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参股券商现象探析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参股券商的现象比较普遍,然而,在美、英、法等发达国家的成熟证券市场上,几乎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参股券商的,这与我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此,探索和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参股券商现象对于规范发展我国证券市场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国上市公司参股券商的现状

从总体规模上看,上市公司参股已经逐渐成为券商资本金的重要来源。据国泰君安研究所发展研究部统计,截至2001年末,上市公司共有141家披露了对券商实施参股事宜,参股总金额达到110.19亿元。而截至2000年末,我国98家专业证券公司净资产总计757.38亿元,考虑到2001年度券商增资扩股因素,上市公司参股资金已经占到证券公司净资产总量的10%以上。由于增资扩股的证券公司新注入资金更多地来源于上市公司,这个比例还将维持上升。

从个体规模上看,首先,上市公司参股证券公司手笔越来越大,141家参股券商的上市公司参股资金平均达到7801.42万元,大大高于上市公司募股资金项目的平均投资金额,参股资金超过1亿元的有37家之多,深圳机场、雅戈尔、邯郸钢铁、辽宁成大、首创股份、上海汽车等公司的投资均已接近或超过4亿元。其次,上市公司在证券公司股东结构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迄今为止对证券公司控股比例达到和超过20%的公司有10家左右,特别是深圳机场、辽宁成大、首创股份、上海汽车、陕国投等公司均已经成为参股对象的第一大股东。最后,有的上市公司“组合投资”,参股了多家证券公司,成为一道新的景观,如华茂股份分别参股了国泰君安和广发证券,雅戈尔分别参股了宁波证券(现天一证券)和中信证券,邯郸钢铁则以5.2亿元的总规模,参股了南方证券、三峡证券、西安证券和华鑫证券。

我国上市公司参股券商的动因

(一)上市公司参与股票投资已成为合法行为,将巨额闲置资金用于参股、控股券商更是有法可依。无论是大量的储蓄资金因追逐利差而分流进入股票市场,还是上市公司的闲置资金通过相关渠道流入股票市场,如果控制适度得当,不仅有利于源源不断地为证券市场补充新鲜血液,改善股市的资金面供给,而且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资金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从而推动证券市场的稳健、高效发展。因此,1999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允许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上市公司所开立的股票账户用于配售股票,也可用于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正当的股票投资收益受到法律的保护。而目前,一方面,一些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因找不到具有发展前景的投资项目而暂时闲置,急需寻觅好的出路;另一方面,各家券商为了壮大自身的规模和实力纷纷增资扩股,需要寻找新的股东加盟。在此情况下,上市公司将其巨额闲置资金用于参股、控股券商自然也就顺理成章。

(二)上市公司将巨额闲置资金用于参股、控股券商,通过券商的高效、稳健运作,可以获取比较丰厚的投资回报,从而为上市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我国大多数商品的生产能力相对过剩,是一种典型的买方市场格局。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投资实业项目的市场前景难以预料,存在较大的风险。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世界经济又一轮的衰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并不断加剧,为此公司需要进行产业转型,以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而光靠传统的主营业务不行,于是纷纷转向高科技项目,但由于资产的专用性特点,使得不少公司对高科技项目并不熟悉,造成投资失败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有些上市公司三十六计走为上,把投资的目光又转向了经营利润颇为丰厚的券商。

(三)券商为了扩大自身的资本实力,需要吸引新的成员加入到其股东行列;券商通过发挥专家理财的优势,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上市公司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大部分上市公司将资金参、控股给券商进行变相委托理财,由于这些券商在资金、信息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可以充分发挥其专家理财的优势,不仅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金的营运质量和运作效率,而且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为上市公司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从实际投资收益来看,尽管各家上市公司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并呈现出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特点,但是到目前为止,不少上市公司通过参股、控股券商还是获得了相当大的投资收益。以南方汇通(0920)为例,该公司于2000年5月正式向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参股投入人民币3000万元,年底获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发放2000年度的现金股利362.30万元,投资收益率达18.11%。投资能实现如此的收益,确实是“低风险、高收益”。即便是在现阶段股市低迷的状况下,由于券商具有垄断性地位,其仍然可以实现一定的收益。

