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将扶持四十个贫困县发展教育

2月27日,记者从湖南省财政厅了解到,2017年,全省投入各类学生资助资金约130亿元,中央和省财政拨付安排各类教育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资金达54亿元,安排用于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及提高待遇资金规模达35亿元。2018年,省财政将继续完善教育扶贫系列政策,进一步聚焦贫困、关注薄弱,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更高层次的学有所教。

教育是民生大事、改革难事,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2018年,在统筹解决义务教育“大班额”和“薄弱校”问题上,省财政厅计划支持40个国家级贫困县,每县建设1至2所主要面向贫困学生招生的中小学校(芙蓉学校),省财政按照每县30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为确保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省财政将通过“加大增量、盘活存量”的方式安排资金给予奖补,鼓励支持各市县加快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和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实现规模办学,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针对学前教育“入园难”和“入园贵”问题,省财政将支持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进一步聚焦公益普惠和机制改革,采取公办民办并举的方式,盘活公办资源、吸纳民间资本,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破解公办入园难、民办入园贵问题。

為统筹解决职业教育“有学上”和“能就业”难题,省财政将以发展职业教育作为贫困地区教育脱贫的重要手段,支持实施农村中职学校攻坚计划,着力改善贫困地区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鼓励支持贫困学生接受免费、高质量的中职教育,培养一技之长。以改革绩效为导向完善职业院校拨款制度,引导支持职业院校立足办学特色,对接产业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脱贫攻坚战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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