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医手记:女法医手记王雪梅

  本文作者王雪梅,现任中国法医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法医师      树叶上的血痕――记一位同窗学友之死   
  读研期间,我几乎没有休过寒暑假。其实,我并不是一个恋学校、恋书本的学生,我讨厌那种循规蹈矩的学习和工作状态。在学校欢度假期。只是因为我把学习法医知识和从事法医工作当成了生活中的爱好。
  那天早上,我睡眼朦胧地将头探出窗外。猛然间我被一个早已在书本上所熟知的现象惊骇了。我看到了一大群苍蝇。不知是在什么力量的惊扰下,突然从一堆建筑材料旁蜂拥而起。那阵势很可怕的,黑压压的一片,令人毛骨悚然。接着。它们又似一群恋家的孩子,久久不愿离去。最后,又都一头扎了回去。
  一种不祥的预感立刻袭上心头。我甚至根本就没有往人以外的死物上琢磨。一脑门子的心思。想的都是“死人了”!
  现场就在我们这座研究生宿舍楼的背后。死者居然正是我的学友,我们学校公共卫生系的研究生,时年26岁的陈英。
  那段时间,学校学生宿舍区正在施工,我们住的这座宿舍楼的后面堆放了许多的建筑材料。陈英就摔在了宿舍楼与建筑材料之间。尸体被这些材料挡着,很难被路人发现。
  陈英是头冲下摔在地上的,右侧太阳穴部位先着地。损伤主要分布在右面部和身体的右侧。陈英往日那美丽端庄、沉静娴淑的模样已被双目圆睁、口鼻歪斜、痛苦异常的面容所代替。
  看着陈英那张扭曲而陌生的脸,我这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了。同学8年,其中同班5年的绝大多数光阴我们朝夕相处,亲如姐妹。后来的3年研究生生活,虽然我们分别在不同的专业学习,没有更多的机会同吃同住同受难了,但我还是少不了常常去扰乱她的生活。衣服上的扣子掉了,找陈英;裙子上的拉链坏了,找陈英;外文资料译不出来了,找陈英;气不顺,火没处发了,还是找陈英……我怎么都想不到,有一天,我竟然会来到这堆砖瓦木料旁找陈英,找她不再是让她帮我,让她劝我,让她安慰我,而是……
  从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陈英像是在擦玻璃的时候,一不留神踩空了掉到楼下摔死的。那块擦窗户的抹布就在尸体的右侧,光亮如镜的窗户玻璃上留有陈英的指纹。窗台上留有陈英的脚踏痕迹。陈英的拖鞋,一只被甩在楼下,一只却留在了窗台上。
  从尸表上,实在是看不出在陈英的身上除了摔伤还有什么可疑的伤痕。可我却怎么也不甘心让人们就这样把她的尸体拉到医院的太平间等着火化。
  谁让我是个法医,谁让我是她的好朋友呢。不把她剖开看看。我绝不能轻易地让她就这么走!
  突然,我被楼下那棵梧桐树伸到三层楼窗前的一片梧桐叶所吸引,我的心不禁一悸。因为,我看到一滴疑似血痕的暗红色斑迹正静静地“躺”在那片梧桐树叶上,它好像在悄悄地对我说:“朋友,我已经等你很久了!”
  很快,这块可疑斑迹被验明正身:人血;出血部位是鼻腔;血型与陈英的完全相同。
  接着,我们又找到了三处隐藏在窗台下暖气片背后的血痕,这些血痕均出自于陈英的鼻腔。
  我立马用学到的知识,对上述血痕进行了陈旧度的测定。证实它们离开体内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现在。一切都很清楚了,陈英在从楼上坠入地面之前,已经身负内伤,因为她的鲜血已经从鼻腔流出了体外。显然,我们所发现的血痕是犯罪分子没有察觉到的,那些容易被发现的血痕早已被犯罪分子处理了。 ,
  毫无疑问,陈英是在生活状态下,从四层楼的高处坠落于地面,造成致命性的坠落伤而死亡的。因此,陈英的死因无须争议,她是摔死的。但是,陈英在摔死之前,已经遭遇到了暴力的袭击。因此,陈英的死绝不是意外事故,而是被害身亡。
  我竭尽全力。试图在陈英的身上,找到罪犯在她摔死之前留下来的痕迹。经过检验,我们发现陈英死前曾与一名血型为A2型的男子发生过性关系。从尸体外表检验的情况来看,陈英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与那名男子发生性关系的。
  不用说。肯定是那个照相的,叫什么冯良。
  自打陈英交了这个冯良,我没少跟她吵架。这个冯良,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长了一双极不安分的眼睛不说,还居然敢当着外人的面,动不动就跟陈英翻脸。陈英也是,在冯良面前,整个一个受气包、出气筒。我就不明白。一个堂堂的硕士生,干吗要这么个照相的!
  不对,我可不能带着这种情绪参与法医学鉴定工作。吴明英教授常提醒我:作为一名法医,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必备的基本条件。否则,难免要捅出娄子来。
  得,先甭想什么冯良不冯良的了。因为,在没有拿出科学的证据之前,一切怀疑都是没有分量的。
  “从尸检的情况来看,鼻部血管的破裂,不像是外力直接作用于鼻部所致。”我跟吴教授说出了我的看法。
  “想想看。还有什么原因能够导致鼻腔出血呢?”
