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夫曼诉南非航空公司案中的评价资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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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艾滋歧视普遍存在,要消除歧视,相关立法及司法实践极为重要。2000 年南非宪法法院就霍夫曼诉南非航空公司案所做判决是反艾滋歧视典型判例。本文试以“评价系统”为框架,研究该案判决书。讨论其如何在维护艾滋患者合理平等权同时平衡各方利益,做到公平正义。这对中国反艾滋歧视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将有一定启示作用。

关键词:反艾滋歧视;霍夫曼诉南非航空公司案;评价资源

1.引言

艾滋歧视普遍存在,多国已在立法层面为反艾滋歧视做出努力,如美澳等国制定了专门反歧视法律体系。南非虽未制定相应法律体系,但在《南非宪法》、《平等就业法》和《促进平等和预防不合理歧视法》)及其他成文法律中均有涉及(孟金梅 2008)。司法层面,2000 年南非宪法法院就霍夫曼诉南非航空公司案(Ngcobo 2000)(以下简称“霍案”)所做判决是一具有重大意义的司法实践。

在我国,反艾滋歧视的司法实践之路并不平坦。从2010年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败诉到2013年第四起艾滋就业歧视案经由调解首次获赔,相关的司法实践艰难前行。对此,霍案判决或能起到一定启示作用。该案法官在维护艾滋患者合理平等权同时巧妙平衡各方利益。诸多评价资源的使用功不可没。

J. R. Martin于上世纪90年代起研究评价系统,对功能语言学进一步发展。本文就试以评价系统为框架,研究霍案判决书评价资源。

2.评价系统

评价系统,简言之即一整套运用语言表达态度的资源(王振华,马玉蕾 2007)。Martin & Rose(2003/2007)和White(2001)指出,评价系统包括三大次系统:态度、介入、级差,它们又分别可以次系统化(图1)。

图1 评价系统(根据Martin 2000,Martin & Rose 2003/2007;王振华 2001)

态度系统,“态度是指心理受到影响后对人类行为,文本/过程,及现象做出的判断和鉴赏”(王振华 2001)。判断、情感和鉴赏为三大子系统。

介入系统用于研究态度来源,描述的是语篇各命题建议的来源,调节对话语所担责任,表明是否愿意协商,与不同言辞来源展开对话的一系列词汇语法资源(Martin 2000;Martin & Rose 2003/2007;White 2001;王振华 2001)。该系统涉及自言、借言。后者包括投射、情态、让步等。投射包括引述和转述;情态提供磋商空间;让步对读者期望实施监控,给读者以一定期望,若语言使用者话锋转移会让读者期望落空,即反预期(王振华,马玉蕾 2007)。

级差指态度增衰,程度分级。包括语势和聚焦。强调程度上扬和下降即“语势”,分为“强势”、“弱势”;对人或物等不可分级范畴的“明显”或“模糊”描述即“聚焦”。

语篇生成者对评价资源合理使用使语篇目的有效达成。正如法官在霍案判决中,巧妙使用三大评价资源,以实现公平正义。

3.霍案评价资源分析

3.1 案件简述

1996年9月霍夫曼申请南非航空公司机舱服务员一职,成为合格候选人。就业前体检检出其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被挡在入职门外。

霍夫曼后对其被拒绝雇佣这一行为的合法性和合宪性提出质疑,以该做法构成不合理歧视,违法宪法并侵犯宪法赋予其的平等权、人格尊严和参加劳动权为由起诉南非航空公司。

航空公司辩解,考虑安全和空中作业等因素该公司一直不雇佣艾滋患者,严格的健康要求由工作性质而定,而非歧视。此外,艾滋患者生命短暂,对他们投资进行培训不符合公司商业目的。

该案最初在南非最高法院审理,判决认定航空公司辩解理由成立,驳回原告起诉。霍夫曼不服提出上诉。

后南非宪法法院受理,特请医学专家作相关说明,终认定霍夫曼体检显示其处艾滋病第二阶段(无症状免疫功能正常阶段),健康状况远未及无法胜任该工作之程度,认定航空公司辩解理由不成立,其做法构成对霍夫曼的不合理歧视,侵犯其平等权、人格尊严及工作权,判决航空公司应雇佣霍夫曼。

