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文馆陨石鉴定 [放马老汉叫板国家天文馆我捡的陨石咋就不是我的?]

  如果天上掉下一块陨石,恰巧被人捡到了,那么陨石该归此人所有吗?如果捡到陨石的人先是把陨石献给了天文馆做研究,而后又因陨石具有经济价值,反悔想把陨石要回去,天文馆该不该返还?这个问题真实地发生于黑龙江一个放马老汉和北京天文馆之间。而这个问题的症结,就是因为在我国,陨石的所有权还无法可依。

  放马老汉
  与“天外来客”擦肩而过

  今年58岁的宋星魁家住黑龙江省北安市襄河农场六分场,虽然上了年纪,但他仍然闲不住,每天晚饭后,都要去野外放马。
  2007年5月27日晚5时许,宋星魁吃过晚饭,像往常一样牵马走出了家门,他把马牵到了农场西侧一个养鱼池的堤坝下。一小时后,宋星魁想到堤坝上去休息一会儿。他刚刚迈开脚步,忽然从东南方向传来一阵刺耳的声音:那声音最初像打雷一样轰隆隆的,随后就变成了类似飞机降落时的轰鸣,而且声音越来越大,也离他越来越近,震得他耳朵嗡嗡作响,两条腿也跟着发颤……两三秒钟后,随着轰隆一声巨响,宋星魁被震得昏倒在地上。
  渐渐地,宋星魁被淅淅沥沥的小雨浇醒了。他爬起身,忽然感到腰部一阵疼痛,低头一看,原来自己在摔倒时,后腰被一块石头硌了一下。宋星魁想到刚才有什么东西从天而降,便顾不得腰部的伤痛,抬眼向前望去,发现离他不到两米远的养鱼池坝上,被砸出了一个直径一尺左右的坑,坑里面有一块石头。宋星魁定了定神,想起刚才天上传来的怪异的声音,心里陡然一惊:莫非这块石头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好悬啊!差点砸在自己的头上。他又害怕又纳闷,直愣愣地站在原地没敢动弹。过了大约30分钟,宋星魁发现坑里的石头纹丝不动,这才壮着胆子一步步靠近石头。
  宋星魁小心翼翼地把石头周围的泥土弄干净,这块“天外来物”露出了真容:这是一块外表呈紫色的三角形石头,上面有像手指印似的纹路。由于鱼塘堤坝比较坚硬,石头已经碎裂,里面是银灰色的,闪闪发光。天上怎么会无缘无故掉块石头呢?这石头掉下来时怎么发出那么大的动静呢?宋星魁再无心遛马,满腹狐疑地回了家。
  到家后,宋星魁将这件事对邻居们讲了。“老宋,天上掉石头,你说梦话吧?我长这么大还没听说过。”另一个邻居也摇着头说:“是啊,老宋你编瞎话吧?不然你怎么不把石头拿回来,我们也好见识见识。”
  为了向邻居证实自己没有说谎,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宋星魁就爬起身,强忍腰痛奔向养鱼池堤坝。宋星魁来到昨天天上掉石头的地方,发现那块石头还安然地卧在坑里。他松了口气,用手小心翼翼地摸了石头一下,石头凉丝丝的,上面有一层湿淋淋的露水,感觉和普通的石头没什么两样。宋星魁这才放心地将石头拿在手上,用衣袖把上面的露水擦干,像捧着宝贝似的把石头拿回家。
  邻居们纷纷来到他家瞧新奇。这块石头摸上去虽然和普通石头没什么区别,但从它的颜色、纹路上看,又和一般的石头不一样,还真像个稀罕物。这下,邻居们相信宋星魁说的是真的了。可是,这究竟是块什么样的石头呢?它怎么会从天而降呢?
  虽然没有人能说清这块石头的来历,但宋星魁觉得自己和这块石头有着非同一般的缘分,便决定把石头留在家里。毕竟不是谁都有幸见到天上掉下来的石头的。可是,自从那天被天上掉下来的石头震倒硌到腰部后,宋星魁的腰椎总是疼痛不已。为给他治病,家里花了不少钱,宋星魁想起来就心疼。

  天降奇石
  价值二千万?

