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编纂古汉语大型辞书时如何对待不同于传统说法的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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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古汉语大型辞书的编纂者和修订者对待不同于传统说法的新说时,应该注意防止两种倾向。第一种倾向是轻率采用没有确凿根据的新说,文章举了“关于‘圭’字本义”和“关于陈氏家量进位制问题”两个实例。另一种倾向是忽略或者拒绝采用有确凿根据的新说,文章举了“关于‘炅(热)’字”和“关于‘予取予求’”两个实例。

关键词   不同于传统说法的新说 “圭”字本义 陈氏家量进位制问题 “炅(热)”字 “予取予求”

本文所说的古汉语大型辞书,包括贯通古今汉语的辞书。我们认为,古汉语大型辞书的编纂者和修订者,在对待不同于传统说法的新说时,应该注意防止两种倾向: 一种是轻率采用没有确凿根据的新说,另一种是忽略或者拒绝采用有确凿根据的新说。下面各举两个实例加以说明。

先举例说明第一种倾向。

(一) 关于“圭”字的本义

《说文·卷十三下·土部》:“圭,瑞玉也,上圜下方。……从重土。……珪,古文圭从玉。”“圭”字为何“从重土”,难以解释,段玉裁注以“土其土”释之。《周礼·地官·大司徒》:“凡建邦国,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郑玄注:“土其地犹言度其地。郑司农云:‘土其地,但为正四方耳。’”按,圭在古代主要为贵族行礼所用,土圭只是一种用途比较特殊的圭,段注以“土其土”释“圭”字“从重土”之义,显然不够合理。《辞源》(1915)旧版“圭”字下本以“瑞玉”为其第一义项,《辞源》1979年修订版和2015年第三版将“瑞玉”之义退为第二义项,并改写了释义之语。其新加的第一义项为:

“卦”的古字。象形字。古人卜筮,必画地识爻,其下之一,象地,其上之十,一纵一横,象画之形。土上又作土,象画内卦又画外卦。因经传多借圭为“珪”,本义遂为所夺。见清俞樾《儿笘录》四。

《辞源》修订者当因《说文》“从重土”之说难以理解,故采用俞说,以“卦”为“圭”之本义。“卦”从“圭”声,在古代较早的时期,“卦”很可能是在地上画爻而成的,“卦”上古音属支部,“画”属支部入声,二字声母亦很相近,很可能有语源上的关系。但是俞樾说“圭”的字形象画地识爻其实很牵强,而且以“圭”为“卦”之古字毫无古书上的证据,显然只是一种大胆的臆测,可信度很小。

现代的古器物研究者普遍认为圭由玉戈头变化而来,相关学科如古文字学界的研究者也大多同意这种看法,有的学者并指出“戈”“圭”音近,“两字声母都是见母,戈是歌部字,圭是支部字,上古歌支两部相通的例子很多。也就是说,当实用性的兵器‘戈’转化为礼仪用器后,其取得的新名‘圭’,应该就是将原名的读音略加改变而来的”[1](陈剑 2007)。

二十世纪末以来,古文字研究者根据殷墟甲骨文“吉”字上部本作象竖立的戈头形的“ ”后来逐渐演变为“ ”的线索(参见图1),指出属于殷墟卜辞早期的花东卜辞中的“黹 ”“白 ”等器物名中的“ ”(李学勤 2004;蔡哲茂 2005),一件殷代晚期陶觥铭文所记赐物中与“璧”并提的器物名“ ”(朱凤瀚 2015),以及殷墟刘家庄殷代晚期墓葬所出的一些玉片上的朱书之辞中的器物名“ ”(王辉 1996),皆当释为“圭”(后者应即战国早期越国者旨於睗戈铭文中“ ”字的前身,当由于“ ”形所象不够明确,故加“圭”所从出的“戈”形以明其义[2])。由此判断“圭”字所从的“ ”即由本象戈头形的“ ”逐渐简化而成,[3]由于其形过简,不能以形表意且易与字形相近的“士”“土”等字混淆,所以后来加以重叠以增强字形的明确度,目前所见西周中晚期金文的“圭”字皆已作重“ ”形。(董莲池 2011)1879[4]

以上所说已是古文字学界的共识,可见俞樾之说确实不可信。《说文》说“圭”字“从重土”虽误,但以之为圭璋之“圭”的本字则不误。《辞源》(1915)旧版未引《说文》“从重土”之说,而以“瑞玉”为“圭”字第一义项,本不误。《辞源》修订者由于怀疑“从重土”之说,而从俞说以“圭”为“卦”之古字,将其列为第一义项,反而把《辞源》(1915)旧版改坏了。

(二) 关于陈氏家量的进位制

春秋晚期齐国权臣陈氏(即后来篡齐的田氏,上古音“田”“陈”音近可通)为了争取齐国民众,将家量加大,以家量贷、以公量收之事,最早是在《左传·昭公三年》(前539年)所记晏子对叔向之语中提到的:

叔向曰:“齐其何如?”晏子曰:“此季世也,吾弗知齐其为陈氏矣。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钟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

杜预在“钟乃大矣”句下注:

登,加也。加一谓加旧量之一也。以五升为豆,五豆为区,五区为釜,则区二斗,釜八斗,钟八斛。

杜注的意思是说陈氏给四升之豆增加一升成为五升之豆。豆之上的进位虽然未变,但由于豆已加大,区的实际容量由旧量的四豆变为旧量的五豆,即由十六升变为二十升(即杜注所说的“二斗”),釜的实际容量由旧量的四区变为旧量的五区,即由六十四升变为八十升(即杜注所说的“八斗”)。这样,钟的实际容量就由六百四十升变为八百升(即杜注所说的“八斛”)。豆、区、釜三量都各自加了旧量的一升、一豆、一区,“三量皆登一”就是指此而言的。杜注的说法无论从《左传》原文,还是从当时齐国的情势及家量制和公量制的关系来看,都是合理的。[6]这是关于陈氏家量进位制的传统说法。

清末的孙诒让在《左传齐新旧量义》中对陈氏家量的进位制提出了一种新说,他在引了《左传·昭公三年》晏子的话和相关杜注以后,说:

今考陈氏新量之釜,盖十斗,非八斗也。依传文,当以四升为豆,不加,而加五豆为区,则二斗。五区为釜,则一斛。积至钟,则十斛。所謂三量皆登一者,谓四量唯豆不加,故登者止三量,而钟亦即在三量之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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