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不开绕不走的硬约束

银行理财是从2004年开始,经过数年的高速发展,目前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但现阶段,社会各界对理财产品的认识尚不够清晰,监管环境还面临很大不确定性,投资渠道不顺畅,投资者还不够成熟,更没有形成统一的数据统计报告,这都对银行理财的发展形成了约束。

误解多多

银行理财与银行存款有何区别,大多数投资者可能很难说清楚,其实不仅如此,就连许多商业银行的有些部门都对理财存在误解,把它看成是“高息揽存”、“信贷规模调节器”。

对理财的误解还表现在第三方评级机构和媒体方面,由于银行理财目前还没有统一的信息归集渠道,信息的发布也很不全面,一些评级机构和媒体利用公开信息对不同的银行理财业务进行比较,武断地发布一些评级、排名,对业务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

其实,银行理财与国内现有的基金较为相似,都是投资者直接承担风险的一种直接投融资方式,既包括了现金管理,还包括股权直接投资,产品期限既包括当日可赎回产品的超短期品种,也包括了多种固定期限品种,还有无终止的永存存在的品种。

投资者不成熟

尽管目前银行理财的规模已经较为显著,但理财客户覆盖率却相对较低,投资者还不够成熟。

比如,理财产品说明书中都非常明确的规定投资者自行承担风险,但大部分投资者还不是很清楚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的区别在那里,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依据银行的管理能力还是依据银行的信用尚不清楚。

渠道不畅

由于银行理财是国内的一种金融创新,是在当前金融监管制度下产生的新生事物,因此产品投资还存在诸多限制。

首先,理财产品没有独立的法律主体,只是商业银行按照监管规定设立的独立投资账户,除债券外其他资产投资都需要经过信托来实现,这不仅增加了理财投资的成本,而且影响理财投资的效率,也把信托公司的风险纳入其中。

其次,理财投资债券仅能开设丙类帐户,投资交易只能委托银行进行代理交易,根据监管要求,理财的债券交易还不能与人民银行债券交易系统直接对接,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更为重要的是,理财产品没有债券市场一级市场参与资格,这严重制约了理财债券投资能力。

另外,理财投资信贷资产没有公开交易市场,在监管部门新规颁布前,基本都是银行信贷卖给自身的理财产品,新规颁布后,银行理财不能再购买自身银行的存量信贷资产。当前理财投资信贷的方式,即增加了交易成本,又缺乏市场透明度,不利于信贷交易公平性监管。

监管缺位

目前监管框架仍不能满足银行理财健康发展的需要,仍需要解决如下问题:

①确立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地位

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现有金融框架下创新的结果,理财产品的运行需要绕过很多监管条例,不仅增加了交易成本,而且增加交易环节,出现一些银行自身不可控环节。

②建立公开的信贷交易市场

公开的交易市场不仅可促进信贷资产的交易公平定价,减少理财投资的交易成本,而且还可以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从而修正银行信贷转出对货币供应量M2的影响。

③对理财产品的管理银行进行规范化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模式,不同的银行归属的不同的部门负责,这对银行理财的监管和风险控制极为不利。

④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市场发展

由于国内大部分投资者对理财的风险认识还不够清楚,特别是国内大部分定期的信托贷款类产品还没有出现过零收益,甚至从来没有低于最低预期收益,这给投资的印象是“理财产品不会发生亏损”。

为此,监管部门和理财的发行银行就要不断加强投资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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