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服管理规定6篇

公司制服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本所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根据本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对象为特殊工种及特殊岗位人员。第三条管理人员及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制服管理规定6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制服管理规定6篇

公司制服管理规定篇1

第一条 为规范本所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根据本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对象为特殊工种及特殊岗位人员。

第三条 管理人员及地调科研人员日常业务加班原则上不发放加班费。由于临时增加工作任务需加班的,报主管所长批准后按实际天数发放加班费。

第四条 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如下: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由所统一安排值班且时间超过4小时的,每人每天按30元标准计发,不足4小时者,不得发放值班费。

2.双休日及夜间值班:

①保卫人员白天值班按每天每人12元标准计发;夜间巡逻按每晚每人4元标准计发。

②门卫夜间值班夜餐补助标准为:18:00-24:00时,按每人每班2元标准计发;0:00-7:00时按每人每班4元标准计发。

③驾驶员双休日经领导安排加班的,每人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平时八小时以外领导安排临时用车,由部门安排补休。

④电工双休日值班(含夜班)每人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日常夜间值班按每人每晚2.5元标准计发。

⑤医务室及其他公益服务岗(维修等)八小时以外及双休日临时加班,由部门安排补休。

3.基建现场管理人员工地补贴标准:

①本所职工每天在现场工作时间4小时以上,每天按3元标准计发工地补贴;如有特殊任务需晚上加班4小时以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按每晚4元标准计发夜餐补贴;双休日加班4小时以上,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加班费。

②外聘或返聘人员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 加班费及夜餐补贴在严格考勤的基础上,由各部门领导签字确认于每月28日前报人事教育处审核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第六条 本所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报人事教育处备案后实施。

第七条 本规定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公司制服管理规定篇2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

副组长:贺道标、刘彦宏、胡先林、彭银斌、朱翔、汪红星

成员:付永胜、何丙华、刘想新、郭志斌、张惠芳、李进明、

张永、肖作强、李进军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由付永胜同

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实训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实训室、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

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总务处负责宿舍楼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委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教学支部负责单月检查,学生支部负责双月检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学校党总支办公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20xx年11月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公司制服管理规定篇3

第一条 公司厂服的面料、颜色、等级、样式、数量、品种、发放的时间、范围、条件所有标准由总经办负责制订,由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 本厂建议所有员工着厂服上班,厂服由工厂统一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提供给员工。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第四条 发放标准:公司员工每人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发放夏装2件、冬装2件.

第五条 厂服领用程序

1、厂服发放由人事部人员负责,员工领取厂服须出示厂牌,并登记领取数量、类型、日期、领取人签名;人事部人员需将记录备案存档。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 夏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一年,冬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二年;按员工领用之日起算。如公司统一换款式将另行通知。

3、厂服使用期到期后,若员工需要再领取厂服,须填写《厂服领用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审批后,方可到人事部重新领取新的厂服

4、如在厂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并照人事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公破损可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核准,总经理审批后,至人事部补领厂服

第六条 每年换发厂服发放时间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而定。

第七条 超额领取的厂服的成本费用均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 从领用日期算起,夏装领用满一年后可以领换一件新厂服,冬装满二年后可以换一件新厂服,换装后不再扣除厂服成本费。但必须提前三天向人事申请,并填写厂服领用申请表。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不扣厂服费用:工作服发放之日满3个月后,员工离职,可带走工衣,离职时不扣厂服费用。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离职扣回厂服费用:

1、入厂不满一年的新员工,领取厂服之日起不满3个月,如员工离职,厂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2、人为损坏或丢失,烂工作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3、试用期内的,把厂服带走的,扣回厂服费用

第十一条 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或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首次发放厂服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公司制服管理规定篇4

1. 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管理好本公司的厂服及员工着装,特制定为本办法。

2. 范围:本公司除保安人员外所有的厂服管理及着装管理。

3. 内容:

3.1 厂服的制作与发放:

3.1.1厂服的制作由总务部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 ~ 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

3.1.2 厂服有两种(不发裤子):

a. 办公室人员:冬装为浅灰色缩腰夹克衫,秋装为白色长袖t恤衫,夏装为白色短袖t恤衫。

b. 车间人员:冬装为灰色夹克衫,秋装为蓝色长袖t恤衫,夏装蓝色短袖t恤衫。

c. qc人员:

