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1 乡镇 1 2021 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粮食安全是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我乡粮食生产,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领导全面宣传发动 成立乡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乡分管领导和各工作组组长任副组长,农技站、经管站、财政所、国土所、水务站等为成员单位,实行主要领导调度,工作组组长挂村,驻村干部包村联动机制,农技站负责全乡早稻生产的技术指导,确保责任压实到位。同时要求各村相应成立粮食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为具体负责人,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标语、微信群等手段,将乡粮食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组到户到人。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落实责任狠抓连片示范 1.任务分解到村。依照县分配我乡 2021 年早稻播面任务数 500 亩,将任务分解到村,要求各村如数如期完成任务(见附件),用一个月时间,对全乡早稻育秧、大田翻耕、早稻插秧进行全程督促指导,对未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同时,针对 2020 年已经栽种“一季早稻+再生稻”而且今年继续栽种的

  2 农户立即发放 2020 年奖补资金,对 2020 年已经栽种“一季早稻+再生稻”而2021 年不栽种农户奖补资金进行缓发。狠抓连片示范,明确福龙村为乡粮食生产重点村,要求打造 1 个 100 亩的早稻高产示范点。

 2.加大工作调度。各村(居)加强早稻落实到户台账管理,按照早稻生产进展,实行每日一调度,每日一通报制度(每天 15:00 前)。

 3.强化时间意识。各村(居)要增强早稻落实紧迫感,全乡早稻必须在 4 月10 日前完成播种,在 5 月 10 日前完成插秧。

 4.加强技术指导。农技站要强化技术指导,加强粮食生产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种粮技术水平。加强对早稻品种选择、保温育秧和秧田病虫害防治等关键环节技术指导, 三、鼓励流转严查耕田抛荒 严禁闲置、荒芜耕地,严禁擅自改变耕地使用性质,要求各村在 3 月 25 日之前上报各村整治耕地抛荒问题台账和耕地情况摸底表。对因弃农经商、外出务工、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抛荒的,鼓励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流转耕种,鼓励种植大户进行土地流转用于种植粮食作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对弃耕抛荒超过 2 年(含 2 年)的耕地,将暂停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

 四、奖罚兑现确保任务完成 为全面完成我乡粮食生产工作任务,乡党委政府调整奖补机制,扩大奖补范围,根据秧田与大田比(1:10)进行秧田补助,标准为 900 元/亩。将此项

  3 工作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未完成早稻生产任务,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内出现 5 亩以上连片抛荒的予以扣分,并进行责任倒查。

推荐访问:乡镇 粮食生产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