  宋星魁老汉捡到一块天上掉下来的石头的事情,很快在农场里传开了。许多人都慕名到宋星魁家里来观赏这块“奇石”。6月15日,正在襄河农场修水渠的工程技术人员刘冠军来到宋家。看到石头后,刘冠军对宋星魁说:“你捡到的这块石头,很可能是陨石,是宇宙空间降落到地球的物体,是地球以外的东西。”
  为了鉴别宋星魁捡到的石头到底是不是陨石,刘冠军打通了北京天文馆的电话,联系上了陨石研究室的工作人员张保霖。52岁的张保霖1971年即到北京天文馆工作,收藏、研究陨石也已经十几年了,在业内素有“陨石亨特”之称。当他听说到石头降落时发出巨大的爆炸声,并伴随尖厉刺耳的呼啸声时,心中有了初步判断,这正是陨石落地时的特有现象。他立即嘱咐刘冠军将石头的图片传给他。
  张保霖看到石头照片后,确定这块石头就是陨石。他立即向领导作了汇报,并于当晚乘上了开往哈尔滨的火车。6月16日下午3时许,张保霖来到了襄河农场六分场,找到了宋星魁。
  当时,宋星魁的老伴、儿子都下地干活去了。张保霖向宋星魁说明来意,宋星魁将石头拿出来。陨石表层有1毫米左右的黑色熔壳,隐约可见星星点点的金属闪光点,熔壳表面虽然有小的凹坑,但整体表面相对圆滑,用手掂一掂,感觉比普通石头要沉一些,具有陨石外部的典型特征。它的质量为1100克,比重为每立方厘米3.3克。张保霖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判断,它无疑是一块陨石。
  随后,张保霖在宋星魁带领下,来到陨石降落的养鱼池堤坝上。张保霖用GPS卫星定位仪测了一下陨石坑的中心点,东经127度00.385分,北纬48度47.474分。虽说陨石在中国境内发现不是第一次,但像宋星魁这样近距离目睹陨石降落的还没有报道。
  据宋星魁向记者介绍,张保霖看过石头后对他说:“这块陨石我拿回北京鉴定,鉴定完了咱们再研究吧。”宋星魁表示同意。张保霖提出他给宋星魁打个条,宋星魁摇头说:“你也没带个证件来,我不认识你,你糊弄我咋办?打条不行。”张保霖说:“那我给你留点钱吧,除了我回去的路费,剩下的钱都给你。”于是,双方在没有形成任何书面和口头约定的情况下,张保霖给了宋星魁3200元钱,当晚就把陨石拿走了。
  张保霖马不停蹄地将陨石标本送进北京天文馆实验室。经初步鉴定,这块陨石年龄在46亿年左右,比目前地球上最古老的岩石还要早8亿年。它对揭开太阳系的形成和人类生命起源的谜团,具有很高的科学研究价值。
  2007年8月末,宋星魁听人说,北京天文馆在馆庆50周年时,展出了被张保霖拿走的那块“襄河陨石”。同时,北京天文馆公布了宋星魁捡到陨石并献给北京天文馆的消息。有人告诉宋星魁,那块陨石是46亿年前的,是世间难寻的无价之宝,有报道说,那块陨石价值两千多万元。
  一块价值连城的陨石,北京天文馆只给了3200元就拿走了,宋星魁的心理不平衡了,觉得自己被北京天文馆给“忽悠”了。再说,当初张保霖拿走陨石时,说的是拿回去鉴定,自己也没有说要献给北京天文馆,怎么这块陨石就成了自己捐献出去了的呢?因为陨石是天上掉下来的东西,并和自己有着不同寻常的缘分,应该具有收藏价值,宋星魁便决定把陨石要回来,自己收藏,一辈接一辈地传给子孙后代。况且,为了这块陨石,他光治疗腰伤就花了几万块钱,拿走陨石的人和单位,起码也要给足他的医疗费用啊。宋星魁把自己的想法和老伴、儿子讲了,家里人都同意他的想法,决定和北京天文馆交涉,把陨石要回来。

