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举措
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
第一篇示例: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法治建设一直被视为国家治理的基石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举措,不仅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中国法治进程不断深化,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为此,政府和各级部门积极推进法治改革,加快法治建设的步伐,以建设更加健全、更加完善的法治体系,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一、全面推进立法工作
立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体系,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覆盖面日益广泛,法制体系逐步完善。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改革,需要加强立法规划,健全立法机构,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确保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科学性、合宪性和有效性。
二、全面完善司法体制
三、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执法是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是实现法律有效实施的基础。近年来,中国加强执法监督,建立了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执法监管机制,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改革,需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健全执法制度和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公正和执法监督,建设专业化、精细化、现代化的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和执法质量。
四、全面加强法治宣传
法治宣传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中国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民法治意识,增强了全民法治观念,推动了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改革,需要加强法治宣传,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质,营造尊法守法、法治和谐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治国是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近年来,中国坚持依法治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加强法治国家建设,建立健全了法治体系,完善了法治机制,提高了全国各地的法治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改革,需要坚持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思想宣传,落实法治责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完善法治机制,推动法治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法治建设的步伐,实现国家法治的现代化,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六、全面创新法治思维
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举措,是中国实现法治化建设的战略举措,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推进法治改革,加快法治建设的步伐,推动全民法治意识提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让法治成为实现中国梦和民族复兴的强大支撑,书写中国法治建设的崭新篇章。【结束】
第二篇示例:
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举措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治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举措,是中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法治中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一、推动立法工作不断完善
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立法工作的完善至关重要。近年来,中国加快推进各领域立法,大力强化宪法法律地位,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健全法律规范,全面提高法律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加快法律体系的现代化建设,推动法律制度和社会发展的协调发展,为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司法体制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体制改革也是法治领域改革的重点之一。当前,中国正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司法公信力,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体系和司法机构,促进公正司法、保障民众权益。持续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升司法人员素质,推动司法制度的现代化建设,为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而宣传教育工作正是促进社会法治意识提升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理念,倡导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加强法律教育,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全民法治意识的普及和深入。
四、强化法制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面推进,注重统筹协调,重视法治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当前,中国正致力于强化法制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加强各领域法律规范之间的衔接和衔接,推动法治建设的协同发展,促进法治体系的完善和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注重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把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为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五、加强法律监督和问责机制建设
法治建设需要强有力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作为保障。当前,中国正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和问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加强对公职人员和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严格依法问责,确保法律的实施和执行。加强对法律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强化法律监督的全程性和全方位性,促进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法治建设是国际社会的共同事业,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吸收国际法治经验,推动法治建设的共同发展。当前,中国正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法治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法治体系的建设,促进国际社会法治治理的现代化,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第三篇示例:
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举措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治建设在我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法治是一国治理的基石,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上,中国政府一直持续不懈地努力着。本文将结合中国当前的法治建设实际情况,探讨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的举措。
要健全法治体系。一个完善的法治体系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只有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才能为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法治体系建设中,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如《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不断完善法律制度,推动法
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要健全法治体系,还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监督和保障机制,为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要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法治宣传和教育是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健全的法治宣传和教育机制,包括开展法治主题教育活动、推出法治宣传刊物、建设法治教育基地等。通过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推动法治文明的建设。要善于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手段,提高法治宣传和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更多人受益于法治成果,积极参与法治建设。
