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优势及缺陷

离岸金融业务,是指在一国的范围内,由不具有该国国籍的居民在该国的金融体系中从事资金交易及融通业务,包括离岸保险、离岸银行及离岸证券业务等。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完整的离岸金融业务,我国的离岸金融业务仅面向于离岸银行业务,即指银行通过向非居民吸收资金,将所得的资金提供给非居民,为其国际性的资金借贷、贸易结算、投资融资等相关活动提供便利。

2011年国务院出台《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 “东疆保税港区是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功能区”,“条件成熟时进行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至此,东疆保税港区在向自由贸易港区发展的进程中凸显出较为明显的政策优势。

离岸金融业务是发展自由贸易港区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世界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区如:香港、新加坡、迪拜、伦敦以及北美自由贸易区等,都相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离岸金融市场,极大的促进了国际资本的流动以及资金的融通,使得国际贸易、国际借贷以及投资融资更为便利。

因此,东疆保税港区在迈向自由贸易港区的过程中,要格外重视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及早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并建立完整的离岸金融市场。

一、东疆保税港区发展离岸金融的优势

1、政策优势明显

根据2011年的《方案》规定, “在遵守相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已经开展离岸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机构,积极开展离岸银行业务,为在区内注册的企业提供服务,但其业务范围不得超出其总行已经开展的业务。”同时,《方案》 “允许在东疆保税港区注册、有离岸业务需求的企业开设离岸账户,简化离岸账户审批流程”,这样就放宽了企业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条件,为东疆的企业提供更多的优惠条件,吸引优质企业入驻东疆。

2、适宜开展航运金融

中国的航运金融产业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作为航运要素较为密集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发展船舶租赁、航运运费衍生品交易,以此规避海运风险,具有较大的优势和先决条件。

天津滨海新区具有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的重要战略与经济意义。截止在2012年上半年, 天津已建成21个内陆无水港及物流节点,已经覆盖我国主要的内陆地区,无水港操作量累计增幅达120%。海向腹地航线已通达18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2年天津港完成货物吞吐量4.7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230万标准箱,同比分别增长5.3%和6.2%,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天津明显的腹地优势为天津东疆开展航运金融,完善离岸金融体系提供了较好的支持与依托。

3、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迅速

融资租赁不仅是金融业的支柱行业之一,而且是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方式之一。银行业、证券市场以及租赁业均为金融业的主要内容,北京和上海已分别成为我国银行业及证券业的聚集地,但是,我国的融资租赁处于起步阶段,因而在东疆保税港区大力发展金融租赁,有利于发挥天津的港口优势,增强其的金融实力,形成与北京、上海及深圳的相互补充相互竞争的局面。因此,将东疆保税港区打造成为融资租赁的集散地是天津发展金融行业的不二之选。

在单机单船业务方面,东疆保税港区已取得较大成绩,目前天津融资租赁中心正在积极建设中,东疆保税港区也在为成为中国最大的融资租赁集散地而努力。截止2011年年底,在东疆保税港区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达174家,租赁资产约43亿美元,其中单船公司33家,单机公司122家已累计完成26艘船舶租赁业务。

二、东疆保税港区发展离岸金融的劣势

1、离岸业务范围狭窄

目前,我国的离岸金融业务仅限于离岸银行业务,离岸保险,离岸证券业务在我国尚属空白;再加上我国金融体系不完善,有关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尚未落实完善,资本市场不够开放,人民币仍未成为国际结算货币。因此,东疆离岸金融的发展要受到外部环境限制的影响。从而导致东疆离岸金融业务范围狭小,业务内容单一,难以满足企业投融资需求。

2、船舶租赁业务受限

我国实施严格的船舶登记制度,大多数国际船舶选择在海外进行注册,缩小了我国的船队规模,不利于引进外资。另外,有关船舶抵押物、抵押权的规定不甚明了,因而对于我国船舶租赁业务的发展实属不利。但是,幸运的是,2011年国务院出台的《方案》中提到 “积极支持东疆保税港区推进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有选择的放宽船公司股权结构比例、船龄限制、船级社等准入条件”,相较于我国上海等金融中心,东疆保税港区在船舶租赁发展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政策优势,对于东疆保税港区租赁业务发展无疑具有良好的带动作用。

3、离岸金融业务需求不足

具有离岸金融业务需求的企业一般为:中资企业的境外公司、我国四大国有银行以及跨国公司等。目前,天津市的境外投资企业数量较少,客户需求量小,达到一定融资规模的仅有十余家企业;同时,天津市大多数境外公司走出去的时间短,信用等级不高,难以形成良好的客户需求。另外,四大国有银行在离岸金融贷款业务方面尚有不足,在选择贷款企业时,四家银行往往只选择具有良好信用的优质企业,中小规模的企业往往很难得到贷款,阻碍了中小企业资产规模的扩大,限制了其发展。因而要鼓励企业走出去,并进一步扩大银行的贷款范围。同时,东疆跨国公司的数量与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还应努力吸引跨国公司进入东疆,提高对离岸金融业务的需求。

三、离岸金融的发展建议

1、为了完善离岸金融体系,使得东疆的离岸金融业务得到长足的发展,笔者建议积极尝试离岸贷款业务以及相应的债券发行业务。同时健全我国的金融体系及金融监管体制,为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在离岸金融的范围内积极尝试融资租赁业务,除飞机、船舶以及大型机械设备等之外,努力寻找融资租赁业务的创新点,加以大力发展。积极出台优惠政策,放宽船舶登记制度,鼓励更多的船舶在境内注册登记。

3、促进中央及天津地方建立与建设自由贸易港区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放宽企业准入条件,适当放松海关监管,形成包容开放的发展投资环境。并且要吸引会计、保险、律师等相关的中介机构入驻,同时还要大力引进掌握海事、金融、法律的复合型人才进驻东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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