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消费的瓶颈约束与突破路径 最大瓶颈容量路径

  摘要:目前,收入差距扩大与物价上涨已经成为扩大消费的瓶颈,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和稳定物价总水平已成为扩大消费的当务之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需要划清按劳分配和按全要素分配的界限,以切实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稳定物价总水平,需要区分开物价正常上涨和非正常上涨,既尊重经济规律又保障民生、促进消费。缓解扩大消费所遇到的收入差距扩大与物价上涨的双重压力需要标本兼治。从长远看,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近期来看,要适时适当地运用各种宏观调控政策和手段干预收入差距扩大和物价上涨。扩大消费的路径,归根结底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特别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
  关键词:扩大消费收入差距通货膨胀发展生产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005—2674(2012)08-033-05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和物价上涨已成不争的事实。尽管目前总体通货膨胀水平已经回落,但同比水平仍然较高,这就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使扩大居民消费遇到了收入差距扩大与物价上涨的双重压力,收入差距扩大与物价上涨已经成为扩大消费的瓶颈。如果不缩小收入差距,就难以扩大消费;不遏制物价上涨,也难以扩大消费。因此,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和稳定价格总水平已成为扩大消费的当务之急。
  一、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划清按劳分配和按全要素分配的界限
  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术界对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表现、成因和解决对策都做了大量研究,呈现出许多建设性的成果。但是,就分配谈分配是不够的。目前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归根结底应归结于生产,分配领域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到生产领域中去寻找根源。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批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生产与分配、交换、消费关系的肤浅看法,指出:他们“把分配当作与生产并列的独立自主的领域”是“最庸俗不过的”“肤浅的表象”。这并不能揭示出分配关系的实质。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不同,马克思是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相互关系的总体上考察分配的。马克思严格区分了两种分配,即作为生产过程中生产条件的分配和作为生产结果的产品的分配,前者决定后者。这里的前者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后者是个人消费品(个人收入)分配;个人收入分配的性质由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他指出,作为分配形式,利息和利润是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为前提的;地租的前提是作为生产要素的土地;工资的前提不是通常的劳动,而是雇佣劳动。“在雇佣劳动的场合劳动作为生产要素所具有的规定性,在工资的场合表现为分配的规定。如果劳动不是规定为雇佣劳动,那么,劳动参与产品分配的方式,也就不表现为工资,如在奴隶制度下就是这样。……所以,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个人以雇佣劳动的形式参与生产,就以工资形式参与产品、生产成果的分配。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可见,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分配的前提,而分配则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实现。
  马克思这段论述,至少包括以下两点:第一,人们在特定的生产方式下以什么参与生产,就以什么参与分配。劳动这一生产要素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表现为“雇佣劳动”,雇佣劳动参与分配得到工资,同资本、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得到利息、利润和地租一样,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所谓“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结果。第二,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进一步说,分配不是和生产不相关的独立的项目,不能就分配谈分配,不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得到的收入比例关系,取决于生产结构,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劳动要素所得的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大小是由所有制结构决定的。
  对于资本主义社会所存在的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客观事实,在马克思看来是肤浅的表面现象,是为资本参与分配寻找理论基础,为资本剥削雇佣劳动辩护。在这方面,萨伊的分配论就是典型代表。在《政治经济学概论》中,萨伊以“生产三要素论”为基础阐述其分配论。他把生产划为单独一篇,抽掉了其资本主义关系,把生产说成是一般物质资料生产,生产三要素,即劳动、资本和土地在生产过程中共同协力,各自发挥其作用而实现生产的性能。这里,以一般劳动偷换了雇佣劳动,以生产资料偷换了资本,以土地即自然偷换了地产,从而把任何一种生产都具备的最简单的因素变成了资本主义生产三要素,也就是三种收入来源。三要素共同创造价值,每一要素所得到的报酬必然和它所创造的价值趋于一致。这样,同生产三要素相适应的,是工资、利息、地租等三种收入,这就是萨伊分配论的精髓,也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给予全面批判的“三位一体”公式:劳动——工资;资本——利息;土地——地租。萨伊依据他自己的生产三要素论,力图证明工人没有受剥削:他们不可能得到全部产品,因为不单是他们参加了产品生产,资本和土地也参加了生产。
  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观和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分配观的是完全不同的。马克思主义分配观包括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收入分配观和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下的收入分配观。资本主义的分配观是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和按资本、土地所有权分配;社会主义的分配观是按劳分配。马克思论述资本主义分配关系是要揭露资本主义剥削关系,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必然造成贫富两极分化。