  “哦,对了。当外力作用于颈部,致使位于颈部浅层的颈静脉受压,而位于颈部深层的颈动脉仍然畅通时,可以导致头面部毛细血管内的压力骤然间增高,毛细血管高度扩张充血。此时,如果头面部再遭遇到较大外力的作用,这些具有较高内压并且充满血液的毛细血管将会在力的冲击作用下发生破裂。于是当罪犯将受到扼颈和头面部重击的被害者扔出窗外时,那些由于鼻黏膜毛细血管破裂而流入鼻腔的血液就可能顺着鼻腔流出体外。尽管这些血液不可能太多,但对我们来说已经足够了。对吗,教授?”
  “对不对,还是让陈英自己说吧。”
  我知道教授是让我在陈英的尸体上。把证据找出来。
  现在我要做的第一步工作就是采取特殊的解剖方法,仔细地检验陈英的颈部组织。要知道,在一般的高坠尸体上,很多法医往往忽视了对尸体颈部进行系统而认真的检验。
  我用解剖刀剖开了陈英颈部的皮肤,仔细地分离了皮下的组织。一暴露出颈部的肌群,我就发现了陈英生前颈部受到暴力压迫的确凿证据。
  看来凶手还是挺狡猾的,他一定是害怕在陈英的体表留下痕迹。于是在扼颈时,衬垫上了柔软的物品。但他却没有想到,柔软的物品只能挡在他那双罪恶的手与陈英颈部的皮肤之间,而他所施加的压力,一不小心就会让那些藏在颈部皮肤下面的颈部肌群相互挤压,最后形成颈部肌群的挫伤、出血以及肌肉与肌肉之间的出血。
  接着我要在陈英的头面部寻找暴力袭击的痕迹。很快,在陈英尸体头部的左顶枕部,我就发现了一处头皮下的出血。相对于陈英身体右侧的损伤而言,这一处损伤比较轻微并且是孤立存在的。很明显,这处损伤不是高坠伤。根据损伤的特征,我们认定陈英左顶枕部的损伤符合较大的钝性平面作用于陈英的头部而形成的撞击伤。头部撞击宿舍的墙壁,可以形成陈英头部的这处撞击伤。
  经过检验,认定在陈英坠楼之前,与陈英发生性关系的那个男人,正是冯良。
  审讯连夜突击进行。冯良交代了以下罪行:
  原来,这个冯良在国外还有个妻子。本来他是准备和这个妻子分手的。可是等到妻子从国外回来,他才惊 讶地发现。原来那个略显土气的妻子现在一下子变得高贵得像个公主。更让他心动的是,人家还从国外给他带回来了一笔很可观的资金。
  虽然,他明明知道陈英爱他爱得要死要活,他也知道陈英肚子里已经有了他的孩子,按照俩人原定的计划,再有一个多月,陈英的硕士学位一拿到手,他们就可以完婚了。但是,现在他却改变了主意,他要断绝与陈英的关系,与他的妻子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陈英真是个太让他感到麻烦的女孩儿,软硬兼施,能使的招儿他全都使了,还是甩不掉这个傻丫头。他真恨不得让她下地狱!
  那天。他烦躁透顶,带着满腔的怒气来到了陈英的宿舍,欲与陈英做最后的一搏。当时,陈英正在窗台上擦玻璃,一见到冯良,她便激动地跳下了窗台。这时,擦窗的抹布从陈英的手中坠入楼下。
  触景生计,冯良脑中立刻闪出了一个罪恶的念头。
  冯良趁势假心假意地将陈英拥入怀里。接着,俩人上了床。一切都显得那么顺理成章。此时,陈英已经完全沉浸在爱的海洋之中。突然,冯良顺手抓起身边自己刚刚脱下的那件柔软的内衣,衬垫在陈英洁白如雪的颈部,用罪恶的双手用力扼住陈英的喉头,接着又将陈英的头部猛力向墙上撞去。陈英甚至连动都没有动一下,就被冯良扔出了窗外。
  干完这一切,冯良边慌乱地穿着衣服。边扫视着犯罪现场。突然,他在地上发现了两滴鲜血。于是他匆忙将滴在地面上的血迹擦净。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还有四滴鲜血竟悄悄地被陈英“藏”了起来。后来,这四滴血痕又被她的女友韩嵋找了出来。
  是那滴“躺”在树叶上的血痕要了冯良这臭小子的那条狗命。
  
  拼图“游戏”
  
  从小,我就对拼图游戏有着十分浓厚的兴趣。现在。我仍然有机会充分地享受这种游戏带给我的那份兴奋、那份惊喜、那份自豪、那份满足。
  “哇噻,好棒耶!大力,看,就是这颗脑袋!”我手中托着一颗人头,兴奋地冲着大力喊道。
  “不会搞错吧。韩嵋?”大概是王大力觉得我这活儿做得有些太轻松,不大放心地问。
  “哪能呀!这种拼图‘游戏’,整个一个小儿科,都快让我给玩烂了!放心吧大力,没错。这颗脑袋绝对和这个躯干配套!噢,对了,你看,这是上个月西山派出所老李送来的那条大腿,怎么样?嗨,你看怎么样?简直绝了。”我一边将存放在冷冻屉内的一条大腿拼接到了解剖台上的这个躯干上,一边兴奋地大叫:“嗨,整个世界都找不出第二根肉棒来跟这块臀尖配套了!”
