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研究与农业创新体系探析

摘要    农业研究作为新知识的生产者,需要有效的制度安排来应用这些知识,从而将农业研究有机融入到农业创新体系中,相得益彰。农业创新体系内农业研究专注于市场需求的开发及运用,既要符合农业价值链的内在要求,又要采取特定的战略,以确保研究不断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本文阐述了农业研究的重要性,并从4个方面分析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农业研究,不断整合资源和创新机制,持续创新能力和效率,以更好地服务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关键词    农业研究;农业创新体系;农业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    F32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9)24-0234-01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受土地、水资源制约,粮食供求矛盾面临严峻挑战,加之气候变化的影响,农业研究系統的新知识对于提高农业生产力和粮食供应增长至关重要。我国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兴旺为基础,需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这就要求农业研究部门提高技术创新效率和成果转化效率,并尽快发展成为农业创新体系的知识、技术与信息的高效提供者。

1    农业研究的重要性

在农业创新体系中对农业研究进行定位是提高农业研究系统绩效的一种手段[1]。知识和信息是农业创新体系的引擎,市场经济为寻求产品改良和生产加工提供了鼓励,引发农业生产力的全面提高。与过去相比,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市场得以发展与完善,拥有更有活力的私营部门、更深层次的研发能力、更有效的农业机构以及信息通讯技术的普及,反过来也促进了农业创新体系的发展与完善[2]。农业创新体系框架对农业科技投资提出了新要求。农业创新体系框架要求着重解决以下问题:①为不同的涉农企业和农户提供范围更广的技术,特别是农产品后续加工储运和农业机械;②具有灵敏的需求反应能力,特别是农业研究与农民以外的行为者更好地衔接与协作;③适应和促进信贷、市场、保险、农民团体和推广服务等方面的组织创新。农业研究需要以市场为导向,逐渐发展成为现代农产品价值链中的重要一环,成为农业新技术的主要供应来源,同时农业研究机构也需要不断创新以推动农业部门的技术变革。从这个意义上说,农业创新体系是农业研究制度变迁的一种相对渐进的形式,有利于提高研究系统的外部响应性。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农业研究机构的主导地位逐渐发生变化,转向更加多元化、分散的系统,这有利于增强竞争、提高效率、更好地响应市场需求和形成一个更加广泛的国家农业研究体系。

2    农业创新体系中的农业研究

2.1   研究需要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农业创新体系与农产品市场在良性互动中不断发展与完善。农业创新系统的功能在于提升农业部门的沟通协作能力,越来越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其中,越来越多的农产品进入市场,产生更多的市场机会,导致越来越多的组织为自身利益而建立各自领域内的业务规范。随着农民融入市场经济,他们更多地增加各种投入以提高生产率,并逐渐提高农业产品的商业化水平。多样化生产以及不断涌现的创新促进农作物生产规模化、集约化,进而促进农业投入和农业市场服务的增加。这些创新以响应不断变化的城市需求为导向,无论是农副产品种类还是农产品质量都在不断增加[3]。

公共农业研究一直在适应社会需求,在现代化农业经济中平衡农民的需求和提高消费者的接受程度。例如,在育种和种子方面,种子公司是农民生产约束和消费者的质量要求之间的种子价值链的对接点。在一个竞争性的种子市场,种子公司的创新要兼顾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私营部门受利益驱动和研究能力制约,主要集中在农业市场运作良好的领域。在此情况下,公共部门的研究存在脱离农民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倾向,仅通过投入市场响应农民需求。在市场驱动的条件下,对公共农业研究的投资往往更多地集中在加强研究与农资经营部门之间关系的体制创新上。然而,私营部门对农业应用研究的一些领域不够重视或服务不好,这主要集中在一些公共产品领域,如谷物与豆类育种、作物病虫害监测、反刍动物的牧草开发,特别是作物管理和自然资源管理研究。农业研究机构必须在私营部门难以获利而不愿从事的基础研究与农民需要的应用研究之间取得平衡,随着在农业生产系统中迫切需要有效地利用水和养分并减少环境外部性,这种平衡将变得更加重要。在这些情况下,农业创新体系优化了农民、研究机构和推广部门之间的传统伙伴关系,使这些组织提供的服务不仅包括技术推广咨询服务,还包括储蓄和信贷服务、动员农民和改善市场准入。

