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莎菲女士的形象兼及“五四”小说中的性爱主题_分析莎菲女士形象特点

  关键词: “五四” 性爱小说 欲望 《莎菲女士的日记》   摘 要:丁玲《莎菲女士的日记》中莎菲女士对凌吉士的感情显示了“五四”新文化对欲望的解放。但是“五四”人性观、爱情观中“灵”的成分,又不可避免地要对欲望进行限制,对欲望的解放与压抑的倾向在“五四”描写男女性爱的小说中并存。《莎菲女士的日记》展示了这两种线索的相互扭结,这篇作品也构成了对“五四”“灵肉一致”人性观、爱情观的一种质疑与拷问。
  
  在丁玲早期小说名作《莎菲女士的日记》中,主人公莎菲女士对凌吉士的感情是从身体欲望开始的。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凌吉士吸引莎菲的只是“那两个鲜红的,嫩腻的,深深凹进的嘴角”,莎菲是带着“小儿要糖果的心情在望着那惹人的两个小东西”①。莎菲女士的爱情(或说性爱)心理与观念不仅是小说的主要内容,也是理解这一人物形象的关键因素。然而自本篇问世之后的诸多评论者,少有专门从“五四”欲望解放的角度立论者。茅盾虽然曾对莎菲形象的论断堪称精辟――“‘五四’以后解放的青年女子在性爱上的矛盾心理的代表者”,但是在茅盾看来,丁玲的这篇小说没有充分体现茅盾作为一个左翼评论家所要求的社会意义,并不是一个值得看重的文本,因此也就没有对主人公性爱上的矛盾心理进行深入剖析。本文正是试图从茅盾结束的地方出发,通过对“五四”小说欲望主题的剖析,展示莎菲女士性爱心理的矛盾之处及其由来。
  在“五四”时期,伴随着个性解放的浪潮,爱情、欲望话语也被逐渐解放出来。陈独秀就认为:“执行意志,满足欲望(自食色以至道德的名誉,都是欲望),是个人生存的根本理由,始终不变的(此处可以说‘天不变,道亦不变’)。”张崧年在《新青年》上发表的《男女问题》中认为,男女之间“爱情尽了,当然走开。这本没有什么奇怪、可羞耻、可惊骇。更用着发什么烦恼?爱情尽了原与天气是差不多一样的自然现象。天气不能天天一样,爱情自然也难免有时要有转变。”这很能代表当时那种从自然人性论出发来看待男女问题的观点。胡适、陈独秀、李大钊、鲁迅等新文化人对妇女问题的关注,对传统女性片面贞操观的批判,也从侧面对欲望,尤其是女性被禁锢的欲望之解放起了烘托作用。当时新文化阵营除了倡导男女平等之外,也肯定了妇女追求个人幸福的权利。他们认为,传统的贞操节烈是一种“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恶”,是“男子自私心的产物,都不是理性的产物”。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中号召人们去“享受人生”,“要除去于人生毫无意义的苦痛。要除去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强暴”,“要人类都受正当的幸福。”
  在新文学阵营内,周作人对于传统禁欲主义的强烈批判立场更加引人关注。周作人虽然并不认同“性博士”张竞生“神交法”之类的性学理论,但是对张竞生打破中国人性禁忌的做法还是非常欣赏的:“张先生的著作(指张竞生著《美的人生观》)上所最可佩服的是他的大胆,在中国这病理的道学社会里高揭美的衣食住以至娱乐的旗帜,大声叱咤,这是何等痛快的事。”他甚至赞同《性与性格》的作者华宁格耳的观点,认为女人中有母妇、娼妇两类,“硬颂扬女人是圣母,这实在与老流氓之要求贞女同样的可恶”。
  在周作人那里,性解放自然也是和人的解放、新文学的建设紧密相连的。他的《人的文学》就恰好表明了这一点:“我们承认人是一种生物,他的生活现象,与别的动物并无不同。所以我们相信人的一切生活本能,都是美的善的,应得完全满足。凡有违反人性不自然的习惯制度,都应排斥改正。”情欲自然也应该属于“人的生活本能”,是“美的善的”。正是基于这种观点,他才对猥亵的歌谣――“感情的体操”表现出一种宽容的态度,并盛赞汪静之“放情歌唱”的“情诗”是“诗坛解放的一种呼声”,应该“期望他精进成就”,否定了对郁达夫的《沉沦》等作品“不道德”的指责。