  看到这儿,您准会觉得这场“游戏”实在是太令人毛骨悚然了!
  是呀,这个世界中,黑暗和残酷的那一面,我们看到的的确太多太多。我们必须以某种特殊的心态来从事种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活动。我们必须以某种特殊的微笑让自己从那种令人窒息和压抑的氛围中潇洒地走出。
  噢,对了。说到拼图“游戏”,让我给你讲一个通过拼图“游戏”,我为一个死去的女人找到了家,找到了那个将她杀死的丈夫的故事。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季节,大力给我送来了一具尸体。这具尸体是当天早上一对晨练的老人在一片小树林中发现的。
  吃完简单的早餐,我快步走进解剖室的停尸间。掀开遮盖尸体的打蜡帆布罩单,一个没头没手的女人暴露在我的面前。
  这女人赤身裸体。我发现她的皮肤很白。弹性很好,她的乳房和臀部经过人为的加工,显得性感十足。这大概是个美极了的女人,除了有一颗美丽的头颅,还应该有一双娇嫩的纤手。她的头颅是从颈部被砍断的,两只手是从腕部被剁下的。一看那刀工就知道,这活儿不是一个有人体解剖学常识的人干的。人体手腕中的八块小骨头,有好几块都明显地被这个没有解剖学常识的家伙给劈碎了,还有一块小骨头完整地挂在了前臂上。
  我称了称尸体的重量,差一点51公斤。她的双手重量应该在0.5公斤左右,头的重量大约是3公斤。这样。我估算出她的体重是54或55公斤,身高大约是1米70。
  接着,我在她的脚底涂上了墨水。再把一张纸粘在瓶子上,然后把瓶子放在她的脚底滚过。这样,我就将她的脚纹取了下来。
  为什么要取脚纹呢?
  这是因为,如果这个女人的体貌特征和某一个失踪的妇女相符的话,刑警队的侦查员们就会到失踪者的家中,搜寻所谓“潜在的痕迹”。这种潜在的痕迹,通常是留在洗澡间或厕所瓷砖上的光脚印。当然,这种以脚纹来鉴定身份的方法不如手指纹可靠,但也不失为具有特征性的标志。如果您生过孩子,就会知道医院在接下每一个新生儿时。都要取下新生儿的脚纹,以防您偶尔错抱了别人的孩子。
  前面您已经知道了。我的这位“顾客”既没了脸又没了手,当然也就没有了指纹。显然,凶手是存心跟我过不去!
  “没准是个鸡?”我的直觉告诉我。
  “是鸡就好!”我背地里暗暗叫好。
  “你没病吧?”您准会觉得我这人不正常,“人家别人一听说是只‘鸡’都怕得要死恨得要命,你可好,愣说人家是‘鸡’就好!你们这些当法医的怎么就跟别人不一样啊?”
  您算说对了!我们这些当法医的。对某些事物的看法,的确与众不同。这是因为我们的工作对象与常人不同,所以考虑问题的角度也就与众不同。
  您是为活着的人服务的,从您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妓女实在是一大公害,害家庭、害社会、害青少年,也害中老年……
  可我是为死人服务的,从我的角度上考虑问题,我管不着她生前是好人还是坏人,是当官的还是扫厕所的,我只企盼我的那些“顾客”们,能够为我给他们绘制的“蓝图”打上个满分。能够在九泉之下感受到人间的春意和温情。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在解剖室里,在法医的解剖刀下,所有的人都是绝对平等的。
  哟,说到哪儿去了。还是赶紧向您解释一下为什么说“是‘鸡’就好”吧。
  如果是妓女,对于无名女尸来说做起个人识别来就比贞洁女子好办得多。因为这个社会毕竟还是好女人多。坏女人少嘛!
  我现在特别盼望能够在众多的人体残骸中通过拼图“游戏”,找到与这具女尸相配套的小手。因为我知道,我们这座城市对所有曾干过卖淫勾当的女人都存有指纹档案。
  “大力。只要发现手,立马给我送来!”
  “大力。怎么。还是一只手都没有哇?”
  “大力,你这个重案组的警员也真够面的了,怎么连只手都找不到!”
