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李毅中的“怒斥”]工信部部长李毅中

  这一次李毅中真的火了。这位国家安监总局局长,在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事故现场,问该矿矿长马金生和姜姓总工:“你们知道《紧急通知》和《特别规定》(即《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吗?”两人一脸茫然。李毅中提高声调,再次问:“你们到底知不知道这两个文件?”两人低下了头。李毅中怒斥:“你们连民营小煤窑主都不如!”作为一家年生产能力高达50万吨,连续3年被黑龙江省评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明星矿”的国有大矿,矿主和总工居然不知道国务院出台的这两个“重量级”文件的存在,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难怪李毅中大为光火。
  印象中这应是李毅中今年以来第四次“怒斥”了。前三次分别是:3月14日,七台河的新富煤矿瓦斯爆炸,他“怒斥”个别干部败坏安监队伍形象;6月17日,在赴湖南资江调查矿难原因后,他“怒斥”官商勾结、官煤勾结;8月7日广东大兴煤矿透水,他“怒斥”这是一起典型的“矿主赚钱、矿工受难、政府埋单”的恶性安全生产事故……
  应当承认,李毅中的每次怒斥,都一针见血地击中了矿难缘何频发的“要害”!是的,煤矿领导疏于学习与管理;安监人员监管时走过场,走形式,监管形同虚设;官煤勾结等等,都是矿难频发的“根源”。根源找到了,并且国家安监总局也出台了不少规章制度,采取了诸多措施,譬如,限期公务人员从煤矿中“撤资”;提高对遇难矿工的赔偿数额;在全国开展大规模的煤矿“验收”活动等等。但结果呢?矿难事故并未因李毅中的“怒斥”而有所减少,反倒是越发呈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乱相:某些地方政府安监部门照样玩忽职守,把关不严,煤矿“验收”100%合格的背后是“走过场”;下发的“红头文件”,像东风煤矿这种大矿的矿长和总工都不知道;中央四部委针对“官煤”的“撤资令”也面临“三鼓而竭”的危险;他怒斥过的被关停的煤矿照常生产,未经培训的工人继续下井……
  作为主管全国安全生产的最高长官,看到矿难的场面是最心痛的,“怒斥”表现了他的义愤填膺、锥心泣血。但是,煤矿安全事故是一个严重的社会性痼疾,要想解决这一痼疾,仅有“怒斥”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几乎所有的矿难都是在这种对政令制度的无序执行或者说是软性执行中发生的。对于任何矿难和在安全检查中出现隐患的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理应痛下杀手、毫不留情,但我们看到的事实却是,对煤矿安全管理是雷声大雨点小。除非发生矿难死了人,无论是安监人员、地方官员,还是黑心矿主或其保护伞,未听说有谁因为不执行国家的安全管理规定而受到查处直至锒铛入狱的;也未听说有谁因为某位领导的“怒斥”而受到追究直至丢掉乌纱的。
  血的事实一再告诫我们:治理矿难,只有靠刚性的制度和对制度的不折不扣的执行,领导的“怒斥”遏制不了矿难频发的势头。有时候,不发一声的大动作反而要比气吞山河的怒吼要有用得多,就像武林中,仙风道骨的老者的一记悄无声息的点穴功,往往比貌似雷霆万钧的“花拳绣腿”更具杀伤力。

  (责编/孙厚锋)

推荐访问:怒斥 有感于 李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