  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归根结底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相适应,个人收入分配既不能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也不能实行完全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由于每一种所有制关系在利益分配上都要求体现出来的,从而,在特定所有制经济体中的成员的收入也会出现差距的。这种收入差距往往是由要素分配引起的,且大于按劳分配的差距,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所谓“收入差距”或“差距过大”主要是这样的差距。“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对应表述和事实就是,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与土地、资本、管理等要素相比占比较低。劳动报酬低,导致以工资收入为主体的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导致居民消费不足。   当然,按着市场经济的规律,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必然的,也是“公平”的(只能是“市场公平”)。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正是基于这种“公平”提出来的;所谓“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是这种公平的典型表现。如此说来,任凭市场经济的规律起作用,劳动报酬低于资本等要素收入也正是所谓的“市场公平”的体现。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不能简单套用市场经济规律,更不能套用资本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的分配模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相互作用,各种生产要素都要在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以其价格的形式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因此,各种要素都要以要素价格的形式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要素价格仍然是要素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显然,这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在起作用。在我国现阶段提倡“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等,其逻辑基础应当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而这一制度又是以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为制度基础的。如果脱离这两个坚持,就会走到单一的按生产要素分配上。
  因此,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能从源头上防止出现过大的收入差距,进而为扩大居民消费创造制度条件。这里的关键是划清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同单一按劳分配和按全要素分配的界限,而这一界限又是由划清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单一公有制和私有化的界限决定的。如果不划清这样的界限,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就难以真正提高。
  二、稳定物价总水平:区分开物价正常上涨和非正常上涨
  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同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一样,都是我国今后五年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众所周知,物价问题涉及民生,关系全局,也是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并且,价格因素也影响消费。在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倾向一定的条件下,商品价格水平是影响居民消费行为的决定性因素。自本轮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爆发以来,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继续走高、主要货币汇率波动加剧,我国国内流动性过剩,股市、楼市不断波动,通货膨胀预期逐渐形成,物价上涨压力加大。这时,稳定物价、平抑通胀就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
  在此,有必要回顾一下马克思经济学的价值和价格理论。第一,马克思运用抽象法,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从规范分析层面上解决了价格决定和变动问题。他指出“商品价格,只有在货币价值不变、商品价值提高时,或在商品价值不变、货币价值降低时,才会普遍提高。”并且,“价格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一个商品的相对价值表现总是两个商品等价的表现”。这就是说,脱离商品价值和货币价值的价格是不存在的。第二,纳入供求和竞争因素考察价格变动,即价格背离价值的现实原因,主要是受市场上供求关系的影响。“商品价格对商品价值的不断背离是一个必要的条件,只有在这个条件下并由于这个条件,商品价值才能存在。只有通过竞争的波动从而通过商品价格的波动,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才能得到贯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这一点才能成为现实。”第三,纳入币值因素考察价格变动。一定时期内流通中需要的货币量取决于待售商品总量、商品价格水平和同名货币流通速度。“纸币的发行限于它象征地代表的金(或银)的实际流通的数量。”钾如果货币(纸币)的发行量超过了流通中实际需要的金属货币量,就会导致纸币贬值,物价上涨,出现通货膨胀。
  上述原理为我们考察我国目前物价上涨问题提供了一个思路:物价上涨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着正常上涨和非正常上涨问题。物价正常上涨是价值规律的作用形式,即价格受供求关系和竞争的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市场价格机制自发形成,在适当范围内可以实现资源的按比例配置。一般而言,在靠市场发挥作用形成价格的场合,政府不宜直接管理价格。但物价非正常上涨,如:不合理收费项目、操纵市场、过度投机、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现象和行为不仅违背价值规律,更违法、违规,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政府必须实行行政价格管制。
  区分开物价正常上涨和非正常上涨的意义在于,既尊重经济规律又保障民生、促进消费。目前在我国物价上涨过程中,正常上涨和非正常上涨交织在一起,原因复杂多样,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有不利影响,要靠“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协同“出手”、综合治理。在物价上涨迅猛的特殊时期,稳定物价总水平是最大的民生问题,政府需加大行政管理力度,甚至短期内可以暂缓或停止那些属于物价正常上涨的项目,此时有效的选择是,“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当物价上涨的迅猛态势平抑后,那些暂缓或停止的属于物价正常上涨的项目,可以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靠价值规律自发调节。
  但是,无论是物价的正常上涨,还是非正常上涨都会对居民消费产生不良影响。在居民货币收入一定的情况下,物价上涨会使人们的实际收入减少,消费水平下降,这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们,尤其是那些只领取救济金、退休金以及靠福利和其他转移支付维持生活的人们尤其明显,对于他们来说,其收入在通货膨胀时期内会落后于上升的物价水平,其固定货币收入的实际购买力也必将随着价格的上升而下降。于是,这部分人对物价上涨非常敏感,消费水平下降也最快。