  过了3个月,大力终于给我送来了一只手。
  为了这只手,大力费了不少的心思。他的那些哥们儿也真是很为他卖力。那天,郊区派出所的片警小赵,看见几个孩子在玩一个塑料袋。孩子们一惊一乍地怪叫,引起了他的警觉。他快步上前察看,嘿,袋子里居然“躺”着一只人手。
  这是一只左手,新鲜而富有弹性,皮肤很细腻,也・很白嫩。它没有任何的特征,没有骨折过,没有汗毛,没有啃指甲的痕迹,指头上没有烟熏的黄色,没有斑斑点点,关节没有变形,指甲附近没有无机盐排泄过多的迹 象。一看便知,这是一只年青女子的手。
  我立即取下了指纹。这时,实验员小沈叫我帮他看看前几天送去的那份检材所呈现出的异常反应。于是,我把这只手放在了解剖台上。
  两个小时后,我从实验室回来,立刻嗅到一种奇怪的带酸性的气味,我马上意识到这只手曾在冰箱里储藏过。我赶紧仔细地再次检查,发现上面粘有两粒大米。
  知道吗?在冰箱里冻过的肉,比没有冻过的肉更容易腐败变质。而且变质后的气味跟没有冻过的肉变质后所产生的气味有所不同。
  我从停尸间冷冻屉内取出3个月前收到的那具断头断手的女尸。它已经脱水了,尸体也因此而收缩。我把这只手和躯体的左腕部相拼接,肌肉的断痕并不吻合。这种拼接效果不会令我失去信心,因为我知道这并不意味着拼图“游戏”的失败,而是一种在法医学上完全可以解释的正常现象。
  每当这时,拼图“游戏”就需要借助于一些仪器的帮助了。x光照像显示这只手上缺少了一小块长2厘米、宽1厘米的骨头,而这块缺少的骨头又实实在在地出现在尸体的左手腕上。因此,毫无疑问,这只手和这具女尸相匹配。
  这只手在远离尸体的3个月的时间内,一直被放在了一个盛过米的塑料袋中冷藏。凶手一定错误地认为,现在可以扔掉这只手了。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只手居然会在那么多人的帮助下,找到了它自己的“家”。
  一个星期之后,在大力的配合下,我们又帮助这个女人找到了她自己的家。
  这女人24岁,体重54公斤,身高1米69,一年前嫁了人,婚前曾因卖淫被劳教,公安局指纹库里存有她的指纹记录。
  她生前住在郊区的一套小公寓里,大力找到那里时,有个男人出来开了门,这男人正是她的丈夫。
  这个丈夫告诉大力。他的妻子已经离家出走3个月了。大力问他,妻子失踪为什么不向公安局报案?他回答说,妻子有着极不光彩的历史,现在又与人私奔,而他这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不愿到公安局去丢人现眼。大力告诉他,公安局已经发现了他妻子的尸体。对此,他毫无表示。
  大力坚信杀人凶手正是这个丈夫,然而始终找不到不利于这个丈夫的任何证据。大力很着急,我也很着急!
  ―个异常安静的早晨。我下决心再仔细地检验一遍那个年轻女人的尸体。因为昨夜在似睡非睡的状态下,我突然萌发出一种错过了某些重要线索的奇怪感觉,我不禁想到了爱德蒙・洛卡尔医生的理论:罪犯永远会在犯罪现场留下一些以前不曾存在的东西,而带走一些他来时所不曾带来的东西。
  站在解剖台上,我再一次注意到尸体的切割很不在行。由于凶手用钝刀作为砍尸的工具,因此手腕处的骨头全都碎裂了。
  “对了!现在手腕处断端的骨头上缺少了好几块碎骨片,如果犯罪现场就在死者住的公寓里,那么只要在公寓内找到这些碎片,那个丈夫就有口难辩了!”
  大力还没等我把话全部讲完,人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下午。我正在病理实验室看一组切片,大力推门冲了进来:“韩嵋,送你一样礼物,希望你能喜欢!”他从现场勘查箱里取出一个短颈大口玻璃瓶,瓶中有一个“U”形金属管。“这是洗澡盆排水管的存水弯,好好拿它消遣消遣吧!”大力边递给我那个所谓的礼物边冲着我说。话虽幽默,但我知道他心里紧张得一塌糊涂。这是最后一张王牌了!我俩心里都很清楚。
  在存水弯中,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都有,刮胡刀的断端、避孕套的碎片,等等。我没工夫欣赏也没工夫研究这个家庭的隐私,我只对那几块小骨头欣喜若狂。在这些小骨头中,最大的一块也不过3毫米长2毫米宽,数一数一共是9块。我花了3个小时才使这场拼搭七巧板的“游戏”一点点地趋于完成。也巧了,居然有5块骨头都与左腕上的腕骨断痕完全配套。还有4块一定是头骨和右手腕上的了。
  不管怎么说,我们终于证明这个年轻的女人是在自己的家中被杀的!
  那个丈夫承认了一切:他在暴怒的激情下勒死了自己的妻子,然后惊慌失措地用厨刀剁下了她的手和头。他趁着夜深无人把尸体的躯干扔到了一处小树林里。又把脑袋抛入了一口枯井中。然后,他把双手放在一个曾经盛过米的塑料袋中。又把袋子放在冰箱的冷冻层内藏了起来。3个月以后,他决定把这双手也扔到那个枯井中。然而,老天有眼。那天深夜,当他走过那片荒凉的空地时,一声雷鸣伴着闪电突然向他袭来,惊心动魄之中,他一个跟头摔倒在地,丢失了一只手。
  正是这只丢失的手,帮助他的妻子找到了家,也帮助警察找到了他!