该判决是基于一系列案件法理分析而得。分析中法官善用评价资源,树立权威,维护艾滋患者平等权,成功平衡各方利益。

3.2 判决书评价资源分析

该判决书分八部分:简介、事实背景、医疗证据、相关问题、平等权利、法律救济、费用、判决。前三部分在 “案件简述”中已涉及,且为客观事实,少有评价资源。

第四部分可看作法理分析前奏。该部分紧接“医疗证据”,采用介入资源(投射),转述航空公司之表态。航空公司表态中出现态度资源(判断):“cannot be justified”及“unfair”,对其自身行为正当性做负面判断:谴责,似将责任放到航空公司一方。但紧跟又一介入资源(让步)给一反预期,以“despite”为标志,表明航空公司虽有让步,但认定侵权行为之责任应归属宪法法院,相应判断和裁决应由宪法法院做出。两个介入资源相继使用树立了宪法法院的威信。

基于权威的树立,第五部分展开案件法理分析。22段引述宪法第9条与平等权相关条款,用介入资源(投射)为后文提供法律依据。23段连续出现三个“public”,级差资源:聚焦(明显),强调南非航空肩负社会责任。24、25均用介入资源(投射),转述另一案中对雇佣惯例合理性的分析及原告律师将此套用至本案的相关理由。对此,26段给出“没有该必要”(not necessary)的判断,反驳原告观点,体现宪法法院之谨慎。一旦涉及雇佣惯例合理性,即会牵涉其他国企、政府机构,影响范围、责任风险随之增大。

27段调转方向使用级差资源聚焦“人”:all human beings,person,victim。28段便聚焦霍夫曼。该段使用渐强型语义韵,语义逐层递进。从多次强调弱势群体,到最后指出对他们的侵犯(assault),剥夺(denies)他们的谋生权利。由此产生移情。而后29段对南非航空的行为正当性给出负面判断,其行为构成“歧视”,且用“neither…nor”让步资源突出强调。30段使用级差资源:not all,only,not apply to all,all of them,only for an identifiable group,显示航空公司对应聘者区别对待。32段用级差资源:聚焦(明显),强调 “显然”不公平(manifestly)。33段转述和引述了最高法院判决上诉人霍夫曼未受到不公平歧视的几点理由。34段伊始似给予部分肯定,后又以反预期 “however”为标志做出进一步批判,称其是借商业利益“伪装着”(under the guise)的偏见和刻板印象。在本段末句直接转述了1995年S v. Makwanyane and Another案中话,用强调句及级差资源“only”突出强调“只有这些弱势群体受到了保护才能确保我们的权利也受到保护”。

这一转述将视角导向社会公众,35段便指出公众对艾滋的无知,连用三个“must”情态介入资源,呼吁公众正确对待,消除偏见。36段总结性地对33段最高法院的判决理由做出回应,提出反驳并对公众的普遍观念做负面评判“ill-informed”。37反复出现“prejudice”和“stereotyping”。基于此,38段引述Tipnis J1997年一案中的话:疾病是罪恶的而患者是不幸甚至是无辜的,倘若因罪恶的疾病歧视受害的弱者,是无情、不人道的,这使他们无法谋生,面临“经济上的死亡”。引导社会大众意识形态。

39段最末,聚焦各方利益:艾滋患者、雇主及社会公众,提出应平衡好各方利益。后文对此做出践行。40段法官先对航空公司拒绝雇佣的行为做负面判断,而后对原告主张做出回应:无必要,也做负面判断。不偏袒一方,同时照顾各方利益。

4.结语

霍案中,宪法法院Ngcobo法官巧妙使用语言,适时使用评价资源,批判以偏见和毫无根据的假设为前提的不公平歧视,提倡对公民人格尊严、人权、自由权、平等权的维护,帮助弱势一方艾滋患者的同时也维护了南非航空公司为代表的国企、政府机构等雇主方利益。此外,还站在国民角度考虑社会公众利益,积极引导国民意识形态。对我国的立法司法实践有良好的借鉴和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 Martin, J. R. 2000. Beyond Exchange: APPRAISAL Systems in English [A]. In S. Hunston and G. Thompson (eds). Evaluation in Text: Authorial Stance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Discourse[C].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42-175.

[2] Martin, J. R. & David Rose. 2003/2007. Working with Discourse: Meaning Beyond the Clause[M]. Continuum, Peking University Press.

[3] Ngcobo, J. 2000. Hoffman v. South African Airways [DB/OL]. [2013-9-6]. http:///Appraisal/AppraisalOutline/AppraisalOutline.doc

[5]孟金梅. 2008. 南非反艾滋歧视的立法及司法实践[J].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4): 78-82.

[6]王振华. 2001. 评价系统及其运作——系统功能语言学的新发展[J]. 外国语(6): 13-20.

[7]王振华, 马玉蕾. 2007. 评价理论: 魅力与困惑[J]. 外语教学(6):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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