要加强法治执法。法治执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障法律实施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法治执法体系,包括建立完备的执法机构和执法程序、制定科学合理的执法标准和规范、实行严格的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等。通过加强法治执法,可以有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执法透明度和文明执法,提高法治执法的公信力和效果,为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是我国法治建设的迫切需求和历史使命,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必然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我们要继续深化改革,加强法治改革,不断提高法治水平和治理能力,积极推动法治建设走向深入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只有全面推进
法治领域改革,才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和发展,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本文共2110字】。
第四篇示例: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举措也在不断深化。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全国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全力以赴,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法治制度,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增强法治化水平
法治建设是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之举。我国制定了《关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等具体目标。各级政府要提高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确保政府工作更加依法行政。
二、优化司法体制,提高司法公信力
司法体制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优化司法体制是推进法治进程的基础。我国制定了《司法改革2020-2022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完善司法体制,提高司法效率,加强司法公正等具体措施。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素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正司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加强立法工作,建设法治社会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是推动法治进程的关键之举。我国制定了《全民法治教育规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增强法治信仰。各级宣传部门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行事,增强法治观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社会治理,推动法治进程
社会治理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社会治理是推动法治进程的关键之举。我国制定了《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规划》,提出了加强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构建法治社会等具体措施。各级社会管理部门要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加强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秩序
stability,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更大成果。
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举措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法治水平,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篇二: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篇三: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内容
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基石,是保证人民权利、维护社会公正与稳定的必由之路。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国政府在全国各地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加快立法进度,完善司法制度,加强执法执纪,同时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培养全民法治意识。
在推进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需要注重以下几点:第一,依法治国必须把握好方向,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加强对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各个领域的全面监督、广泛参与和推动力度。第二,坚持司法公正,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打造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机构,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望。第三,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宪法实施监督与宪法宣传教育相结合,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界、社会各界人士更加重视、认真学习、贯彻宪法。第四,强化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行法律责任与行政责任相统一,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政府依法行政,使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逐步形成和巩固。
建设法治中国,是一个长期而高难度的任务,需要全国各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只有全民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治环境优化,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才能有利于建设一个和谐稳定、法治有序的社会。
篇四: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三论述题(共30分)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如何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介绍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现状
2.探讨如何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3.分析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所需的关键因素
4.总结如何在工作实际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正文
法治建设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工作实际出发,探讨如何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现状。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既包括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的工作,也涉及到社会治理、公民素质、文化传承等多个层面。在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如法律制度不完善、执法水平不高、司法公信力不足等。因此,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
其次,我们要探讨如何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原则,保证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我们要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制定出更加符合国情、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法律法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2.严格执法监管,提高执法水平。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政
府职能转变,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问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3.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文化。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素质,培养全社会的法治信仰,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最后,我们要分析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所需的关键因素。这包括:一是党的领导,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核心,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二是人民群众,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三是法治队伍,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法律的高素质法治队伍。