  
  一滴擦拭血痕
  
  现场就在青山区武装部部长贾鸣山的家中。
  死者是贾鸣山的妻子,市第二医院内科医师江燕燕。
  “韩嵋,你来了。你看,这……哎,真是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贾鸣山满脸的乌云和疲惫,见到我勉强地挤出了一丝笑容。“老贾……”我伸出右手紧紧地与贾鸣山相握,同时伸出左手重重地在贾鸣山的右肩上拍了两拍。
  我和老贾私交不错,上星期我们还一起在翠华酒楼撮了一顿。看在我的面子上,老贾为我的一位朋友开了后门,破例将我朋友的女儿,一个上大学无望,视力又不佳的女孩收入部队。
  我始终没有见过老贾的爱人,隐隐约约感觉到他们的夫妻关系不是太好。老贾偶尔谈到家庭生活时,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印象中,老贾的爱人江燕燕精神上不是很健康,有些洁癖让人难以接受;还有些抑郁症,悲观厌世情绪相当严重。屁大点儿小事儿就要死要活地琢磨着往黄泉路上奔。上星期我才知道,三年中,江燕燕已经服毒自杀四次了,当然四次都是自杀未遂。
  “什么时候发现情况的?”我同情地问着贾鸣山。
  “6点多。一进卧室,我就看到床下的这一大摊血迹了。我下意识地在身上摸了一下,发现枪没有带在身上。哎,昨天我到医院给我老岳父陪床,带把手枪怪不方便的,就把枪放在家里了,谁知……哎,怪我,都怪我……”贾鸣山对我说。
  “昨天你是什么时候离开这里的?”我问。
  “大概12点吧。对,是12点,我让小张12点来接我,这个时间不会错。”贾鸣山肯定地说。
  卧室里,江燕燕头高脚低左侧卧位躺在双人水床的外侧,尽管面部的那处枪击伤已将女性的美丽击得残缺不全,但仍可看出在生活状态下。这是一位与众不同风采依旧的中年妇女。
  部队保卫部门一位干部模样的人,还没有来得及自我介绍,就迫不及待地对我说:“死者是用手枪自杀的。”
  “自杀?”从职业习惯上,我不大习惯一下子就做出这样肯定的结论。
  “您看,短枪就握在死者的手里。您再看看枪击的创口,一看就知道是近距离射击。”那人自信地说。
  奇怪!怎么我一看到江燕燕的卧姿,就觉得有些别扭?
  江燕燕左上臂紧贴床沿,左前臂弯曲,左手呈半握拳状顶在左下颌处。她的右上肢略弯曲横跨胸前部。于左前臂上方形成交叉。在江燕燕的右手掌侧握有一把手枪,右 手手指松软弛缓,看来没有出现“尸体痉挛”现象。
  我仔细检查了江燕燕持枪的右手,没有发现喷溅的血点。再看看顺着头部上的伤口流出来的血液,它们已经凝固成黑色的血块。一看便知,血液离开体内已经多时了。
  问题是用右手持枪,自击于左眉弓,需要采取右上肢跨胸,形成大弧度的持枪手势。尤其是让左手弯曲顶在下颌处而让右手独自持枪射击,这种姿势违反了枪击时,两手自然配合的动作,不大符合持枪自击的一般规律。
  当然,仅凭这一点点直觉,根本不可能说明什么问题。因为自杀的情况实在是形形色色,无奇不有,很多人是不会按照一般规律去规范自己自杀的动作和过程的。
  握在江燕燕右手掌侧那支手枪的枪口正对着左眉弓,从左眉弓处组织呈星芒状缺损及周围皮肤烧焦变黑来看,是贴近距离射击。
  子弹的射出口位于死者的头枕部正中略偏左。以江燕燕目前的体位。子弹从左眉弓射人到头枕部正中略偏左射出,需要以75°角的高度持枪射击。而枪击后由于冲击力的作用,加之死后尸体立即出现的松软弛缓现象,应程度不同地改变枪击前持枪的右手所处的位置,手枪的位置也应有所变动。然而,现在的枪仍保持着射击时的位置遗留在江燕燕的右手掌中,枪口紧贴着创口。显然。无论是手的位置还是枪的位置都不符合开枪自杀产生冲击力后的位置。
  难道这枪支的位置,这死者的体位,都是人为设置的?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如果说,枪支的位置和死者的体位都是人为设置的,那设计者对弹道学还是有些研究的。他一定读过不少这方面的专业书籍,包括典型案例。但是有一点他被误导了,这就是:不少持枪自杀者,由于枪击时精神处于高度应激状态,因而尸体出现了特殊的死后变化,死后尸体全部或局部不经过松软弛缓状态。而是将尸体全部或局部固定在死亡瞬间时的体位,这种现象称为死后“尸体痉挛”现象。由于“尸体痉挛”现象的出现,因此许多持枪自击者,死后的体位可以不受枪击冲击力和尸体松软弛缓状态的影响,而固定于枪击时的体位。
  “韩法医。这是在现场发现的死者遗书。从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没有发现他杀的疑点。”侦查员小李边说边递给我一张纸条。
  纸条上。几行娟秀的字迹明白无误地表达出江燕燕向往死亡的心境。但是,从纸条上,反映不出书写的时间。我完全有理由怀疑这纸条不是昨天江燕燕死亡之前写下的。
  “这纸条应送文检室做个书写时间的鉴定。”我心说。
  从侦查员和部队保卫部门几位同志的言行和眼神来看,没有人怀疑江燕燕是在熟睡时被他人枪击致死的。
  从感情上,我实在不愿意把老贾想象成为一个心黑手毒的杀手,但从理智上我又心不由己地提出了一个又一个的疑点。但愿这些疑点是职业习惯而产生的错觉。
  事实上,许多理论上的研究仅仅是理论研究,尽管这些理论研究都有大量的实践经验作基础,但涉及个案,尤其是命案,就不可以仅凭理论上的东西去判定案件的性质了。
  我深知,江燕燕的死亡性质无论是定自杀还是定他杀,都还缺乏足够的证据。
  不妙,又一个疑点出来了!触摸江燕燕的尸体,我心头不禁又是一惊。如果单从尸温上来判断死亡的时间,江燕燕的死亡绝不会超过一个钟头。因为她的尸温与活人没有什么区别。而从全身尸体的僵硬及尸斑的发展程度、角膜混浊的程度上来判断死亡的时间。江燕燕的死亡至少在8小时以上了。
  我注意到水床的电源开关处于关闭状态,于是试探着问:“老贾。你刚才关水床的开关了吗?”
