的“牺牲品”,紧跟市场需求,出现治理资源分布不均,造成浪费的现象。单以政府或社会组织作为国家治理的主体都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超越了单一治理主体的理念,主张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将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多方主体纳入治理主体的范畴,针对不同社会问题科学处理彼此之间的关系,扬长避短,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形成国家治理的巨大力量。

其次,治理理念的双向性。传统国家治理思想中往往将治理主体放在首位,强调治理主体对治理客体的单向“掌控”和“管理”,注重解决现存问题而忽视了对后续机制的调理;治理目标往往限制于解决眼前问题,缺乏对未来发展的长远规划。传统的国家治理思想更趋向于国家对社会事务的单向管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则进一步发掘治理客体的潜在力量,注重发挥治理主体和治理客体的双向自治力量。其一,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组织或公民群体都具有管理社会事务、解决社会问题的权利和责任,其作为国家治理主体应该充分发挥自我价值,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其二,治理具体社会事务时,不仅要因地制宜地发挥主体的作用,而且要注重客体的调节恢复能力,促进治理客体的自我调节和自我发展。只有治理主体和治理客体的协同双向互动,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治理效果的最优化。

最后,治理方式的多样性。国家治理方式是随着治理主体的变化而变化的。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中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因此其主张的治理方式具有多样性的特征。就政府(公权力机关)惯用的治理方式而言,往往包括制定政策、下达指令、颁布法令等强制性手段。就社会组织而言,其往往采取协商洽谈、合作交流、合同交易等方式涉入治理。就公民群体而言,则更多的是民主自愿原则参与治理。针对不同的社会问题,主要治理主体的不同会决定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而当多主体合作进行社会治理时,则会出现多种治理方式的协同运用的情形。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倡导多主体科学合作共治,多方式互补互利有机共治。

二、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时代价值

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是对传统国家治理内涵的进一步创新发展,对于适应新时代背景下社会治理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既要传承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又要与时俱进地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要转变国家治理理念,开拓创新治理思维。受中国深厚的历史文化影响,封建国家管理模式深深影响着人民大众的社会心理,以往的掌控、管理、统治形式给中国的社会发展带来了无形的枷锁,很多人对国家治理的认识还停留在硬性管理的层面。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全方位、开创性的成就,社会变革进入深层次、根本性的阶段。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发展过程中新旧问题和主次矛盾交织共存,迫切需要人们从思想上根本性地转变国家治理理念,开拓创新治理思维,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将以人为本作为国家治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国家治理的最终目标是保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人全面自由的发展。以人为本必须始终贯彻在国家治理工作的始终。第二,维护公平正义,统筹公平和效率协调发展。公平正义是稳定民心的关键所在,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原则。注重公平正义,才能促进国家治理的顺利进行,保证工作效率才能实现国家治理最优化。第三,重视治理主体和治理客体的双向共治,既要抓源头治理,又要求长久规划。只有充分发挥主客体的双重治理调节作用,才能彻底解决问题;只有做好长远治理规划,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治理目标。

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地位,统筹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1]。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同样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治理的总体方向的正确性、治理道路的科学性。党的领导是对总体的治理方向、重大治理政策、紧急治理形式的领导,而非事必躬亲。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原则,是治理好国家的必然要求。首先,政府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政府根据具体的社会问题制定相关对策、引领社会思潮、统筹社会资源配置等。其次,众多社会组织积极发挥治理作用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社会组织具有开放性、多样化、专业性的特征,能够针对具体矛盾发挥专业优势,并且开放的模式能够最先引进先进的治理理念和技术方法,对于治理具体社会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最后,动员广大社会公民平等自愿参与国家治理,有利于切实贴近人民的生活,解决实际问题,实现治理效果的最优化。

要更新国家治理方式,加强法治建设和信息平台的运用。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法治建设的战略目标,要求把国家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一个国家的法治化建设水平是其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法治建设的高度反作用于社会发展的水平。目前,法治建设成为国家治理体制改革的主旋律,与时俱进地转变国家治理方式才能真正完成社会治理任务。不同的治理主体贯彻法治的维度有所不同。对于各级政府的干部群体,首先要学习法治思维方式,主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引导群众理性维护法治程序,带头遵法守法,通过法治程序行使权力。对于广大社会公民,首先要正确学习法治知识,强化法治意识,合理表达意愿。其次,要善于通过法治方式维护权益,遵法守法。另一方面,在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当今社会,要取得更好的治理成果,必須学会运用互联网信息平台。高速便捷的信息技术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给国家治理带来新问题的同时,也带来更多的创新与便捷。充分发挥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有利于极大地提升国家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在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国家治理的同时,必须突出国家治理关键问题,明确国家治理重心。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国家治理面临纷繁复杂的现实问题交织共存的现状,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善于抓住社会主要矛盾,明确国家治理的重心对于新时代下快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至关重要。

三、结语

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是在现代国家和治理意义基础上发展的新的理论成果,坚持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理念的双向性、治理方式的多样化是其最基本的原则。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对我国深化治理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在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着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不仅要转变国家治理理念,开拓创新治理思维,而且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地位,统筹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要更新国家治理方式,加强法治建设和信息平台的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一脉相承,深入认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内涵,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共十九大开幕,习近平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做报告[EB/OL].http://.cn/cppcc/2017-10/18/content-41752399.htm,2017-10-18.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87.

[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31.

[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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