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专技人员面试评委守则

  政府购买服务专技人员面试评委守则

 1.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服从主评委的领导。

 2.主评委主持考场面试工作。

 3.开考前 5 分钟,佩戴工作证件进入考场就座。

 4.面试期间不缺席,不会客,不处理其他事务。如遇特殊情况需离开考场,须经主评委批准,面试暂停。离开时间30 分钟以上的,应立即更换评委。

 5.面试过程中,严格按题本要求操作。评委应围绕考生必答的考题进行提问,不得提出与此之外的问题,不得通过暗示或其他任何方式给考生传递信息或造成心理上的压力。

 6.严守秘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面试试题、评分标准等内容。

 7.与本考场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8.考生回答问题时,要认真听、记。评分时不能相互商量、暗示,不打人情分、关系分,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打分,做到公平、公正,对考生一视同仁。

 9.除主评委以外其他评委如需要向考生提问,应首先征得主评委的同意。

 10.面试期间应遵守封闭规定,不和外界联系,不得携带通信工具,如有携带者,交本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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