  听到我的提问。贾鸣山分明有些惊慌,但仅一刹那,他就坦然而肯定地说:“没有,我只注意燕燕的尸体和地下的血迹了,根本就没心留意其他的情况。”
  这就怪了。如果江燕燕的尸温没有相当温度的支持,早就应该出现尸冷现象了。水床的开关肯定是被人不久前才关闭的,而这个人除了老贾不大可能会是别人。
  是贾鸣山有意用水床的温度维持尸体的尸温,而掩盖死亡的时间,还是忙乱中记忆上出现了错误?我心里又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当我将江燕燕的头部向上抬起。准备检验她的颈部时,眼前突然一亮。心说:“老贾,这下子你可算是完蛋了!”
  原来,江燕燕右下颌处有一滴黄豆大小的擦拭血痕,从新鲜程度上看,这滴擦拭血痕的出血时间应该与枪击处的血迹相一致。当然,要拿出科学的结论,还需要做进一步的实验室检验。除了检验出血时间外,还应检验这滴擦拭血痕是否是江燕燕本人的。
  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了我的发现。贾鸣山可就死定了,除非他能找到第二个可能在江燕燕熟睡时将她击毙的人。
  假设江燕燕真是开枪自杀,开枪后双手都处于原位不再动弹,双手又没有沾染上任何的血迹,那么右下颌处的那一块擦拭血迹从何而来?
  只有一种可能:江燕燕在熟睡时遭遇到凶手的枪击。凶手先是将枪口顶在她的左眉弓,扳动扳机后,子弹穿过她的颅脑使她立即毙命。之后。凶手又将江燕燕的体位安放在合乎弹道学规律的位置上。精心布置了一个自认为天衣无缝的自杀现场。但是,凶手做梦也没有想到,他在制造这一自杀假象时,无意中把沾在自己手上的死者的血迹抹到了死者的右下颌处。
  毫无疑问,谁把死者的血迹抹在了她的右下颌处,谁就是凶手!
  江燕燕右下颌处的这块黄豆般大小的血迹成了雄辩的、无声的证人。成了侦破全案的决定性因素。
  接下来的问题。是要看看贾鸣山有没有作案时间了。
  据调查,贾鸣山夫妻二人是昨夜7点左右在住宅区内的一家饭馆吃的晚饭。贾鸣山离家的时间是夜里12点。12点以前,家里只有他们夫妻二人。
  由于死者躺在通电的水床上。因此通过尸温等死后尸体变化,很难比较准确地断定遇害时间。
  我剖开江燕燕的腹腔。取出胃内容物。发现江燕燕遇害时,胃部还残留着尚未完全消化的食糜,从其消化程度来看为食后3小时左右。如此看来,江燕燕遇害时间应为昨夜10点左右,而那时贾鸣山正在家中,他完全有可能乘江燕燕熟睡之机枪击江燕燕。
  一副铮亮的铐子戴在了贾鸣山的手腕上。
  审讯室里,贾鸣山交代了一切罪恶。
  贾鸣山死刑判决书下达后,我到监狱探望了他,顺便给他带了条香烟,是三五牌的。
  
  拿死亡开玩笑的人
  
  伪装成自杀的凶杀,人们已经听到的太多了。可是伪装成凶杀的自杀您听到过吗?嗨,这些拿死亡开玩笑的人呀,有时真能把活人给涮得找不着北。
  这是一个轰动全市的大案。只因为被害者是身为市建设银行行长的龚起帆。
  那天,接我到现场的车都比以往高级许多。到了现场才发现,停在那里的车全都是上档次的车。
  身着白衣头戴警帽手提现场勘查箱的我,从车上一走下来,立刻成为众人瞩目的人物。尽管这种情景对我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但今天还是多少有点儿令我心动。因为在这片给我以关注目光的人群中,有许多是那种已经习惯于让别人仰视自己的大人物。   我假装坦然自若地面对着眼前的一切,昂头挺胸旁若元人地目视前方。就要到达死亡现场时,突然,我被一个女人拦住。
  “韩……是你呀,你就是他们说的那个韩法医?我是陆医生,还记得我吗,我是给你瞧病的陆医生呀!”