  作为一部表现女性欲望内容的小说,《莎菲女士的日记》发表时,“五四”性启蒙话语早已确立,因此小说里的欲望描写在当时已经算不上惊世骇俗。在暴露年轻人的性苦闷、宣扬性解放方面,此前的创造社男性作家们远比丁玲大胆、彻底。创造社作家们的此类作品突出地表现了两性间情欲的力量、情欲与道德、无意识与意识的尖锐冲突,构成了“五四”时期青春文学的一道独特景观。有些作家的作品因为过多“肉的气息”,而被学界指为淫秽,名声不佳。鲁迅将《张资平全集》及其“小说学”的精华,概括为一个“△”;杨义谓张资平的作品“往往分不清爱情和淫欲的界限,情之所生,多是出自女性的樱唇酥胸,丰臀曲线;情之加深,也是由于两性之间的挑拨和层出不穷的性苦闷,男性美和女性美成了两性吸引的基础”。创造社的另一位作家陶晶孙虽然大多数作品文笔流畅、清丽婉转,少有粗俗不堪的描写,但是也有一些小说如《暑假》《两姑娘》等流露出耽色趋乐的倾向。在他的《毕竟是个小荒唐了》中,明显带有作者自况意味的主人公“晶孙”在舞女弥吉林和先前的情人雪才纳之间左右逢源。主人公对于女性解放的理解不过是把影戏巨片的艳丽,肉感,爱情,浪漫的精神吹进女性的脑膜里,抱她在舞厅的滑地板上扭了一扭,脸上拍了一拍白粉胭脂而已。
  欲望解放的主题在“五四”一些小说中得到了或许是过度的表现。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纯粹的欲望,即使在当时的新文学家那里也并不被完全认可。狂飙社的高长虹激进地把杂交作为性解放的唯一途径,就被鲁迅视为“笑话”:“他说那利益,是可以没有家庭之累,竟想不到男人杂交后虽然毫无后患,而女人是要受孕的。”周作人也认为,恋爱“是两性间的官能的道德的兴味”,一面是性的牵引,一面是人格的牵引,“不单是性的冲动”。他还对斯妥布思女士(Marie Stopes)著的《结婚的爱》(Married Love)一书中的观点表示赞同:“欲是本能,爱不是本能,却是艺术,即本于本能而加以调节者。”很显然周作人认为单纯的欲望本身还不能被称为爱情。本文前面所列张崧年的《男女问题》一文中甚至认为传统的男女关系才是把“可贵的精神”除去了,只剩下“干枯的躯体”和肉欲。在张崧年看来,要保证男女关系的“郑重切实”,只有从爱情本身想办法,“想法在爱情上求纯净真洁,想法把本能之爱养成精神之爱”。
  这说明“五四”新文化人并不是只讲欲望解放。他们在批判旧道德的同时,也要建设自己的新道德。周作人曾明确宣称,他虽然最讨厌的是道学家,岂知这正是因为自己是一个道德家的缘故;他想破坏他们的伪道德不道德的道德,其实却同时非意识地想建设起自己所信仰的新道德来。他甚至认为自己的文章“里边都含着道德的色彩与光芒,虽然外面是说着流氓似的土匪似的话”。
  “五四”新文化提倡者对道德、对“灵”的强调,肯定会对欲望解放产生某种程度的限制。在一些“五四”新女性那里,对于爱情非欲望性的强调甚至到了不近人情的程度。上世纪二十年代,丁玲在湖南长沙周南女中、岳云男子中学读书,曾经有一个同学叫杨没累。一九二八年丁玲和胡也频住在西湖葛岭山上十四号,杨没累和她的恋人朱谦之住在山下十四号。不久杨没累患病去世,朱谦之曾对丁玲和胡也频说起,杨没累和朱谦之两人同居四五年,却从未有过夫妇关系。对此,丁玲说:“也许旁人不会相信这话的,可我相信,一点也不感到奇怪,因为那个时代的女性对爱情太理想了,太讲究精神恋爱。”②
  对人性、爱情观念所包含的精神性内涵,也被另外一些小说家们所看重。擅长描写恋爱的庐隐就反对把恋爱和性欲、游戏等同起来。她认为,“恋爱的是有条件的――精神上的条件”,男女双方除了彼此要有深切的了解,互相崇拜对方的优点,彼此尊重人格之外,还要“性情合得来”,“有为了爱而牺牲个人利益的精神”。在她取材于石评梅与早期共产党人高君宇爱情悲剧的小说《象牙戒指》中,女大学生沁珠与革命者曹子卿真诚相爱,沁珠虽收下了对方的爱情信物――象牙戒指,却只肯与之保持“冰雪友谊”。冯沅君早期的小说虽然发表在上海创造社的刊物上,但和创造社男性作家们的作品相比,在男女问题上的价值取向绝不相同。她的系列小说《隔绝》《隔绝之后》《旅行》中的男女主人公在追求婚姻自主时坚贞纯洁,毫无“肉”的放纵行为。《旅行》中的主人公称:“我们的爱情在肉体方面的表现,也只是限于相偎依时的微笑,喁喁的细语,甜蜜热烈的接吻罢。”《隔绝》中的主人公甚至自豪地宣布:“试想以两个爱到生命可以为他们的爱情牺牲的男女青年,相处十几天而除了拥抱和接吻密谈外,没有丝毫其他的关系,算不算古今中外爱史中所仅见的?”
