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孪生姐姐愤怒了,非法拘禁能否终止妹妹风流?】非法拘禁致妻坠楼

  有一对孪生姐妹,姐妹俩天生丽质,彼此情深意重。奇怪的是,姐姐有一天突然翻脸,将妹妹非法拘禁起来。令人大跌眼镜的是,非法拘禁的理由竟然是那样地荒唐与令人深思。这对姐妹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情仇?翻开厚厚的案卷,一幕匪夷所思的案情终于呈现在我们眼前……

  以姐为楷模本无错,岂料风流情愫死灰复燃

  今年31岁的李凤秀、李凤珍姐妹俩是一对孪生姐妹,她们出生在湖南省怀化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在父母的呵护下,姐妹俩长得亭亭玉立、楚楚动人。
  2000年7月,李凤秀大学毕业后回到市里在一家公司上班。当年9月,李凤秀与一家行政单位的公务员刘大水相识恋爱,于2001年3月携手步入婚姻殿堂。由于李凤秀在公司工作勤恳,得到了公司经理的赏识,不到一年时间就被提为公司办公室主任。而妹妹李凤珍虽说当年与姐姐同时考上另一所大学,但大二时李凤珍因病休学一年,因此,李凤珍毕业时间迟了一年。当姐姐毕业参加工作时,李凤珍还在上大四没毕业。2001年7月,李凤珍大学毕业了。在姐姐的帮助下,李凤珍也来到姐姐的公司就业。
  开始,李凤珍工作很积极,时时事事以姐姐为榜样,就连穿着打扮都与姐姐一样,因为是孪生姐妹,两人一同出现时,如果不仔细看还真的会认错。有次李凤秀开玩笑地对李凤珍说:“你还是另外打扮吧,到时认错人不好办!”谁知李凤珍一笑:“姐姐,我学你的装束表示以你为榜样呢,这样有什么错呢?”对此,李凤秀只好一笑了之。
  2003年9月,公司里新来了一位名叫钟兴的大学生。报到那天,李凤珍正巧在姐姐的办公室有事,她看到了钟兴。初来乍到的钟兴虽然显得十分腼腆,但人长得高大结实,紧抿着的嘴唇微微上翘,显得英气勃勃。李凤珍突然觉得自己的心跳加速起来。
  不久,钟兴主动追求起李凤珍,见妹妹对钟兴也十分满意,在李凤秀的撮合下,2004年5月,钟兴与李凤珍结婚了。婚后,钟兴与李凤珍过上了一段卿卿我我的幸福时光。
  然而好景不长,钟兴与李凤珍双方开始有了冲突与矛盾。那是2004年7月的一天,李凤珍参加同学聚会,当天晚上,见妻子还没回家,钟兴决定去接李凤珍。当钟兴走到他们聚会的酒楼门前不远时,突然发现喝得醉醺醺的李凤珍在一位年轻英俊的男子的搀扶下,从里面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看到妻子喝成这样,钟兴非常心疼,走上前去准备搀扶妻子,谁知李凤珍却一把将钟兴的手甩开:“谁这么无聊?给我滚开!我已经有男人扶我了!”得知钟兴就是李凤珍的丈夫时,李凤珍的一些外地来的女同学不禁暗笑:“她男人这么好,珍珍怎么还和旧情人刘伟这样呢!”这句话无异于在钟兴的头上炸响了一个晴天霹雳。他从未怀疑过妻子。结婚前,李凤珍也经常对他说大学四年里从来没有过男朋友。他相信她,甚至在洞房花烛夜时,他发现她不是处女,他也相信她是日常体育活动中弄破了。而这次,谎言终于被揭穿了。当晚回到家后,躺在床上的李凤珍在梦中还不停地喊着刘伟的名字,钟兴愤怒了,猛地给李凤珍一记响亮的耳光,将在梦中的李凤珍给打醒了。就是这一记耳光,将两人自相恋以来所有的恩情给打灭了,李凤珍当即从床上弹起来与钟兴撕扯在一起。当晚,李凤珍不顾钟兴的苦苦劝阻,带着一箱衣物来到姐姐李凤秀的家。
