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关注】 部委

  工信部:将细化政策帮扶小微企业  在日前召开的“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意见座谈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表示,新形势下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未来将从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9万户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大体相当于工业小型微型企业)抽样调查,受多重因素影响,今年一季度,工业小型微型企业经营状况好或很好的比例仅为21.1%,比去年底下降了1.7个百分点。其中,微型企业经营状况好或很好的比例仅为18.3%,比小型企业还要低7.7个百分点。
  “目前,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已刻不容缓。”苗圩说,小型微型企业约占企业总量的97.3%,是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财税、金融、市场等政策措施。在资金方面,提出逐年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并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适当倾斜,今年为141.7亿元;在税收方面,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等;在政府采购方面,明确各部门年度采购应当安排不低于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财政部:高效节能家电补贴新政细则发布
  近日,财政部等部委发布了补贴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空调的新政策。电视和空调的补贴实施细则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1级和2级能效的定速和变频空调、1级能效的部分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均能获得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为400元每台。这将对目前低迷的家电销售市场注入一剂强心针,不过也有企业指出,补贴细则“全面有余,突出不足”,对“超高效产品设立较高补贴标准”的能效“领跑”制度在细则中仍没有得到明确体现。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上月正式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气调节器推广实施细则》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显示,空调和电视的节能惠民补贴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在此时间段内,家用空调定速产品的一级及二级能效产品、变频空调的一级及二级能效产品均可享受政策补贴。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变频空调首次纳入全国性的节能补贴政策范畴。
  在补贴的发放方式上,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署已获得补贴并承诺配合有关检查意见后,推广企业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这也就意味着国家补贴将直接发放给推广企业,由企业兑付给消费者,具体的操作流程还有待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检验。

推荐访问:部委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