  冯沅君对于进行柏拉图式恋爱的人物明显带有褒奖、溢美之情。而另外一些女作家,虽然并未明确表示倡导这种具有禁欲主义色彩的恋爱,但是她们的很多作品都表现出对两性关系的恐惧与排斥。在庐隐的短篇小说《丽石的日记》中,沉青的结婚导致了两个女性丽石与沉青友谊的破裂,丽石摆脱不了一个男性青年的滋扰,忧郁而死;在《海滨故人》中,露莎的海滨之梦是幻想以同性友爱的围墙来拒斥异性的进入;在《或人的悲哀》中,女主人公也认为求爱的男子们“是抢着钓我的渔夫”。凌叔华的短篇小说《说有这么一回事》中的影曼与石罗,是两位中学生,她们形影不离,同床共枕,俨然是一对夫妻,并为两人是同性抱憾不已。石罗在母亲的逼迫下,给人做了填房。影曼得知这一消息,痛苦得几乎昏死过去。
  照此看来,一些男性作家(以前期创造社作家为代表)表现欲望解放的作品与一些女作家表现非欲望性(精神性)恋爱的作品就形成了“五四”两性关系小说的两条清晰线索。但是必须承认,这两条线索之间,也并非那么界限分明。
  在庐隐的小说《跳舞场归来》中,主人公美樱要为“上帝和社会”工作而抱持独身主义,却又痛惜自己的青春逝去,而流连于舞场。当同事金英挖苦美樱一个大姑娘每天夜里抱着男人跳舞时,美樱“陡然感觉得自己是过于孤单了。假使她是被抱到一个男人的怀里,或者热烈的抱着一个男人,似乎是她所渴望的。这些深藏着的意识,今天非常明显的涌现于她的头脑里。”小说最后,美樱沉浸在深深的懊悔之中。庐隐似乎要申明这样的观点:新女性既不应该以青春为代价做放纵的游戏;也不应该为了“上帝和社会”放弃婚姻、家庭与个人的幸福――这显然正符合“五四”时期“精神+肉体”的爱情规范。
  和庐隐对精神性爱情之下欲望的肯定稍有不同,凌叔华的代表作之一《酒后》,则表现了“五四”女性纯粹欲望被克制的过程――男主人公宴请宾客后,妻子却倾慕醉卧客厅的男性客人,要求丈夫允许她亲吻客人。丈夫允许了她的请求,然而她又打消了这种冲动。小说中男主人公的大度和女主人公的适可而止,似乎在暗示作者对于性的态度:单纯的欲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它应该依靠主体内在的道德感被加以约束。
  在“五四”小说中,对欲望进行解放与压抑的倾向就这样同时产生,又互相纠结在一起。从这样的线索出发,再回到莎菲女士,就很容易理解她既追求却又排斥欲望的矛盾心理。同前面所提及的庐隐等人一样,丁玲明显也强调爱情必须有精神上的一致性。她笔下的莎菲女士之所以最终逃避了自己的欲望,正是因为莎菲和凌吉士之间缺乏这种精神上的一致之处。莎菲不可能认同凌吉士那种“拿金钱在妓院中,去挥霍而得来的一时肉感的享受,和坐在软软的沙发上,拥着香喷喷的肉体,嘴抽着烟卷,同朋友们任意谈笑,还把左腿叠压在右膝上;不高兴时,便拉倒,回到家里老婆那里去”的“爱情”,以及由“金钱”、“年轻太太”、“白胖儿子”、“演讲辩论会”、“网球比赛”、“留学哈佛”、“外交官”、“公使大臣”、“橡树生意”、“资本家”等等构成的生活世界和目标。她和凌吉士缺乏精神上的共鸣,所以她对于凌吉士的欲望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压抑。这说明,在对待男女之间欲望的问题上,丁玲和庐隐、冯沅君、凌叔华等人是相当一致的。
  丁玲和在她之前的女作家们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如果说在那些作家的作品里,道德、爱情的精神性质被加以特别强调,女性内心深处的欲望只是若隐若现的话,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记》则更加清楚地展示了一个被解放的新女性内心深处欲望的强大力量。这是其他人的作品无法比拟的――莎菲女士在已经明确地了解凌吉士精神世界的庸俗之后,还是不停地受到凌吉士的诱惑:
  