  陨石该归谁?
  各有各的说法

  宋星魁给张保霖打电话,但张保霖总是称工作忙,没说上几句话就把电话撂了。后来北京天文馆馆长朱馆长接听了宋星魁的电话。宋星魁表示想把石头要回来自己收藏,但他的要求遭到了拒绝。
  天文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张保霖和宋星魁已经谈妥,宋星魁表明了要将陨石捐给国家,那3200元钱是奖励给他的。
  北京天文馆朱馆长就该陨石的归属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比喻说,我在路上捡到一样东西,不能说我捡到了这东西就归我。陨石肯定不属于地球上任何一个人,它是地球以外的东西。譬如说我们家有块地,我在这块地上挖出来一块化石,这化石肯定是国家的,它肯定不是我的。那么,我想陨石在这个意义上跟化石是非常接近的,可能比化石还更加简单。它肯定是无主物,不管它掉在哪里,它应该是国家所有。
[ 2 ]   但是,宋星魁并不认同朱馆长的看法。2008年2月,宋星魁找到了鸿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佳丽律师,想要起诉北京天文馆和张保霖。李佳丽听宋星魁介绍了事情的前前后后并作了相应的调查后认为,这块陨石应该归宋老汉所有。李佳丽对记者说,天上掉陨石不适于《文物保护法》,也不适于地下埋藏物的有关法律。这些法律对陨石这一地球之外的物体没有约束。陨石80%掉在冰川、湖泊和海洋,掉到陆地上并被人捡到的少之又少,像宋老汉这样亲眼目睹陨石降落过程而又捡回家的陨石在国内还是第一例。同时这块陨石有极高的研究价值。目前,世界上收藏和买卖陨石的人非常多,而国内对陨石的归属和价格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说是法律空白。那么,宋老汉捡到陨石,就适用先占权的原则,也就是说谁先捡到,谁就拥有它的所有权。但天上掉下来的陨石是属于全人类的,尽管宋老汉拥有陨石的所有权,还是建议他捐献给国家。同时,国家应根据陨石自身价值给予他奖励或补偿。
  李佳丽律师还认为,张保霖从宋星魁手中获取陨石的程序不合乎法律规定。一是张保霖没有向宋星魁出示任何能够证实自己身份的证件,甚至连张名片都没有给宋星魁留下。二是双方没有形成任何文书,而且张保霖没有给宋星魁留下拿走陨石的凭证,也没有要求宋星魁给他出具收到3200元钱的收据,如果张保霖拿走陨石是职务行为,那么他回去怎么向单位报销这笔钱?考虑到诸多因素,李佳丽律师建议宋星魁和北京天文馆协商解决此事。
  那么,这块陨石的所有权到底属于谁呢?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法学博士罗楚湘认为,在《物权法》颁布之前,在立法草案形成之初,有学者已经写文章建议对陨石或者天外来物,进行立法。但是现在咱们国家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原理,或者是根据法律传统,应该说谁先捡得这个东西,谁先占有。一般来说,陨石落到地上之后,老百姓捡到是通过拾得的方式先占,取得这个陨石的所有权。目前,法律没有规定陨石属于国家所有,所以谁先捡到,就应该属于谁。罗楚湘博士呼吁,国家应该尽快立法,规范与陨石有关的一切事项。
  同时,罗楚湘博士认为,正因为国家对陨石的所有权规定不是很明确,所以在我国降落的陨石流失到国外的现象比较多。比如说前几年新疆发现的橄榄陨石,流失到了美国,这块橄榄陨石极具科研价值。当然它流出去的原因可能很多,但是不能不说它和目前的法律规定,或者立法的空白有很大的关系。假如说咱们国家规定陨石,或者是极具科研价值的陨石,不得私自带出境,或者是通过其他非法途径出境,可能保护力度会更大一点。当然从《民法》所有权来说,你既然没有规定,对于咱们的老百姓来说,法无禁止皆自由。既然这块陨石是我自己所有的,从理论上说我就可以把它带到任何地方去。所以,有关部门应该针对陨石尤其是一些具有科研价值的陨石,流失到国外的情况进行深思,制定相应的对策,以保护陨石的科研价值,促进我国陨石空间研究的发展。
  假如这块陨石属于宋星魁,而他要回这块陨石也是为了收藏,那么,这种收藏是否有意义呢?朱馆长认为陨石如果放在宋星魁手里,一点没有收藏意义。因为陨石不是在地球环境下形成的,所以,它到地球上的时间越久,它的科研价值就会越低,用不了几年就丧失了它的研究价值。
  那么,这块陨石是否真的非常值钱呢?天文爱好者赵雪飞说,几年前在内蒙古曾经就有人以30万元的价格拍卖两块重达10千克的陨石。但由于陨石数量不多,国内没有形成陨石交易市场,无人能评估陨石的价格,所以没有人买,他最后花了3万元买了下来,并且将其中一块无偿捐献给了北京天文馆。可见,陨石并不像人们想象得那么值钱。
  北京天文馆之所以没有将陨石返还宋星魁,他们除了认为陨石应该归国家所有外,还有另外的考虑。一是他们已经把这块陨石编号,正式向国际陨石组织申报,并在展览期间对外公布这块陨石收藏在北京天文馆。二是他们担心,若是把陨石还给宋星魁,要是有人出高价,他会把陨石卖了,那样对我国陨石科研必将是个损失。朱馆长说,他本人还是希望这件事按照最初宣传的那样,由宋老汉捐献给国家,而他们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至于补偿的标准他们可以再商量。
  2008年6月末,记者联系宋星魁得知,他已经放弃了起诉北京天文馆的打算,双方基本达成协议,北京天文馆再补偿他一万元。但不知什么原因,截至7月1日,他仍然没有拿到北京天文馆那一万元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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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 先宏明 xhmt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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