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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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全面统筹安排全省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在其引导下,云南省金融扶贫工作扎实推进,金融精准扶贫成效显著,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日趋完善,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投入不断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创新产品及服务不断丰富,贫困地区融资渠道不断拓宽。

近日,人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李波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同时,将结合云南实际,坚持在脱贫攻坚关键年确保‘目标不变、靶心不散’,攻克金融扶贫难点,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李波说,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建立了金融脱贫攻坚党委“一把手”负责制,安排谋划部署全省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切实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今年5月8日,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牵头召开云南省金融扶贫联席会议,29家成员单位参与,交流、总结2018年金融精准扶貧工作,研究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措施,对推进今后两年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提出9个方面共17条具体要求和措施,其中明确了要将金融资源聚焦发力深度贫困地区,增强自身发展能力,继续开展金融机构与云南省内27个深度贫困县(市、区)“一对一”的结对帮扶工作,更加精准地满足贫困地区产业、就业、搬迁安置等各类贷款和金融服务需求;强调了要做好金融扶贫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政策衔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在谈到金融精准扶贫成效时,李波说,近年来,云南省金融机构不断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聚焦云南省特色产业,金融扶贫工作扎实推进,组织推动更加有力、政策措施更加有效、品牌效应更加突出、政策宣传更加到位、专项治理更加深入,金融精准扶贫成效显现。一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日趋完善。自2010年以来,云南省累计建成惠农支付服务点2.03万个,实现了全省1.26万个行政村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全覆盖。与此同时,贫困地区金融组织体系日趋完善,2018年年末,全省贫困地区共有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511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网点3369个,证券机构35家,保险机构931家,小额贷款公司210家,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证券、保险等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扶贫开发新格局。二是深度贫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投入不断加大。2019年3月末,27个深度贫困县各项贷款余额2020.5亿元,同比增长17.3%,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71个百分点;27个深度贫困县扶贫再贷款余额37.15亿元,占全省扶贫再贷款余额的34.86%,实现了“两个高于”目标。产业扶贫贷款余额62.38亿元,同比增长28.2%,高于全省产业扶贫贷款增速10.07个百分点;“三区三州”产业扶贫贷款余额17.75亿元,同比增长55.96%,高于全省产业扶贫贷款增速37.83个百分点。三是金融精准扶贫创新产品及服务不断丰富。人行昆明中心支行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各地区、各金融机构因地制宜,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四是贫困地区融资渠道不断拓宽。金融机构积极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不断满足贫困地区的合理融资需求。

据李波介绍,从2016年到2018年,经过3年的努力,云南省有374万名贫困人口脱贫、15个贫困县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的14.03%下降到5.39%。其中,全省金融机构及其员工付出了极大努力,也收获了极大成效。从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投入看,2016年以来,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发放金融精准扶贫贷款3325.79亿元,为全省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全省约100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直接信贷支持。截至2019年3月末,88个国定贫困地区各项贷款余额6493.5亿元,同比增长12.9%,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0.89个百分点。云南省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2700.17亿元,当年新增22.39亿元,较年初增长0.84%。全省累计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458.21亿元,共惠及全省3157个集中搬迁安置点,21.61万户、85.7万人,已搬迁入住12.24万户、49.56万人,金融服务贫困户受益面不断扩大。

在谈到金融精准扶贫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时,李波说,金融精准扶贫虽取得不少成绩,但任务仍很艰巨,前行道路上依然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从金融精准扶贫角度看,云南省经营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呈现“小、散、弱”的特点,培育壮大产业主体困难,市场淘汰率高,金融资源的承载能力较弱。还有部分与深度贫困地区“一对一”结对帮扶的金融机构,帮扶措施不多,作用发挥不足,成效不明显;部分金融机构片面地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理解为定点帮扶工作。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有的贫困户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用于农房建设和生活需求等非生产性消费;有的地方风险补偿基金和信贷资金不匹配。同时,2019年至2020年,云南省将迎来扶贫小额信贷还款高峰,各地面临一定的还款压力。

在谈到下一步工作打算时,李波表示,一是要强化组织引导,扎实推进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扶贫工作。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提高金融扶贫精准度,到2020年,力争实现每年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再贷款占全省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要求,每年深度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二是要聚焦深度贫困,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选择有效带动贫困户发展的重点项目、特色产业增加信贷投放。继续深入开展深度贫困地区“一对一”结对帮扶行动,督促金融机构制定科学可行的帮扶计划,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金融支持。三是增强发展动力,推动金融支持与产业扶贫有效融合。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深化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带贫成效突出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的信贷投放,推动贫困地区增强金融资源承载能力。四是坚持底线思维,提升金融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2019年继续选取7个州(市)人民银行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的“双督导”。关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以及片面追求贷款规模和覆盖面、以扶贫名义过度举债等扶贫领域融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五是巩固脱贫成果,做好金融扶贫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政策衔接。要高度重视防返贫固脱贫工作,对已脱贫地区要继续加强金融政策运用、加大金融资源投入,确保脱贫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增强脱贫致富的稳定性。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瞄准目标,久久为功。云南金融业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创造性地完成金融精准脱贫攻坚任务,在云南全省脱贫攻坚战告捷之时,交出一份圆满的答卷。”李波坚定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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