  鉴于物价上涨对居民消费的不良影响,无论是物价的正常上涨,还是非正常上涨都要控制,由此保障民生的价格调控和宏观经济运行的价格调控也就交织在一起。政府对于不该多管的领域中的市场价格机制和该管领域中的行政价格管制可“双管齐下”,该控制的控制住,该管住的管住。倘若物价上涨幅度超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扩大消费就会落空。所以,必须抑制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加强通货膨胀预期管理,尤其要防止通货膨胀,避免由通货膨胀预期引发的实际通货膨胀。当发生通货膨胀时,为了保证居民实际收入不至于降低,进而消费水平不至于降低,政府可以对重要的日常必需品及生产资料价格进行价格临时干预,可以以转移支付的形式给予困难群体和困难地区一定的价格临时补贴和适当补助。此外,要切实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健全价格监管法规、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规范流通秩序,遏制某些领域非正常的价格过快上涨。   三、扩大消费的路径:认识和处理好发展生产与满足需要、扩大消费的关系
  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居民消费,是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根本立足点。前文所说的“扩大消费遇到了收入差距扩大与物价上涨的双重压力”的受众,当然是中低收入者群体。收入差距扩大和物价上涨,带给中低收入者群体的影响是最大的,所谓“扩大居民消费”应该主要是扩大他们的消费。那么,如何扩大居民消费呢?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的生活的一种手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确立,表明生产资料公有制依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存在的经济条件,它可以把积累起来的劳动作为提高劳动人民生活的条件和手段。我国《宪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这里,“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是目的,而“发展生产”则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或路径。
  目前的问题是,生产发展了(GDP增长了),手段提高了,为什么需要没有满足,消费没有扩大?在此,有必要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认识和处理好发展生产与满足需要、扩大消费的关系。
  我们知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不过,当前有一个理论上的疑难问题,就是出现了‘内需不足’,‘产能过剩’的现象,即国内生产能力大于国内需求,这好像同社会生产落后于社会需要的主要矛盾有点脱节,很需要政治经济学从理论上解释清楚。”也就是说,从表面上看,目前似乎出现了两个悖论:一是社会主义现阶段本来是“生产”落后于“需要”,而目前却恰恰相反,“生产”大于“需要”,即出现了总体生产过剩或“产能过剩”而“内需不足”。二是有效需求不足与生产过剩是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现象,而我国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这一问题。
  社会主义处级阶段主要矛盾中的“需要”是指物质文化的需要。由于在社会主义相当长的时期内,社会生产力水平不够高,社会产品不够丰富,还不可能达到充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程度,从而生产不能满足需要。“在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下,公有制经济和按劳分配制度,再加上有计划的调节和综合平衡,一般不应发生有效需求不足和生产过剩问题。”那么,为什么现实生活中出现这样的问题呢?
  问题的关键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需要”表现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它们不可避免的追求尽可能多的利润,在局部范围内使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同人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之间就存在着矛盾,从而引发生产过剩和有效需求不足,从而消费不足。但是,这与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们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总是落后于不断扩大的生产不同,它不是全局性的生产过剩,也不会导致出现资本主义条件下才会出现的经济危机。
  这样,社会主义的生产发展了,手段提高了,而需求不能满足、消费不能扩大的政治经济学的解释应该在于:(1)两个矛盾并存——生产的有限性同社会需要的无限性的矛盾,与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同人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缩小之间的矛盾;(2)两个现象并存——需求大于供给与供给大于需求。当后一个矛盾压倒前一个矛盾,后一个现象强于前一个现象的时候,有效需求不足和生产过剩就不可避免的发生,此时消费不足也就必然出现。至于为什么如此,归根结底是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并存,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并存。对于前者要划清“单一公有制”和“私有化”的界限,“要进一步弄明白,‘私有化’和‘单一化’这两个错误倾向哪一个目前是主要的。当前主要错误倾向不是单一公有制,而是私有化。”对于后者要明确“我们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大国有必要也有可能在宏观调控中运用计划手段指导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所以,正本清源才能正确探索扩大消费的路径,才能在发展社会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实现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需要、扩大消费的目的。
  如果说扩大消费是我国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那么,进一步说,从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的视角来扩大消费,归根结底还是离不开发展社会主义生产,特别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实现需求结构、供给结构,投资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合理化,以及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抑制产能过剩趋势,在物质上保证国民收入中的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得到实现,从而保证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或消费水平的提高。
  四、结论
  缓解居民消费所遇到的收入差距扩大与物价上涨的双重压力需要标本兼治。要“把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政策结合起来”。从长远看,一方面,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近期来看,要适时适当地运用各种宏观调控政策和手段干预收入差距的扩大和物价的上涨。扩大消费的路径,归根结底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特别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如果上述问题不解决或处理不好,扩大居民消费就难以真正实现。
  责任编辑:惠风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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