  茫然无措的钟兴只觉得大脑里一片空白,他在卧室里不停地踱着步,后来,痛苦不堪的钟兴在李凤珍的抽屉里乱翻,突然发现了一个带锁的日记本。
  打开日记本,这时钟兴感觉到现在才算打开了李凤珍的内心世界。
  原来,刘伟是李凤珍大学的初恋情人。大二时,由于偷食禁果,李凤珍不慎怀了孕。为此,李凤珍悄悄地堕了胎。由于堕胎过程中流血过多,李凤珍托一位姐妹找到一位当医生的朋友帮忙开了一份患有胰腺炎的诊断证明,李凤珍将该诊断证明提交给学校要求休学一年。当李凤珍休学回到学校时才发现,刘伟早已与另外一张姓女孩好上了。非常好强的李凤珍不甘失败,她与那位女孩展开了竞争,不久,张姓女孩自动出局,李凤珍与刘伟又重归于好。最后一个学期时,李凤珍还与刘伟在外悄悄租房同居,虽然瞒住了学校,但在班上同学们的眼中,两人的“风流韵事”却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
  毕业后,刘伟到了深圳,两人失去了联系,就因为这次同学聚会,李凤珍从别的同学手里得到刘伟的电话号码,于是一番通话后,早已熄灭的感情再度复燃。在深圳有了一定事业基础的刘伟又想到了当年与李凤珍在学校的幸福时光,于是,在聚会前,两人不是在QQ上互诉衷肠,就是在手机里卿卿我我,聚会的头一天,李凤珍与刘伟相约在宾馆里开了房。
  虽然拿到了妻子的这本日记本,钟兴也不想先撕破脸皮,他来到李凤秀家,要求姨姐给李凤珍做工作,要她回家,不明就里的李凤秀只以为是钟兴打了李凤珍,李凤珍才来她家的,还一个劲地责备钟兴不该打她。满腹冤屈的钟兴只得唯唯诺诺,没敢说出事情的真相。
  经过李凤秀做工作,加上钟兴一个劲儿地给李凤珍赔礼道歉,李凤珍感觉到有了台阶可下,于是跟随钟兴回到家里。
  钟兴本来以为自己不主动追究,李凤珍会有所改变与收敛,并觉得刘伟已经回到深圳,李凤珍也死了心。谁知李凤珍竟然还在QQ上与刘伟联系。2004年11月的一天,李凤珍竟然向单位申请出差,悄悄跑到深圳与刘伟见面。回来后李凤珍还以挑衅的语气对钟兴说:“我就是喜欢刘伟,他能让我体会到当女人的乐趣,你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大不了我们离婚!”此时,李凤秀已经被提拔为公司的副经理,而李凤珍仗着姐姐的权威,也拿准了钟兴想在事业上有所提高还得倚仗姐姐李凤秀这根脉而对钟兴满不在乎。
  而钟兴此时的前途还得依靠姨姐的支持,因此,面对李凤珍的屡屡欺骗,他只得低声下气,而不敢将事实真相告诉李凤秀。经李凤秀出面协调,李凤珍有所收敛,夫妻俩过上了一段虽然冷漠但也平安无事的日子。2005年5月,李凤珍还生下了儿子钟令。钟兴满以为李凤珍生了儿子会与他好好过日子了,哪料李凤珍依然背着他与刘伟频繁联系。