篇五: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建设法治中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
内容提要: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题特别鲜明,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这其中很重要的一环就是加强法治中国建设。
关键词:改革
法治
建设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这一核心。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解放思想、完善市场经济体系、改革财税制度、落实政府职能转变、文化建设、环境保护、意识形态、党的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司法体系改革、军队建设、国家安全等当前国家改革发展所亟待解决的各领域各方面着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作出了具体部署。笔者对于《决定》中所提出的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发表一点拙见:
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九项重要议题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其中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及具体制度性要求。原则性要求即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
治社会一体建设。
“法治中国”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和法治基本精神的“具体目标”。“法治中国”作为建设“法治国家”的具体平台,它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法治中国”建设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国家建设和社会建设系统工程。因此,“法治中国”概念的提出非常及时,它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生动体现和时空上的最佳结合点。《决定》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提出“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及制度要求,对于我们正在进行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工程的顺利推进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
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目标明确
《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现实社会问题为政策导向,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举措,包括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并以此为基点落实了具体的改革措施,如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等等。
三、推进法治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的影响
推进法治改革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有重大的影响,因为各项改革之间相互具有很大的关联性。从推进法治改革的角度来看,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大影响:
1、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需要法律的支撑
《决定》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而宪法是规定国家基本制度的根本大法,进一步强化宪法的权威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地位,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现代市场体系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与之对应
建立健全社会主义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法律。在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的过程中必须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这是因为市场经济内在地需要法律,没有法律就没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必然是、也必须是法治经济。通过为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法律外部环境,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民主稳定的政治局面、安居乐业的社会秩序和切实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3、加快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律的保障
建设生态文明,要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而这些基本的资源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实施都需要法律予以最终的保障,建立健全我国的生态法律制度体系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要务。·
4、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体系需要法律权威的支持
法律绝不仅仅是政府治理和控制社会的工具,在更关键的另一个方面,法律也是社会控制和规范政府与公共权力的工具。法律至上应成为安排法与权关系的基本原则,法律在公共权力面前取得独立和最高的权威地位是廉洁政府的必然要求,既一切公共机构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一切公共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具有合法性,无论是具体的政府官员,还是政府本身,违法行使公共权力都会引起法律责任,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推进法治改革对于此次整体的改革有着不可言喻的重大影响,法律从某种角度上讲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手段,影响到了发展改革的方方面面,因此,加强“法治中国”建设十分迫切和必要。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程中,中国需要“法治”,中国人民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中国建设意义深远。
篇六: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全面推行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法学解读
一、法治的核心价值观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又着力维护社会公平公理,更重视社会效益和法治效果。这体现了法治的核心价值观,即以人为本、公正公平、效益向好。法治的核心价值观是法治建设的基石,是法律的灵魂,其重要性不行轻忽。
二、全面推行法制改革的关键举措
1.建立健全法治政府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在政府机构职责、职权、组织结构等方面进行改革,加强政府法治建设。这意味着要通过建立健全法定化、程序化的决策机制,推行政府行为合法性、公正性、透亮度的提升,从而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也是推行法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独立、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这意味着要在审判权的独立性、司法责任制的完善、审判程序的规范等方面进行改革,为公民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3.加强法治宣扬教育。法治宣扬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法
治宣扬教育,提高宽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这意味着要加强对法律知识、法治精神和法治价值观的宣扬,提升公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让法治观念深度人心。
三、法治变革的深遥影响
全面推行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对中国社会的进步具有深遥的影响。起首,法治的进一步推行可以提高公平公理,解决社会冲突,增加社会和谐稳定。其次,法治的完善可以有效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提高政府机构的公信力和执行效率。再次,法治的普及可以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培育法治文化氛围,推动社会进步。最后,法治的建设可以提升国际形象,增强对外合作和沟通的能力。
结语: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行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精神,是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里程碑。这不仅是一项改革任务,更是一种理念,一种价值追求。全面推行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深化改革、乐观探究、持续创新。只有坚持以法治为核心,以人为本,才能不息推行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壮丽事业