3.1.3 新员工入厂发夏秋冬服各两套。

3.1.4 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三天后才可领取厂服。

3.1.5 制发服装时由总务课依据入厂手续登记表予以发放领。

3.1.6 厂服大小尺码有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四种。

3.2 使用年限:

3.2.1 厂服穿着及保管以3个月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满三个月期限者公司则不予扣款。

3.2.2 厂服如未达使用期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重新领用需按原价付款,其使用期限按原先领用之年限计算。

3.3 员工着装规定:

3.3.1 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以不穿。

3.3.2 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3.3.3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大方、整洁、得体。

3.3.4 员工上班必须戴厂证,厂证应正面戴在左胸前规定位置上。

3.3.5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头发不过耳,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不得浓妆艳抹,金银或其它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3.3.6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通报批评。

3.3.7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公司制服管理规定篇5

一、 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 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内部文件

3. 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

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 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 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4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时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算节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时间后接到新任务算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内原则上不算加班。

六、 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

(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

2.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1)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点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延时加点工时×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公休加班工时×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法定加班工时×3倍

(2)加班费的计发比例

a.平时工作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c.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七、 执行原则: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人事部,无加班日志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公司制服管理规定篇6

一、厂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厂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厂牌。

三、厂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一周后由主管到行政部领取当季厂服。

2、厂服配发期间为两年,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人事部核实后,准予提前换发。厂服配发到期不能继续使用的,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人事部核实后换发。换发时交旧。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厂服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4、员工离职时,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入职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厂服成本的100%费用;

(2)入职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厂服成本的50%费用。

(3)入职一年以上离职者,免收厂服费用。

四、厂服穿着要求

(1)桔红夏服:在车间里上班的人员穿着。穿着时所有衣扣、衣袋扣、带扣扣上,保持整洁,不得污脏损坏。允许在天气较热时解开最上方一个衣扣。不得卷裤腿。

(2)黑色冬服:在车间或办公室里上班的人员穿着,要求穿着时拉链要拉上,允许最上方扣子不扣,拉链必须拉至与ndc水平位置以上,下方扣子必须扣上。裤子穿着整齐,内衣扎入裤内,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摆之外。保持整洁。

(3)浅红短袖:办公室人员穿着。穿着时允许最上方扣子不扣,其它扣子扣上,上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裤子允许穿着暗色便裤。保持整洁,不得污脏。

(4)女空姐夏服:办公室女同事穿着。要求整齐、清洁、挺括、大方。不得着便裤、便裙。

(5)西装:要求整齐、清洁、挺括、大方。平时允许不扎领带,不扣上衣扣,但衣袋盖要盖上,保持上衣平整、裤线笔挺,衣裤不起皱,内衣扎入裤内,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摆之外。

(6)鞋子:要求穿着劳保鞋或黑色或棕色皮鞋,鞋带系紧。

(7)客服人员工服:(未发放之前按以上要求执行)

(8)办公室人员星期六允许着便装。但男士严禁穿短裤,女士严禁穿超短裙,高腰、低领衣服。

(9)5-10月份着夏服,10-5月份着冬服。季节交换时,如5月份、10月份允许自选夏服或冬服,但不得冬夏装混穿(如上身着夏装,下身着冬装)。

五、处罚措施

(1)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着厂服的,处罚10-20元/次。

1、上班时间着便衣的;

2、上班时间冬夏装混穿的(如上身着夏装,下身着冬装);

3、上班时间厂服、便服混穿的(如上身着厂服,下身着便装);

4、擅自改变厂服的式样的;

5、随意丢弃厂服,影响公司形象的;

6、在厂服上乱写乱画或印染其它图案的。

7、其它严重违反穿着规定的情形。

(2)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着厂服的,处罚5-10元/次。

1、衣扣不按规定扣上的;

2、上班时间卷袖、裤腿的;

3、衣领不整或较脏的;

4、内衣不按规定扎入裤内外露于上衣下摆的;

5、厂服较脏或有异味的;

6、厂服有损不及时修补的。

7、将衣服放在肩上或披在身上的。

8、穿拖鞋、布鞋、凉鞋上班或参加早会的。

9、鞋带松了,未及时系上的。

10、其它违反穿着规定的情形。

六、遵守注意事项

1、员工临时穿着厂服在公司外或进出公司门口更要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保持衣着整洁;

2、员工对配发的厂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厂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厂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厂服;

6、厂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行政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每发现1次予以扣款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班组长和主管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厂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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