  妹妹风流殃及无辜,姐姐遭误解痛苦不堪

  2005年9月的一天中午,钟兴出差归来,刚到家门前,屋里传来儿子钟令急促的哭声。钟兴一推门,门竟然是虚掩着的,儿子钟令在摇篮里哭得声嘶力竭,可李凤珍却不在家。钟兴气得浑身发抖,走进书房去准备打李凤珍的电话,却发现书房里的电脑打开着,她平时用的QQ在一个劲儿地闪烁。当钟兴打开QQ一看,不禁气炸了,原来刘伟从深圳赶回来办事,特地赶来与李凤珍相会。李凤珍与他相约在一家宾馆开房,也许是急不可耐的缘故,李凤珍兴奋得连QQ和电脑都忘记关了就一溜烟地出了门,甚至连儿子都不顾了!于是,什么也顾不上的钟兴拿上数码相机向李凤珍QQ上约定的宾馆房间扑去。当钟兴猛地踢开门时,李凤珍与刘伟正赤裸裸地在床上纠缠得如醉如痴!看到钟兴不停地闪着快门,刘伟与李凤珍都吓得不知所措。
  为了防止李凤珍恶人先告状,钟兴一不做二不休,他将自己所拍的照片与李凤珍的“风流日记”拿给姨姐李凤秀看,直到这时李凤秀才清楚自己的妹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不过,她还是挺冷静地对钟兴说:“钟兴,看来以前是我错怪了你,但我请求你暂时不要提出离婚,你们之间的事由我来处理,你们现在离婚就是两败俱伤。”
  李凤秀这样的安排也有她的考虑。因为妹妹毕竟是经她手安排进来的,出了这样的事如果传出去,不但妹妹的前途与婚姻一败涂地,而且自己也会因此受到影响,到时候公司不流言四起才怪呢。
  冷静下来的钟兴决定看在孩子的面上再原谅妻子一次。从那天起,李凤秀将妹妹的情况告诉了父母,两位老人也非常着急,在两位老人的眼里,钟兴是那样的老实忠厚,又有孝心,他们不知道女儿到底吃错了什么药,竟然这样对待自己的丈夫。
[ 2 ]   于是,两位老人将李凤珍监控起来,只要她下班一出公司的大门,父母就远远地跟上。到了家里,母亲上街买菜,父亲则在家里守着李凤珍,不准她上网聊天,更不准她出门,在父母亲守着的那段时间里,李凤珍显得烦躁不安。而恰在此时,因前段时间忧愤交加,本来就有高血压的父亲李向明突然脑溢血,母亲到医院照料父亲去了,李凤秀与钟兴的工作又忙,加上又要照顾年幼的孩子。而李凤珍呢,父亲病重住院她只在医院里停留了一阵就离开了,原来她又打算与刘伟联系。哪想到上次捉奸行为简直将刘伟的胆都吓破了,他再也不敢与李凤珍联系,就连QQ号与手机号也全换了。见家人的逼迫将心爱的情人吓得隐匿了踪迹,已经走火入魔的李凤珍一个人在家里跺着脚大喊:“看着吧,你们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们清闲!”
  于是李凤珍上班开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每天晚上都浓妆艳抹,打扮得非常时髦出入歌池舞榭,公开在里面钓起那些年轻男人来,情状不堪入目。
  几个月下来,李凤珍成了全市休闲场所的“风流大姐大”,对她熟识的人越来越多,而李凤珍则沉浸在生理欲望的满足与对家人报复的双重快感里不能自拔。
  妹妹堕落的消息从不同渠道传进李凤秀的耳朵,李凤秀非常痛心,但她暂时没去管,怕病重的父亲知道后加重病情。可李凤秀万万没有想到,妹妹的堕落竟然会殃及到自己。
  有天傍晚李凤秀从医院回家途经广场,她欣喜地看到,广场对面巨大的屏幕上正在播报本市新闻,内容是新闻单位到她公司进行采访,而这正是李凤秀具体操作的。这时,李凤秀的旁边有几个人突然喊道:“快看快看,这女人简直不要脸,人前人模狗样,人后尽干些男盗女娼的勾当!”“看她在舞厅里风流的样子,原来她还是个副经理哟。”这时李凤秀才算明白,这些人都是在议论在屏幕上出现的自己。她明白了,因为自己与妹妹是孪生姐妹,看到过妹妹荒唐的人肯定把自己错认成妹妹了。于是李凤秀低着头快步离开了广场。
  当晚回到家后,气愤难平的李凤秀与丈夫及钟兴一起,将在一家歌厅里扭得正欢的李凤珍拖回了家。李凤秀在愤怒中用布条将李凤珍绑在床架上狠狠地扇她的耳光,但李凤珍却说:“打吧,尽管把我打死,如果你们不想让我明天告你们,你们最好把我放了,否则,到了明天大家都不好过!”听到此话,李凤珍还真的把她给放了。苦口婆心地劝说了一番后,见李凤珍不说话了,李凤秀就让钟兴把她带回了家。
  过了还没半个小时,钟兴打来电话:“姐,不好了,凤珍趁我洗澡时又出门了!”李凤秀感到妹妹真的是不可救药了。她在电话里对钟兴说:“钟兴,明天你马上与她离婚!你这样才会解脱!”
  第二天,钟兴与李凤珍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钟令由钟兴抚养。
  事态却发展得越来越严重,有一天李凤秀到李凤珍与刘伟幽会的那家宾馆接待上级公司领导。有几个保安看到她后不禁冷言相讥:“这女人不是上次在这里被捉奸了吗?怎么今天又敢来这里哟?”说完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李凤秀如同芒刺在背,冷汗一阵阵从额头上冒出来。
  还有一次,她到下属分公司检查工作,因为对某项工作不满意,她忍不住批评了下属几句,哪知道该下属反唇相讥:“昨晚跳舞时你还是那样风情万种,今天就人模狗样地来教训人了吗?”李凤秀知道,下属又把她无耻的妹妹当成她自己了,那天她气得招待餐都没吃就径直回到家,一进门她就打李凤珍的手机:“畜生,你给我回来!看我如何整治你!”哪知李凤珍依然是口气平和:“姐,你凶什么啊,我碍着你什么了?”

   非法拘禁阻止“侵权”, “中止风流”官司情法何堪?