综上所述,全面推行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遥的影响。通过加强法治宣扬教育,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法治观念深度人心。法治的进一步推行可以提高公平公理,解决社会冲突,增加社会和谐稳定。法治的完善可以有效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提高政府机构的公信力和执行效率。法治的普及可以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培
育法治文化氛围,推动社会进步。法治的建设可以提升国际形象,增强对外合作和沟通的能力。全面推行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深化改革、乐观探究、持续创新。只有坚持以法治为核心,以人为本,才能不息推行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壮丽事业
篇七: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认识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实践。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是建设法治中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幸福安康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需要有以下认识:
1.法律是治国安邦的重要手段。法律具有规范行为、调整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的作用,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和基础。只有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才能切实维护人民的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实现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推进,需要构建法治文化和法治意识,加强国家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各方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建设。
3.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建设法治中国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中国特色法治理论的建设和创新,遵循世界法治发展的潮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4.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人等法律职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司法公正、公开、高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权益。
5.着力提高法治实践水平。要不断加强法律服务能力,推进普法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加强社会组织、媒体、网络等的法律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全民参与法治建设、共建共享法治的格局。
篇八: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2000字版
第一篇: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2000字版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积极回应了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关注和期待。这也表明,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法治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活动各方面基本实现“有法可依”的历史背景之下,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任务将从加强立法转向更加注重法的实施,强调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实现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目标。这为我们明确了新时期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思路,对下一阶段的法治建设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法治中国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
建设法治中国是一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共同推进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以来,我国法制建设总体采取的是“立法先行”发展模式。在当时法制基础相当贫乏的条件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务之急就是加强立法、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这种发展模式适应了当时的历史需要,通过短时期大规模立法迅速扭转了“无法可依”局面。
一言以蔽之,建设法治中国不仅仅是加强立法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形成立法与执法、司法的有效对接与贯通,是要把“纸面上的法”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真正转化为“行动中的法”。为此,十八大报告在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工作总体布局之后,专门强调要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八届三中全会也着重阐述了当前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主要目标与任务。
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法治
法的生命在于被赋予真正意义上的实施。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站
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多次就法律实施问题发表重要阐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纪念会上,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就为新时期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明了方向和基本思路。
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保证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实施意义更为凸显。这是因为,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民众尊重和信赖司法,这种尊重和信赖将有助于克服政府执法的缺陷;如果他们失去了对司法的信任和尊重,则他们对法律和秩序的尊重将会消失,从而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故可言,司法无公正即法律无公正,司法无权威即法律无权威,法律无公正无权威即无法治。如果司法缺乏公信力、权威性,存在大量徇私枉法、司法腐败现象,那么立法乃至整个法治建设的成效将丧失殆尽。鉴于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与任务进行了详细而深刻的阐述,为当前的司法工作明确了方向和基本思路。
进一步凸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在国家治理格局中的作用
当前,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的同时,民主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权利义务意识也得以普遍增强,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对于真正发挥司法在调整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期待。如果存在严重司法不公现象,那么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最后希望就会被打破,社会将失去最底线的公平正义。
正是基于这样的共识,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成为全社会的热切期盼,司法公正问题亦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要求之下,必须强化司法作为社会纠纷解决主渠道的作用,引导民众通过正常司法途径寻求救济。
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司法机关的性质、功能和使命,要求司法主体必须具有中立性。在此意义上,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也是确立司法权威、保证司法高效的基础。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当前,要通过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制定有效排除干扰、提升司法公信力、保证司法公开公平的具体程序规则,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机制。这是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的基础和必然要求,亦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还要求司法人员提升法治理念和职业素养,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要求他们正确处理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的关系,自觉抵制各种因素的干扰和影响,敢于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当作是提升司法权威、树立良好司法形象的机会,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次具体实践。