  “陆医生?噢,您好,陆医生。怎么,有什么事吗?”
  “韩法医。我爱人让人给害死了!您快去看看吧,他死得好惨,惨极了。韩法医,您帮帮我,帮帮我吧。我要知道是谁这么凶狠这么残暴,我一定要知道是谁杀了我爱人!韩法医,我知道您能帮我找到凶手。拜托您了,拜托了,我求您了,求您了!”“扑通”一声,中心医院妇产科的权威人物陆珀石居然出人意料地跪倒在了我的面前。
  这下子我可乱了方寸,再也不能装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来了。我真没想到,那个从来都是对病人端着一副专家架子的陆主任,怎么会跪倒在我的面前,还说出了这么一大堆的话来。以往,给我看病时,她可是个最会节约语言的专家了。
  死亡现场位于一座即将完工的大型建筑物中,尸体是在大楼顶端的平台上发现的。
  死者仰卧在平台上的东墙边。他的脸被一层浓密的水泥粉所遮盖;他的嘴被一团白布所堵塞;他的手臂被一根绳子捆了起来,绳端又绕颈一圈后打了个结。
  位于死者臀部的地板上有一小堆水泥粉,他的脚旁有一把剃刀,剃刀上沾满了血迹和水泥粉。
  其实。整个死亡现场最让人触目惊心的还不是尸体,而是尸体旁的那一大摊血迹。天哪,一个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血。尽管我是一名法医。我应该知道人体究竟有多少血,也曾不止一次地见过流尽血液的人。可一见到眼前有这么多的血,我还是有些吃惊。
  我仔细观察着现场,发现靠近尸体颈部位置的血液呈暗红色,很浓稠,有些已经形成了血凝块,由此向外扩散的血液。浓度越来越稀,最后是向瓷砖边缝扩散的血清。这些情况说明,颈部是血液流出的中心位置,而且死者生前出血的时间比较长,或者说龚起帆从颈部受伤到死亡有相当长的一段存活期。如果是凶杀现场,死者应该拼命地挣扎抵抗。但从血迹的范围和流向来看,血流是从颈部顺着尸体的体位自然流向尸体周围的,血迹分布既不杂乱,又无沾染,说明死者从颈部外伤到死亡,一直都是很平静的。此外。尸体头颈部位置的墙角上,也有密集的雾状喷血点,这些雾状喷血点的位置较低,高度都没有超过60厘米,看来死者是坐位致伤的。
  整个现场,从尸体躺卧的地面。地面下的水泥粉,地面及墙壁上的血迹分布,到尸体的衣着及体表,均没有发现搏斗的痕迹,也没有他人遗留的痕迹。如果是凶杀,那杀手也太厉害了。难道是自杀?这话可千万别从我的嘴里蹦出来,拿不出真凭实据来,那个陆珀石还不得把我给撕成碎片!
  从表面上看,死者似乎先是被人投撒了水泥粉迷住了双眼,然后遭到堵嘴、捆绑,最后被人切颈致流血过多而亡。但这仅仅是表面现象,还是让我们透过表面现象来看看死亡过程的真实再现吧。
  我让大力将尸体从嘈杂的现场运到了我的解剖室。在解剖室里,我可以静下心来,和我的这位“顾客”认真地“聊聊”。
  “嗨,老兄,您这满脸的水泥不像是别人投撒的呀。”我用镊子把死者的上、下眼睑翻开,发现死者的眼球光亮洁净,球结膜和睑结膜都没有沾染上水泥粉。
  “得,别蒙我了。这活儿呀,八成是您自己干的;十成是您闭着眼睛将水泥抹到脸上去的。要不然为什么您的满脸都遍布水泥,而眼球和结合膜却是干干净净的无粉区呢?老兄,您生前不大老实,死后还算诚实。这不,您已经用尸体语言告诉我,当水泥跑到您脸上时,您的双眼早就紧紧地闭上了。”
  “什么?噢,您让我猜猜看,水泥是通过什么途径抹到您脸上去的,是吗?”
  “嗯,让我还是先来看看您自己的这双手吧!”
  果然,我在这双手上找到了答案。龚起帆右手掌面粘满了水泥粉,而左手掌面却挺干净,两只手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现在,我该把塞进您嘴里的这团白布取出来,看看口腔里的情况了。”
  我用镊子将塞进龚起帆嘴里的那块白布慢慢地从他的口腔里拉了出来,发现这是半块白色的小浴巾。在浴巾上,我没有发现血迹。接着,我又仔细检验了死者口腔的各个部位,口腔黏膜和牙龈的状态都很正常,既没有破损也没有出血。我不由自主地拍了一下龚起帆的嘴说:“老兄,看得出,这毛巾是在畅通无阻的状态下进入您口腔内的,您的口腔完好无损已经说明毛巾塞入您的这个腔道时根本就没有遇到任何的抵抗。如果是别人硬塞给您的。您会老老实实地张开了大嘴让人家塞吗?这也太离谱了吧,蒙谁呢您,玩儿都不会玩儿!”
