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参与国家安全教育情况纳入档案

教育部4月13日公布《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把学生参与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及相关课程学习情况纳入综合素质档案,作為评优评先等重要参考。

《意见》明确,构建完善国家安全教育内容体系。教育部牵头制定《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指导纲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各学校要做好教学安排。小学生应了解国家安全基本常识,增强爱国主义情感;中学生应掌握国家安全基础知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大学生应接受国家安全系统化学习训练,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能力。

《意见》提出,研究开发国家安全教育教材。在大学现有相关课程中丰富和充实国家安全教育的内容,组织编写高校国家安全专门教材。组织修订中小学相关教材,课程要强化政治、经济、国土、社会、生态、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充分体现国家安全意识。开展优秀国家安全教育教材相关评选和奖励。

《意见》要求,推动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依托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现有相关学科专业开展国家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教育部遴选一批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国家安全教育研究专门机构,设立相关研究项目,为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和相关学科建设奠定基础。

《意见》强调,建立健全国家安全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校对内设机构进行工作考核、奖励时,要充分考虑其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成绩。把教师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的表现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职称晋升和评优的重要参考。研究提出评价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和维护国家安全能力的指标体系和方式方法,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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