2.2    技术和制度协同创新

为使农业研究更加有效,技术创新必须与组织和体制创新结合,主要是为了应对新技术尚未形成市场对接的情形。此外,技术革新与组织创新相结合,弥补了投入和信贷市场的不完善,并促进产出市场的有效提升。在市场不完全和未整合的情况下,中介组织(特别是推广咨询服务的组织)、农民协会、贸易协会和非政府组织将研究和技术研发领域与生产和新兴市场衔接起来。这些组织提供研究产品,并支持组织创新,提供更多的营销机会并提高农产品加工效率研究。

2.3    国有和私营研究部门优势互补

国家农业研究体系特别关注农业公共问题研究,包括育种、病虫害管理、作物综合管理、水土保持与治理、渔业资源保护、森林与草场管理等。几乎所有研究重点都是围绕农民如何提高土地生产率,并注重发挥农民协会和推广部门等机构的作用。农业创新体系组织结构的巨大变化在于研究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的联系得到显著发展。农业创新往往侧重于提高营销效率或是农产品加工规模。然而,当地涉农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能力决定了其能否拥有专门的生产加工设备。因此,农业研究机构与涉农企业之间的有效联系是农村经济具有活力的基础,合作战略包括纵向一体化、发展经纪人市场和公私伙伴关系。但是,如果一家涉农企业主要从事国内农产品生产加工,它将对更高的农业生产率、更低的农产品成本以及农产品营销策略感兴趣。农业研究机构与私营部门之间的一个主要互动领域就是农业投入,在这一领域,公共研究可为种子公司提供品种和肥料,并可开发出综合的害虫管理方案,用于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

2.4    技术设计与农民需求的一致性

不断发展的农业创新体系具有不断增长的创新能力,农业研究部门在技术创新中起着关键作用。大多数农业创新的起始步骤不是研究,而是设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应用农业研究的重点是技术设计。在此情况下,设计过程应尽可能确保农民能使用该领域成果,进而提高农业生产率。确保技术设计与农民需求的一致性,是农民参与性研究的中心原则。

3    农业研究更好地融入农业创新体系需要相应的激励机制

农业创新体系范围非常广,既需要有利于利益相关方相互作用的环境,也需要具体的政策以降低组织协作的交易成本。在农业创新体系中,需要框架政策为组织协作提供广泛的激励以支持农业创新,包括市场政策、行政政策和融资机制[4]。一般的政策应鼓励协作、集体行动以及在创新中具有充分功能性的各方参与,这些参与者可为创新进程带来足够的技术支持。市场政策是各方进行农业投资、市场参与以及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关键推动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的作用已转向提高营销效率和确定市场参与标准,特别是在商品市场、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标准。融资机制除了提供奖励之外,对于支持发展协作平台和降低交易费用也至关重要,是提高组织协作最有效的政策手段。如果农业创新合作的优势明确,特别是对私营部门而言,这种交易费用是投资创新进程的必要组成部分。然而,对于公共部门的融资需要明确的预算类别,并明确这些支出将如何资助机构成果,为应对内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支付参与交易费用则采用专门的农业创新基金形式[5]。

4    参考文献

[1] 杜建国.区域品牌建设对农业创新体系结构的影响研究[J].湖北农业科学,2018,57(24):171-174.

[2] 黄茜,鲍文.农业推广咨询服务与农业创新体系探析[J].现代农业科技,2018(20):255.

[3] 巫伟峰,万忠.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研究:基于2016年广东省农业科研数据[J].南方农村,2019,35(5):4-11.

[4] 李紅全.青州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创新研究[D].泰安:山东农业大学,2019.

[5] 刘剑飞.农业技术创新过程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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