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会机构及职责

兴隆小学家长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 为了使家长更好的配合学校教育好学生,提高家长素质,懂得教育、管理子女的科学知识何方法,我校决定成立家长委员会,并明确家长职责。现将组织机构成员及家长委员会名单职责公布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任(校长):杨双 副主任(化作村主任):吴乔友 秘书长(化作村支书):毛远举 委员:毛忠权 周明燕 王加华 陈发志 胡金芹 郭国敏 徐安秀 王琴 陈恒军 杨晓芳 程兴江 毛远江 刘兴艳 二、 家长委员会的任职条件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通过家长进行工作的组织形式,是学校办学的参谋机构。学校通过审核,家长同意,方可成为委员。

1. 较全面的理解党的教育方针,关心教育事业。

2. 思想进步,作风正派,乐于为学校教育事业做服务,乐于为学生服务。

3.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为学校献计献策,肯办实事。

4.教育子女有方。

三、家长委员会主要职责 1.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督促学校工作。

2.提高优化教育条件,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或是交流教育子女的方法和经验,或是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以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3. 整合各种资源,优化办学条件。

4. 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关注孩子更好成长。学校要借助家长委员会的力量,让家长们充分认识知识改变命运,知识就是力量,把学习知识技能理念传递给孩子 ,让孩子明理。

5. 家长陪同孩子做好青年大学习,学党史,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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