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法治是维护人民权益的根本保障。法治中国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来保障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唯有通过执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司法机关依法解决具体争议和冲突,才能将法治所蕴含的公平正义传输给民众,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简而言之,法治中国的目标就是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只有通过公正、高效和权威的司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才能从根本上做到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
只有在每一起个案中实现公平正义,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增添全社会对于建设法治中国的信心和动力,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平正义。唯此,法治不仅写在纸上,而且写在民众的心里,社会才能守住公平正义的法治防线,也才能以社会普遍的公平正义铸就“法治中国”的梦想。
第二篇: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积极回应了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关注和期待。这也表明,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法治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活动各方面基本实现“有法可依”的历史背景之下,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任务将从加强立法转向更加注重法的实施,强调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实现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目标。这为我们明确了新时期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思路,对下一阶段的法治建设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以来,我国法制建设总体采取的是“立法先行”发展模式。在当时法制基础相当贫乏的条件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务之急就是加强立法、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这种发展模式适应了当时的历史需要,通过短时期大规模立法迅速扭转了“无法可依”局面。
立法是法治运行过程的起点,而执法、司法、守法是对其的延续和发展。法治的目标与价值最终需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来实现。如果立法得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实施,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那么法律将形同虚设,民众就会失望,法律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法治建设也将陷入“口惠而实不至”的境地。
一言以蔽之,建设法治中国不仅仅是加强立法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形成立法与执法、司法的有效对接与贯通,是要把“纸面上的法”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真正转化为“行动中的法”。为此,十八大报告在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工作总体布局之后,专门强调要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八届三中全会也着重阐述了当前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主要目标与任务。
法的生命在于被赋予真正意义上的实施。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站
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多次就法律实施问题发表重要阐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纪念会上,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就为新时期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明了方向和基本思路。
十八届三中全会为进一步保证宪法法律的实施进行了工作部署,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
这表明,我们已经深刻意识到,能否实现“法治中国”的梦想,能否真正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不仅仅在于我们有无法律,更决定于这些法律能否得以真正意义上的实施,取决于这些法律能否通过执法和司法过程真正作用于社会生活。
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保证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实施意义更为凸显。这是因为,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民众尊重和信赖司法,这种尊重和信赖将有助于克服政府执法的缺陷;如果他们失去了对司法的信任和尊重,则他们对法律和秩序的尊重将会消失,从而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故可言,司法无公正即法律无公正,司法无权威即法律无权威,法律无公正无权威即无法治。如果司法缺乏公信力、权威性,存在大量徇私枉法、司法腐败现象,那么立法乃至整个法治建设的成效将丧失殆尽。鉴于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与任务进行了详细而深刻的阐述,为当前的司法工作明确了方向和基本思路。
第三篇: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保驾护航
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中国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重要目标,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障。法治中国对于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助推改革走向深入,保障改革平稳进行具有十分重大且
深远的意义。本文从为什么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战略的发展以及如何依法治国等方面进行了部分讨论。
关键字:法治中国,深化改革,法制建设,三中全会
北京大学医学院基础医学院2014级学年论文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法治中国是2013年1月7日,***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中做出的重要指示中首次提出的一个法治建设新目标。“法治中国”是自党的十五大以来依法治国方略的升级版;是将法治的共性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综合体。“法治中国”进一步指明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和道路,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一、为什么要依法治国
欧美等现代化国家法治等比较完善,而在我国由于建国时短且部分历史原因,导致在改革开放后才正式提出依法治国的战略。随着国家经济和各个方面的发展,要求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因为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才能维护国家稳定以及人民的安居乐业。
实行依法治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改革的目标,但市场经济绝不仅仅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它是一整套经济运行的理念和模式,属于经济基础的一部分。因此必然要求改革上层建筑以适应其需要,健全的法制正是适应市场经济的上层建筑中的核心部分。
实行依法治国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前提条件。建设精神文明、两手抓成为党中央一再强调的工作重点。但是这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成效不彰也是不争的事实,其原因就在于法制建设的不力。搞精神文明的一种常规作法是大力宣传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号召广大人民学习。然而,在一个贪污腐化者、坑蒙拐骗者弹冠相庆,诚实守法者吃亏上当的社会中,模范人物有多大感召力令人怀疑。事实上,在一个基本法律规范都得不到尊重的时代,让人们去学习先进模范无私奉献、忘我
工作无异于缘木求鱼。因此,想要搞好精神文明,必须先下大力气搞好法制建设。
实行依法治国是维护国家稳定,社会长治久安的要求。依法治国就是指按一套相对固定的原则规范来管理国家,从而使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得以在比较稳定的基础上运行而不致有太大的动荡。作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法律以及与其相关的法制体系与军队、警察一样是保证社会正常稳定运行的基本机制。而这种机制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显得尤其重要。中国正经历着史无前例的从旧体制向新体制转化的巨大变革,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利益结构的变迁、国家控制力的减弱,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民族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新贫与新富之间存在着许许多多甚至是不可调和的矛盾,****、黑社会等丑恶现象层出不穷。不仅如此,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斗争也日益激烈和具体化,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则因此变得难以预测。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对秩序的呼唤理应成为时代的最强音。而在秩序的建立和维护中,法制无疑是唱主角的。
二、依法治国战略的发展
中国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为了体现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2北京大学医学院基础医学院2014级学年论文