  面对姐姐的一再挽救,李凤珍依然在外胡作非为,“名气”越来越大,空着急的李凤秀无计可施。问丈夫拿个主意,刘大水也是无能为力。想来想去,李凤秀心一横:“只有把李凤珍关起来,请个保姆进行照料,隔一段时间,也许情况会好起来。”
  刘大水也认为这个办法管用。2007年4月18日,李凤秀以给李凤珍介绍一个男友为幌子将李凤珍骗到家里后,在她的饮料里下了安眠药,等李凤珍醒来后,才发现自己双手被反绑在凳子上,一位农村来的的保姆在旁边照顾着她。
  当天,李凤秀到公司给李凤珍请了几个月的长假,说她出去治病了。
  李凤秀没有想到,2007年5月9日的上午,有几位公安人员突然出现在她的办公室,李凤秀意识到一定出事了。
  原来,李凤珍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取得了保姆的信任,使保姆放松了警惕。5月9日上午,李凤珍对保姆谎称自己要上厕所,趁保姆在厨房里做早饭的机会,李凤珍迅速溜出了家门,随后赶到公安局报了案。
  2007年6月18日,李凤秀涉嫌非法拘禁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受害人李凤珍作为本案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告人也一道出庭参加诉讼。李凤珍要求李凤秀赔偿其因非法拘禁造成的精神损失费5000元。看到妹妹竟然有脸来参加诉讼,李凤秀非常愤怒,因李凤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李凤秀当庭向法官表示要反诉李凤珍,她的诉讼请求别具一格:请求法院判令李凤珍“中止风流”行为,并赔偿因李凤珍的行为造成自己的名誉受损的精神损害赔偿费50000元。
  李凤秀认为,由于自己与李凤珍是孪生姐妹,且同在一个公司上班共事,自己是公司的领导,自己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公司的形象。从公而言,李凤珍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生活作风极端不轨,严重影响了公司形象;从私而言,由于系孪生姐妹的缘故,李凤珍的不轨行为,导致外界经常对本人误解,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地影响了自己的工作与生活,在自己多方教育与规劝的情况下,李凤珍我行我素,并没有丝毫地改变,让外界对本人的误解越发加大,而面对误解,李凤珍并没有任何为本人辟谣的举动,从而对本人造成的侵权结果越来越严重,因此,李凤珍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对本人名誉权的侵害,一则请求法院对本人从轻处罚,二则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李凤珍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费50000元。
  看着姐姐在法庭上侃侃而谈,李凤珍仿佛喉咙里有什么堵着似的,什么也说不出来。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凤珍被李凤秀非法拘禁的事实确实客观存在,按照刑法的规定,李凤秀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但鉴于该拘禁行为系由家庭纠纷引发,被害人李凤珍在本案中具有过错,被告人李凤秀在案发后能主动认罪,加上该案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其他不良后果,因此,李凤秀依法可从轻处罚,可以判处缓刑。虽然该非法拘禁造成李凤珍精神上受到了一定伤害,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中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规定,李凤珍要求李凤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要求法院不能支持。此外,被告人李凤秀当庭针对李凤珍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了反诉请求,对于李凤秀的诉讼请求,由于当事人的生活作风问题属于道德调整而非法律调整,李凤秀要求法院判决中止“风流”行为于法无据,法院不能支持。同时李凤秀要求李凤珍赔偿因名誉受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反诉请求,因李凤珍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不能成立,因此,李凤秀的反诉请求在本案中不能成立,应当另行向李凤珍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应予支持。理由为:李凤珍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李凤秀名誉上的实质损害,给李凤秀精神造成了极大的创伤,对此,李凤珍是具有过错的。因此,李凤珍赔偿李凤秀一定的精神抚慰金于法有据,该民事诉讼由李凤秀另行起诉解决。鉴于此,2007年9月25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李凤秀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驳回李凤珍要求被告人李凤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的诉讼请求;三、驳回被告人李凤秀要求李凤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的反诉请求,李凤秀对该诉讼请求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四、驳回被告人李凤秀其他反诉请求。一审宣判后,李凤珍不服提出上诉。2007年11月28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宣告后,李凤秀向法官表示,如果妹妹能改过自新,她就打消另行起诉的念头;如果妹妹仍然一意孤行,她就将这场“中止风流”官司坚决打下去,直到自己的名誉与尊严得到维护为止!
  (因涉及隐私,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 / 洪晓静
  编后:孪生是一种缘分,这份感情值得尊重;美是一种福分,我们应该把身体的美与心灵的美变得浑然一体,这样才不会亵渎美的真正含义。本案中,假如李凤珍自己生活作风不正,没有导致对他人的损害,则她的行为只能受道德谴责而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李凤珍的行为恰恰对孪生姐姐李凤秀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李凤秀的名誉权与受社会及单位尊重的权利因此受到损害与挑战,在道德的层面上不能阻止这种奇特的侵害时,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是唯一也是最见成效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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