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下岗后的赔偿问题 [“下岗”职工走了]

  新桥新村又一位下岗职工走了。走后,有人说是自杀,有人说是他杀。   无论是自杀,还是他杀,毕竟,一条47岁的生命就这么走了!   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却遭遇如此命运,让人不由感慨唏嘘,不能平静!
  47岁,人到中年,本来应该是人生收获的季节,如果不到绝望的处境,怎么可能就这么走了?
  据说死者是原糕点厂下岗职工,多年以来,挣扎求生,以炸馓子为业。
  馓子不是主食,现在大人小孩副食品种增加太快太多,生意自然不好,尤其是天气转暖之后。
  有人说他是忧郁症,并且说他以前很随和的,只是这一段时间“不太爱理人”。
  我不明白,任何人,身处这样一个走投无路的状况,怎么可能不忧郁?
  我想起以前开车经过60号楼时,确实经常看见,有一位瘦高男人,和他老婆在路边最东边楼梯口,支一口大锅,炸馓子。并且,大冬天,为了阻挡凄厉的寒风,在炉灶的北侧,打开一把硕大的黄油布大伞。
  邻居说他“经常骑自行车下乡到四灶(镇)一带去卖馓子。”一应该说,他不是一个懒惰的人。
  听逝者的邻居怜悯地说,“他死后连一件枪(像)样的衣裳都没得。”
  在早些年一些公有企业抢劫式的改制、破产下,少数权贵巧取豪夺发了横财,大多数职工却几乎一夜之间失去了一切生产资料,加上房子被迫低价拆迁,再借贷买房,生活资料荡然无存,成为“负人”,一下穷困潦倒!
  当社会的GDP如风筝般节节高飞的时候,这些群体却在穷困且潦倒着。难道我们不应该反思且给予他们一点儿关注吗?
  我,久已不写散文,更加不写风花雪月、歌功颂德的文章!但是,这些年,在我周围同年龄的下岗兄弟姐妹,默默地选择死亡,非正常地离开人世的时候,我却不得不写下这些不是散文的悲伤愤怒文字!
  温总理说:“公平正义比太阳更加有光辉。”
  我只知道,仅仅这句话本身,就已经比太阳更加更加有光辉了!
  但是,我不知道有多少公平正义的阳光,照到了“下岗非失业”工人的身上!
  那么,除了拭目以待,我们是否能够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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