义务”放在“国家机构”之前,改变了以往放在“国家机构”之后的惯例。虽然只是次序的调整,但它反映了法治国家一个基本原则——公民权利优于国家机构的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前提,国家机构是用来保障和实现公民权利的工具。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还特别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我国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党的十五大上,江泽民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将过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提法,改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极其鲜明地突出了对“法治”的强调。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合乎逻辑地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是中央对这一问题长期思索的结果,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
文明的现实需要: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还把依法治国作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基本内容。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在10月23号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通过。10月23号,全会闭幕当天已经发布了一个全会公报,与之相比,公报是关于依法治国的大纲和精神要旨的阐述,《决定》则是一部更全面、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依法治国路径图。
三、如何建设法治中国
坚持以法治为最可靠保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以及扩大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以法治为最根本手段和最可靠保障。法治中国是十八大报告所阐述的“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的升级版。在当下中国,法治是提高执政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的可靠教材,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唯一途径,是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根本保障。
法治中国必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让法治成为国民的信仰。法治本质上是规则之治,宪法和法律是一国的根本规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立国宪章,国之根本法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各种基本法律是国家这一共同体的基本规范准则。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亦具有不可侵犯的权威性。只有牢固确立和尊崇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才能在国家树立一个最高的是非判断标准,才能建立稳定可靠的制度预期,才能引导国民遵守规则、信仰法治。
法治中国必须规范公权力运行,保障私权利实现。制约和规范公权力运行,保障和实现私权利价值是现代法治的两大使命。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由法律所授予,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行。
应将权力关进法律化的制度之笼,坚持用法律化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通过法治化的途径监督权力,让权力在法制的轨道内运行。公权力具有天然的侵犯私权利的属性,制约和规范公权力运行的目的,在于保障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私权,否则公权力的存在将毫无意义。
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严格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必须通过一个法治的政府才能实现,这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依法行政是规范公权力运行,保障私权利实现的首要保障。当前社会矛盾多发,信访不断,多与依法行政不到位有关。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最大程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依法行政也是创新社会治理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不管何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方式,包括新型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机制,皆代表国家对社会管理的方法或者态度,都涉及到公权力的运用,因此必须坚持依法而为;未得到法律授权的任何公权力运用都是非法的,3北京大学医学院基础医学院2014级学年论文
“花钱买平安”、“摆得平就是水平”都是非法治的权宜之计,应予以坚决摒弃。
法治中国必须强化司法权威,保障司法独立。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以维护人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是公平正义实现的最后一道关卡。当民众普遍感到公平正义难以获得的时候,将导致社会不稳。理想的法治状态下,一切纠纷皆可通过司法获得解决,民众能够从司法获得最后的公平正义。司法要承担守护民众公平正义的使命,要求司法必须有权威,强化司法权威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司法权威来源于独立和公正,应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下大力气根除制约司法权依法独立运行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司法权依法独立运行与坚持党的领导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就是对党和人民意志的最好贯彻和落实。目前存在诸多如“信访不
信法”等消减司法权威的不利因素,亟需得到纠正。
现今,我们正面临全面深化改革的艰巨任务,这是巨大挑战,更是推动中国继续美好前行的重大战略机遇。当前形势和任务要求全党和全国人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胆子要大、步子要稳的改革总体推进方略。法治中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支撑,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应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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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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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法治中核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总的要求和主要任务,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2015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对推进中央企业法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核工业是国家重要的战略产业,中核集团是重要的中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积极拥护者和坚定实践者。推进法治央企,建设法治中核,是我们必须承担的重要政治责任和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加强法治工作是集团改革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
法令行则国强,法令弛则国乱。国家如此,企业也如此。习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现代企业首要的要求和标志,就是依法治企,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经营管理、推进改革发展。
首先,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要求我们加强法治。我国已经进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阶段,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到法律监督各个层面更加严格更加规范,在劳动用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等方面,法律制度规范将更加完备、要求更严格,法律的执行力度将更大、监督力度将更严格。这些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厉行法治是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现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曾介绍,百年经营最核心的经验就是两条:一是变革,二是守法,而且守法比变革更重要。核工业要做强做优做大,做到基业长青、世界一流,就一定要学习这种尊崇法治的精神,坚持不懈厉行法治,以法治保障改革创新、以法治护航发展。
第三,加强法治工作是实施国家“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集团积极实施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战略,不断加大走出去、引进来步伐,面临的外部政策法律环境相当复杂严峻,稍有不慎就会造成直接损失,甚至陷入法律纠纷的泥潭中。当前,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频频碰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治意识不强和运用规则能力不足,很多教训非常深刻。面对这些风险,我们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固步自封。唯一的出路就是主动应对,大力加强我们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充分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规避风险、解决争议,为集团走出去、走得稳、走得安全保驾护航。
