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策确保一个不少一户不落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要确保在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这一目标的实现,要求高、难度大、挑战多,只有精准施策,才能圆满完成。

充分理解“全”的内涵

“全面小康”,这个“全”含义深刻,需要完整、准确地把握。所谓“全”,首先是指全省人民,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价值取向与目标追求。其次是指“一个不少,一户不落”,这是对全省人民的范围与对象的进一步限定,是江苏对全面小康社会的高水平要求。

“一个不少,一户不落”体现了底线思维,是高水平全面小康的“底线”要求。这里所说的“底线”,就是全面小康社会群众基础的最低要求。对于我省苏北地区一些发展滞后的乡村来说,底线就是绝对收入水平的最低数量规定。从绝对收入水平来看,“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就是既要合理确定苏北地区的贫困线,也要确定全省的个人最低收入标准。

清醒认识“全”的挑战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江苏人民就彻底解决了温饱问题,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全省就达到了“总体小康”,并及时按照党的十五大要求努力建设“全面小康”。

要面对发展过程的长期性。总体小康只是一个量的发展目标,全面小康才是质的发展追求。进入新世纪,江苏自觉走向建设一个“不含水分、人民群众认可、老百姓得实惠”的全面小康道路。今天,整个中国已经进入全面小康的决胜期。江苏要建设的高水平全面小康,不仅要看总量变化,更要看结构进化,不仅要看“平均数”与“大多数”,还要看“极少数”。

要正视不平衡发展规律导致的艰巨性。江苏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现实挑战在于苏南与苏北之间的地区差异性较大,城市与乡村之间在公共服务、收入分配水平方面的差距也比较大。甚至在苏北经济发展滞后的县域内部,由于自然禀赋与历史原因,存在贫困乡村、贫困农户组成的特殊贫困群体。这些多方面的发展不平衡,纵横交错、矛盾叠加,加大了江苏从“全”的要求建设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难度,处理不好,极易延误江苏高水平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

要注重不可控因素引发的反复性。实际生活中存在许多不可控风险,既有天灾人祸带来的风险,也有发展过程中的系统性风险。即使在当今科技发达的社会,天灾人祸也只能是有限防控,难以避免。发展中的风险,不仅有物价波动引起生活成本的增加,也有改革的社会成本对个人生活的影响等,这些不可控因素都会引起脱贫人口的返贫。面对这些不可控因素制定的政府政策,通常是针对群体,而较少是针对个体。多种不可控因素的综合效应,将会加剧扶贫脱贫工作中的反复性、复杂性。

科学设计“全”的路径

做到“一个不少、一户不落”,既要靠创业,也要靠保障,更要靠精准的政策。

创业全动员。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既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大力实施中小微企业“大众创业、万众就业”行动,鼓励自主创业、草根创业。让“咱们创业吧”成为全省上下最时髦、最流行的话语。为此,对政府层面而言,要强化鼓励大众创业的金融、税收扶持政策,建立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小微企业服务中心与平台,推动全民创业。对农民而言,一是把利用本地资源创业与引进外部资源创业相结合,发展现代农业、生态旅游等增收。二是创业要聚焦新业态,如“互联网+”行业的发展(2016年睢宁沙集镇农民生产的儿童床单个产品通过互联网销售高达18亿元)。三是农民工要勇于返乡创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保障全覆盖。一要合理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应以每年高于经济增长率1个百分点的增幅进行调整。二要逐步提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低收入农户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三是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统筹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制度,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本,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衔接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

扶贫讲精准。一是健全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机制,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最大限度地向重点片区、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倾斜。二是鼓励经济薄弱地区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支持金融机构为农村低收入农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完善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奖励政策,逐步提高单户贷款额度。三是支持经济薄弱村建立农民合作社和其它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四是推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到经济薄弱地区的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

(作者系省社科院區域现代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研究员)

推荐访问:精准 不落 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