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律服务意识,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_2018形势政策论文1500

  政府法制工作是整个政府工作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在现阶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经常通过行政来实现,各级行政机关担负着80%以上的国家法律实施的职责。随着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步伐的全面提速,为政府法制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点、难点及薄弱环节在基层。新形势下,政府法制机构如何做好本职工作,承担起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使政府法制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同步发展、同步推进,是摆在政府法制机构及政府法制工作人员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1.正确认识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发展,政府法制工作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政府法制工作本身的职能以及它在整个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务院2004年3月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在很大程度上更是一个创新,使政府法制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政府法制机构所担负的职责突破了原来范围和空间,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1.1正确认识政府法制工作的综合性 政府法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它是理论与实践的综合部。法制办既是专业工作部门,又是综合工作部门。所以许多工作要站在全局角度综合协调各方意见。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观察、分析、解决所遇到的一切问题。这就要求政府法制工作者不仅要有法律知识和专业观察力,而且要有大局观和全局观,更加注重关心形势和研究政策,从大局全局的角度上认识问题。
  1.2正确认识政府法制工作的全面性 从政府法制工作的现实状态看,政府法制工作不仅仅是政府工作的一部分,更是整个现代政府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它与政府工作的涵盖面是一体的,是一种水乳交融的关系,政府工作面有多宽,政府法制工作面就有多宽;从内容上看,涉及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和法制宣传等方面;从范围上看,凡政府管理的城建、规划、土地、公安、物价、科教文卫等各个领域都有政府法制工作;从对象上看,既要办理上级政府及领导交办的法律事务,又要指导协调各市(州)、县、区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还要办理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服务咨询。
  1.3正确认识政府法制工作的协调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法制工作就是协调、处理矛盾的工作,它要求在工作中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协调、处理矛盾的能力。办事不能纯粹就事论事,就法论法,要敢于依法办事,还要善于依法办事。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很多社会问题需要寻求法律解决,有时根据现实情况的需要,我们不能固守条条框框。如我们在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过程中就要协调处理好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既能使文件草案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又能为各个方面所接受。
  2.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几点措施
  2.1要在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中有新突破 在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制定审查文件草案时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新突破。一要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把握大局与改革创新的关系;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权力与责任的关系;维护公共利益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实体与程序的关系。要认真考虑出台的文件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否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特别要把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关,防止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确保出台文件的合法有效。二要继续从制度上探索提高公众参与程度的有效措施和方法,抓好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及论证协调等制度的推行,逐步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不断增强文件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三要坚持实行规范文件有效期制度,发布规范性文件要标注有效期,有效期满自动失效。文件应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施行。
  2.2要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有新举措 一要按照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的原则,理顺行政执法体系,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解决多头管理、多层执法、重复管理和执法扰民等问题,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整合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二要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都应当在各级政府制定和公布行政机关执法依据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设定执法岗位,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三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活动,必须建立完整规范的行政执法案卷。要客观、全面、详细记录行政执法的事实、证据材料和决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都必须立卷归档。
  2.3要在执法监督上有新机制 一要坚持公正、合法、及时的原则,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面对当前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和行政争议,要通过多种途径,特别要发挥行政复议这个主渠道的作用,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要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听证、和解和调解等手段办案,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同时各级政府与法院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主要通报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协调处理重大复杂案件,落实司法建议书和意见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二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体系,落实备案工作机构和人员。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以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向社会公布,实施1年后,实施机关应当向同级政府报告执行情况。三要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健全政府目标管理考核、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信息统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依法行政情况日常监督和评议考核机制。   2.4要在法律服务领域上有新拓展 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就是做好政府的法律助手、参谋和顾问。其实助手也好,参谋顾问也好,定位就是法律服务。如果说政府是服务政府,政府法制机构就是服务政府中的服务部门。在新形势下政府法制机构必须突破原有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拓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要从原来对政府政策措施进行书面审查转变为介入到政府政策措施的起草、讨论、修改、决定的全过程,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要从为领导、机关服务拓展到为行政相对人服务,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让公民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从单纯的审查项目合同转到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的决策、洽谈,减少和避免政府的合同责任风险和项目投资建设不应有的损失;要从单纯的代理政府出庭应诉转到为政府提出更多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要从单纯的审理案件转到关注行政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解决重大疑难案件,替政府分忧,为人民排难。
  2.5要在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上有新加强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提出,对政府及其部门严格依法办事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政府内部就需要有一支通法律、懂行政的法制机构队伍作为政府和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政府法制队伍力量强了、水平高了,政府和部门的依法行政就能上一个台阶。一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要在乡镇一级政府设置政府法制机构或配备法制人员,使依法行政工作形成完善的工作体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市、县(区)级政府法制机构力量,使机构设定法制化,保证机构设置与职责相适应;二是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培训。要丰富培训方式和内容。在内容上,向理论研讨、工作实务、业务流程、工作特点和实践经验、工作技巧等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在培训方式上,要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讲授研讨与操作观摩相结合,本地调研与外出考察相结合,全员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书面学习与工作锻炼相结合。三是加强政府法制人员队伍之间的交流和扶持,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要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制度,密切政府法制队伍上下左右的联系,建立定期交流沟通制度和联系点制度,加强工作指导,统一布置各项工作任务,听取基层意见,帮助解决相关问题。可以结合联系点制度开展重点扶持工作,针对上下级人员不熟悉的情况,建立人员交流和跟班培训制度,在工作中熟悉人员、培训业务、融洽关系,增进了解,便于日后工作中的沟通,增强凝聚力、向心力。
  摘自《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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