全面推动法治中核建设,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做到心中有法,形成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进法治工作,首要的是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当前,我们有的单位特别是领导人员,对待法治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这就说明还没有从内心真诚地信
仰法律,没有真正树立起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首要的一条是要学习法律,切实提高企业领导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企业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全员普法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人人学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严格依法经营管理,做到坚守底线,依法合规。依法合规是企业经营的基本规范,这既是企业的底线,也是红线,不能碰触,更不可逾越。当前,有的单位存在只重业绩、忽视规范管理的现象,包括在审计、巡视过程发现很多违法违规的问题,实际上是离开了法治精神这个企业管理的根本。因此,我们要坚持“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从源头上把经营行为始终规范在法律框架内,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不踩线、不越界。依法参与市场竞争,坚决杜绝违法牟利、违规开展高风险业务的行为。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崇尚契约精神,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表率。
三是切实防范法律风险,做到预判风险,防患未然。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不能回避,但可以预判,也可以预研,更可以预防。防范法律风险,是企业法治工作的核心和要义,是法治工作的价值所在。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健全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法律事务机构具体实施,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总部和各板块、各成员单位分级负责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法律审核,强化对重要决策、重大经济合同和重大项目的法律审核,将法律审核嵌入管理全流程,有效实现法律风险防范的全覆盖。切实强化国际化经营法律风险防范,认真做好项目前期法律风险的论证识别,积极应对好投资所在国的法律审查,妥善处理好出现的争议纠纷,切实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
四是加强法治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做到提升能力,补齐短板。做好法治工作,组织机构是基础,队伍是关键。坚持问题导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法治工作短板,解决机构人员和履职能力问题。特别是业务量大且法律风险较大的成员单位,全面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配齐配强总法律顾问。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针对集团经营需求,加强涉外高端法律人才培养,造就一支既懂经营管理,又精法律业务的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
五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做到制度为本,重在执行。好的制度既是法治的具体体现,又是推进法治工作的重要基础。依法治企、推进法治中核,就是要进一步强化上至国家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各项制度,下至集团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树立制度权威,强化制度刚性,做到党组依法决策决议、总部依法指导管理、板块依法生产经营、员工依法履职尽责。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了制度而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制定再多的制度也形同虚设。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通过加强宣贯培训、纳入业务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考核考评等多种方式,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定期开展规章制度梳理工作,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检查,及时发现制度存在的问题,堵塞存在的漏洞,不断提高制度的规范化、科学性。
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法治中核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工作纳入集团整体工作部署,将法治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考核、同步推进。加强顶层设计和顶层推动,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关键少数”作用,对法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通过“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形成全员守法的局面,促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提升。
二是加强考评问责。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将法治工作要求纳入集团计划预算考核体系,重点考核成员单位法治工作效果和“十三五”法治工作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落实问责制度,重大经营活动因未经法律审核,或虽经法律审核但未采纳正确法律意见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集团公司问责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新形势下,核工业领域法治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转变传统观念,眼光向外,加强对外联系和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指导支持。密切关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变化情况,密切关注有关部委出台的法律风险防范指引,预知
预判重大法律风险。
第五篇:加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推进农业法治建设
加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推进农业法治建设
2011年以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十二五”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活动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守法用法的意识,为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
法治保障。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体系。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我委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制定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委属各单位办公室兼作本单位的普法机构,确定专人为普法联络员,明确了职责要求。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工作计划;纳入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和职工学习计划;纳入了工作目标考核。每年至少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建立了机关学习制度和奖励制度、职工学法考勤制度。三是制订学法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全市农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每年还制定了《全市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机关干部学法计划》。
四、编发和征订普法资料。市种子管理站编印了《农作物种子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选编》300册,分发给相关领导、农业部门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统计征订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等“六五”普法教材。配合市人大正在编印《农业农村经济法律法规汇编》。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
学法用法。全面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把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与农业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内容,作为其它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必修课。“六五”普法以来,市农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涉法学习24次。按照市政府部署,每年组织我委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委属单位、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支部)根据学法计划安排,结合自身实际,通过集中学习、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和自学等形式开展学法活动。坚持以考促学,以赛促学,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依法行政知识考核,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到100%。去年市农委代表队在全市森林防火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每年举办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组织执法骨干参加全国、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培训。今年我委对全市执法骨干60多人进行了集中培训,邀请省农委领导专家讲授了肥料、农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知识。