  谁都可以体会得出来,假使他这时敢于拥抱住我,狂乱的吻我,我一定会倒在他手腕上哭出来:“我爱你呵!我爱你呵!”
  ……
  一当他单独在我面前时,我觑着那脸庞,聆着那音乐般的声音,我心便在忍受那感情的鞭打!为什么不扑过去吻住他的嘴唇,他的眉梢,他的……无论什么地方?
  
  除此之外,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记》的文学史意义似乎更加重要――这篇小说实际上对“五四”“灵肉一致”的爱情观、人性观提出了一种挑战和拷问。
  “五四”时期,周作人作为当时的“人学”大家,为了打破传统禁欲主义的束缚,曾在《人的文学》中将“灵”与“肉”缝合,而否认了两者的对抗性质:
  
  ……古人的思想,以为人性有灵肉二元,同时并存,永相冲突。……到了近世,才有人看出这灵肉本是一物的两面,并非对抗的二元。兽性与神性,合起来便只是人性。
  
  周作人在这里把人性理想当成了现实――实际上“灵”与“肉”的关系不可能总那么一致。如果说前期创造社男性作家们对欲望的抒写压倒了对爱情精神性的追求与探讨,而在庐隐、冯沅君等女性作家的创作中,则主要肯定爱情的精神性质,相应地忽视了爱情背后的欲望成分,这两者都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现代人性、性爱中“灵”与“肉”之间的不谐和状态,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记》恰好彰显了两者之间的深刻矛盾。莎菲在感情生活中焦灼、紧张的心态构成了对“五四”新文化爱情、人性模式的一种颠覆:现实生活中“灵”与“肉”的关系远非那么完美,新文化人倡导的新道德在现实生活中的可行性大可怀疑。
  《莎菲女士的日记》除了展示“灵”与“肉”之间的冲突之外,对于“五四”爱情话语给予欲望的压抑也不断提出质疑。莎菲知道自己对于凌吉士的冲动是不会被社会所认可的,但是她始终无法找到任何压抑欲望的理由――即使没有“灵”来配合,纯粹欲望也是于人“并不损害的事”:
  
  莎菲不会傻到如此地步去爱上那南洋人。难道因了我不承认我的爱,便不可以被人准许做一点儿于人也无损的事?
  
  人性、爱情,即使到现在也还是远未解决的问题,莎菲这样的拷问,在当时显然是不可能有结果的。“五四”新文化解放了欲望,力图建设一种新的人性,爱情观念,但是这种人性观念又没有给予强大的欲望一个恰当的位置,所以只能让莎菲处于不停息的煎熬中,并最终逃遁。
  值得注意的是,“五四”的“人学”大家周作人后来对于“人”的看法也不再那么乐观。他在《知堂回想录》里检讨自己曾推崇的“新村”主义时曾经说:“这‘新村’的理想里面,确实包含着宗教的分子,不过所信奉的不是任何一派的上帝,而是所谓人类,反正是空虚的一个概念,与神也相差无几了。”
  (责任编辑:赵红玉)
  
  作者简介:张传敏,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
  
  ① 本文所引用《莎菲女士的日记》中的内容,均出自书目文献出版社1983年7月北京新1版的《小说月报》第19卷第2号,第202页-第232页,以下不再一一注明。
  ② 这是徐霞村1984年6月18日在厦门全国首次丁玲创作讨论会上“关于莎菲的原型问题”的发言。转引自周良沛:《丁玲传》,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3年2月第1版,第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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