  我发现被撕开的那半块浴巾,断端是新近形成的,于是下意识地将手伸进了龚起帆的裤兜。
  嗨,浴巾的另一半竟然就在他的裤兜里。
  “嗬,您倒是真会省事儿,用到嘴里一半,剩下的这一半顺手就揣口袋里了。老兄,您怎么一点脑子都不走呀?还当领导呢!”我一边拼接着毛巾的断端,一边批评着龚起帆。
  “哦。您是想对我说,您的双臂让害您的人给捆绑住了,您已经失去了搏斗能力。所以很多事情都是受凶手威逼,不得已而为之的。是吗?好吧,让我看看您是怎么被捆绑起来的。”
  我仔细地研究了死者两上臂绑扎麻绳的情况,发现死者两条胳臂的上方,经过胸背部扎了两道麻绳,绳端再绕颈一圈,拴成了一个活结系在了颈部。由于麻绳的捆绑靠近腋窝,所以双臂尚能自由运动。围在颈部的绳圈也很宽松,对颈部并没形成压力,我试了试可以伸进三个指头。最后我让助手高剑找来了一条麻绳,模仿着死者身上的捆绑程序。跟着死人学了这一招儿。
  首先,我把对折成双的麻绳端打成一个活结圈,拴成活结,套入右上臂。然后在一定距离打成第二个结圈,绳子绕胸背部横过,拉到左上臂,在左上臂绕一圈,绳端再套人第二个结圈收紧。其余的绳端再自左腋后抽出,向上经左肩到颈部,绕颈一圈,再拴成活结。
  “怎么样,老兄。捆绑在我身上的绳套是不是和绑在您身上的一模一样?”
  这下子,我这心里就更有底了。第一,自绑可以形成龚起帆身上的捆绑状态;第二,由于这种近腋窝处的捆绑并不影响左右两个手臂的自由活动,因此捆绑后仍能进行一系列的伪装和自残活动。
  “老兄,谁那么蠢呀,又捆又绑的,就是留着能够让您反抗的两只手臂不被约束,这像是杀人犯干的活儿吗?”
  为了排除死者是在昏迷状态下被杀的情况,我重点检验了死者全身的损伤情况,除致命性的颈部刀割伤外,没有在死者的身上发现其他致昏性暴力痕迹,毒物化验也没有检出体内有致昏性药物。
  死者的致命伤,是颈部两侧的切创。死者左侧的颈动脉及颈静脉全都被割断了,右侧仅颈部的浅静脉被割断,大量的血液就是从这几根断裂的血管里流出来的。
  死者衣服胸前位的血迹流向是自上而下的,裤子大腿前侧也有大量的滴血迹,而小腿位的裤管和两个足背都没有看到滴血,两足掌亦无血迹;现场尸体仰卧的地板上,靠近头部的墙角上喷血区距地面高度在60厘米范围之内。这些现象告诉我,这是一个静态的低位的喷血现场。因此,可以断定死者是坐着致伤而后倒地呈仰卧位直至死亡的。
  死者颈部两侧都有一个哆开度较大的纺锤形裂创和好几道方向一致的浅创伴行,在每一个纺锤形裂创的上创角处,都可以看到“鼠尾状”的皮瓣,这是重复切割时造成的。我知道在致命l生的纺锤形深切创形成之前,死者的颈部已经挨了好几刀“试切创”了,这就是与深切创相伴行的浅切创和“鼠尾状皮瓣”。
  “试切创”的存在,是刎颈自杀的有力证据。您想啊,如果是他杀,凶手一刀下去杀了您就得了,还用得着先在您的脖子上试上几刀吗?
  死者的双手。尤其是背部有多量的喷溅血迹,这是双手接近正在喷血的伤口时被喷染的证据,也是自刎的证据。
  龚起帆这家伙,把我们当傻子玩儿呐,以为我们都弱智,一看到他的双手被捆绑,我们就该迷失方向了。他也不好好想想,哪个法医敢不招呼死者的双手呀。
  根据龚起帆颈部伤痕的特征,比对现场遗留下的那把剃刀,我认定这把剃刀完全能够形成这位老兄颈部的那些伤痕。经提取检验刀上的血迹,我们发现其上的血型与死者的血型完全一样。刀上的指纹,全是死者一个人留下的。再比较一下死者身上的伤痕,都呈现出左重右轻的特点,这些特点反映出右利手者一般的自杀规律。
  出现在龚起帆身上的种种现象,无情地揭示了一个结论:“龚起帆系自杀身亡。”
  但是龚起帆为什么这么残忍地杀害了自己呢?为什么要把自杀伪装成他杀呢?这可就不是我要研究的问题了。不过,从心理学研究方面,作为一名法医是不是应当对此类自杀现象更多一些关注呢?有时,不大动脑筋的我,也会因此而深深地陷入沉思中。
  这个问题,可得好好地请教请教我的精神医学顾问李菲菲小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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