三、创新普法载体,搭建农民学法平台。为调动农民群众学法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委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扎实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在服务群众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为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面,市农委每年都举办形式多样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推广活动。今年,市农委和市科协在宜秀区黄梅村共同举行了送科技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设立农业及卫生医疗咨询台16个,利用宣传车、展板、明白纸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普及假劣农资识别常识及实用农业技术,现场接待咨询5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二是扎实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部门一项重要职责,市农委结合农民特点及生产经营需要,创新培育模式,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精心安排培训内容,要求各级培训机构将涉农法律法规作为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努力在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同时,培养一支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如今年宜秀区农业局在罗岭镇妙山等四个村开展的农民专业培训中,聘
请省市专家讲授《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120余份。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440人。各地农业部门还将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与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结合起来。怀宁县农委通过编发手机报、制作电视专题等形式,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宣传强农惠农政策和农业法律法规。望江县农委结合农资企业年会、包村联户工作和农业生产技术培训会等,向农资经营人员、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等,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等知识。三是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近年来,随着我市农资打假力度不断加强,农资质量水平稳中有升,但农资质量纠纷仍时有发生。我委坚持以普法促维权,在维权中普法,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去年,我委受理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和投诉53起,办结率100%;市种子站平息了2起种粮大户群体上访事件,妥善解决了杂交水稻品种“广两优100”、“Y两优2号”、“盐两优888”等种子质量纠纷,协议理赔受损农户47.3万元。
四、普治并举,推进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我委注重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在推进农业执法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农业法律法规公正有效实施。近年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切实履行农资市场监管职责,以“春、夏、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2014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出动执法人员6205人次,检查企业6924个次,立案查处168件,挽回经济损失376万元。去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促进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篇九: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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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冬梅
来源:《奋斗》2014年第01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突出强调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问题,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理念
坚持依法治国的执政方略,最根本的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决定》指出:“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并提出保障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三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这是从法律自身完善、提升法治意识、坚持司法公正这样三个方面提出的法制改革思路,体现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宽广视角和根本思路。对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
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突出问题
我国目前仍然处于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复杂多变,而行政执法机构林立、权责不清,相互冲突或者推诿塞责导致执法效率低下。表面看,是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执法素质不高等原因,但是从深层次看,都暗含着城市发展中的执政体制问题。正是针对这样的问题,《决定》提出: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等重要改革要求。这种行政执法体制的重要改革,才能从根本上树立法治中国形象。
三、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司法保障
司法是社会所产生的各类矛盾和问题解决的终极保障,司法不公正,不但不能解决原来的矛盾,反而会产生新的矛盾。我国近几年不断出现的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不仅损害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败坏了司法形象。目前,我国司法体制的重要缺陷就是行政化色彩强烈。一方面,司法机关在人财物各方面受地方党委政府的制约较大;另一方面,法院内部管理的行政化,上下级法院关系、法院内部决策过程的行政化色彩浓厚,客观上为司法权滥用提供了制度土壤。对此,《决定》要求: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抓住了影响司法权独立公正行使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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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制度基础
司法活动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财产权益等基本权利,其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与否,不仅涉及对人权的保障力度,也体现着法治社会的完备程度。《决定》对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等等。这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善,将在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等诸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内容
和谐社会首先是人权得到充分尊重的社会,法制是维护人权最强有力的武器。近年来,我国的人权司法保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侵犯人权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不仅侵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司法权威。《决定》不仅提出了“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重要改革目标,而且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改革措施。包括: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等等。健全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对于从根本上捍卫人权,彰显法治中国力量具有重大意义。
(作者系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授)
责任编辑/赵嘉宾zhaojiabin@fendouzazh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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