我国上市公司参股券商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上市公司参股券商会对上市公司的自身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券商作为金融中介机构,在提高资金融通效率方面体现出巨大的优越性。券商可以提供专业化投资管理,投资业的发展符合专业化社会分工发展的内在要求;将资金用于参股、控股券商可节约交易成本、信息成本、风险管理成本等各种费用,实现投资管理的规模经济效益;投资券商还可以克服中小投资者进行投资活动所面临的自然障碍。与投资于商业银行业相比,上市公司投资于证券业具有两大比较优势:(1)收益凭证作为个人金融资产,其流动性和收益性均要高于商业银行存款,资产的安全性则可以根据投资者自己的偏好进行自由选择。证券业的快速发展,不仅可以满足投资者对风险收益组合的各种偏好,而且可以在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更好地适应投资者对金融资产多元化的投资需求。(2)证券业的经营成本要大大低于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经营成本,这可以增强券商的盈利能力,提高其盈利水平,为参股、控股的上市公司带来较为可观的投资收益。

2.上市公司参股、控股券商,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运作效率,大大促进证券市场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向前发展,并且使得投资的全球化成为可能。

3.上市公司以机构的身份参股、控股券商,可以对券商实行有效的外部监督,规范和完善券商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券商的规范、稳健运作。上市公司投资于券商,可以通过“用脚投票”的机制,一方面,有利于促使券商管理层诚信勤勉,恪尽职守,严格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督促管理层依法规范运作,提高管理层的管理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促使券商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尽可能减少或消除“内部人控制”现象。

(二)消极影响。上市公司参股券商在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同时,也会对上市公司本身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纵观近年来国内外的经济运行形势,券商等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已经显示出某些不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迹象。

1.券商的获利能力出现分化。机构投资者凭借其在信息搜寻、获取和处理上的相对优势,已经控制和支配了规模越来越庞大的资金。信息时代的一大矛盾是极为廉价的技术已经使信息的取得成为相当容易的事,但是由于信息量的巨大,使得以最快速度获得信息的成本相当昂贵,因此只有最具实力的投资者才能装备最先进的技术设备或以最高的价格迅速地获取有效信息,从而获得最多的收益。信息时代的这一矛盾已使财富和权力越来越集中。大多数市场已为机构投资者所垄断和操纵。

2.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之间的矛盾开始凸现。从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主体结构来看,机构投资者控制的市场与个人投资者为主导的市场相比已显示出相当不同的性质。与我们通常理解的情况不同,机构投资者控制的市场决策更集中,投资过程中自动化程度更高,交易和持有金融资产的时间更短,投机的倾向也越来越明显。长期的投资不再流行,机构投资者的程式交易已不是在交易股票、债券或货币,它们交易的是以数学语言精确描述的金融工具,一种抽象的、可以增值的、象征着购买力的东西。当机构投资者借助高科技设备将资金从一个市场搬到另一个市场,从一种产品换成另一种产品,全力追求利润、消除风险的时候,整个社会的系统风险就会加深。当资金不愿进入需要投资的企业或实业,当投资组合整体的重要性不及个别投资工具的重要性时,市场就不再尽职地扮演其原先的重要社会角色。因此,机构投资者及其组合投资方式的盛行已使金融市场的运行和发展逐步与真实经济的发展相分离。当整个经济体系中更多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流入金融市场并使真实的国民经济可支配和使用的资金与资源大幅度下降时,真实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就会减缓。

3.券商的角色出现异化。我国不少上市公司为了答谢为其取得相对稀缺的壳资源而“出过力”、“说过话”的券商,常常参股、控股相关公司,使得本来作为增强企业凝聚力和通过资本运作以实现规模扩张的股票改变了原有的性质,而成为上市公司手中的公关工具。然而用于公关的资金实际上并未由上市公司来承担,而是从二级市场的股票溢价中取得,更有些上市公司将参股券商作为一种额外索取的途径,自己坐庄或者与庄家联手,编造虚假利润,通过“内幕交易”和“黑箱作业”来操纵市场股价,欺诈中小投资者。某些上市公司配合庄家炒作,发布虚假信息,随后加以否认,人为制造虚假信息来误导中小投资者。

此外,资金的放大效应造成市场波动加剧。规模巨大的金融资本在全球领域的快速流动和转移已使金融资产价格和汇率等重要经济变量发生大幅度震荡,从而使真实经济在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的成本大规模上升,这对真实经济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当然,我国证券业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其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还有待更充分地发挥,但是上市公司投资证券公司追求资产增值的本性是不可能改变的,如果高新技术装备及相关交易技术的发展使它们能通过市场交易本身增值或获利,那么它们对真实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就会很快反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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