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真验车_新闻维真几多难

  在竞争的压力下,有些传统媒体放弃了长期坚持的新闻从业准则,在新闻传播方式方法上与新兴媒体日益趋同。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近年来,新闻传媒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互联网和手机等多媒体的发展,不仅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同时也打破了固有的新闻传媒发展格局,新闻传播方式悄然地发生了变化。这种改变有积极的一面,如信息的覆盖面更广了、获取和传播的速度更快了、受众参与互动更积极了、新闻监督的力度更强了,等等。但是,随之而来的传媒的商业化、娱乐化、大众化等,又给新闻传媒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这个问题也许是世界性的。随着默多克传媒帝国的衰落、BBC性侵丑闻的披露以及“新闻之夜”的失实、虚假新闻的泛滥等,我们发现,新闻传媒的生态问题已经十分严重,需要切实研究并加以解决。
  从生态学的角度动态地审视当下新闻传媒的发展变化
  在全媒体时代,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多媒体犹如一个庞大的生态群落,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共生共存。这个群落依靠充分的信息资源而生存,并在最大限度地获取、整合、发布信息过程中,对周围的一切施展自己的影响,扩大自己的领地和空间,并实时调整自己的生存策略。因此,有研究者把传播媒介看成是活着的物种,像水里游动的鱼,而不是木头或石头。
  上述情形要求我们要用生态学的视角动态地观察和探寻传媒的发展变化。也就是说,我们要把现代传媒当成一个生态系统来研究,以避免用片面的、孤立的、静止的思考方法来看待传媒系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譬如虚假新闻泛滥,有其滋生的条件和土壤。现在是“人人都可以当记者”的“全民记者”时代,发布新闻和各种信息的权利,已经不完全掌握在专业的新闻人手里。当下的情况是,媒体记者再多,也不可能无处不在,然而新闻消息的发布却可以无处不在,无所不有。只要手机、电脑在手,公民就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事件发生的现场发布消息。可以是微博,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影像,甚至可以是对消息或者事件的评判和分析。“全民记者”们发布信息,基本都是在瞬间完成的。是对是错、是偏是全、是曲是直、是轻是重、是黑是白,只有信息发布者一个人说了算。传统媒体长期遵循的采编制度,被“全民记者”和新兴媒体轻松跨越过去。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以高科技为支撑,轻而易举地占领了新闻获取、传播的制高点。与此同时,新兴媒体的方便快捷、互动效果、迷人色彩,使传统媒体相形见绌,捉襟见肘。
  很多传统媒体在这突如其来的传媒发展变革中,应对无策,准备不足,不知所措,失去了方向感和优越感。在竞争的压力下,有些传统媒体甚至放弃了长期坚持的新闻从业准则,在新闻传播方式方法上与新兴媒体日益趋同。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笔者认为,传媒的发展变化,对于大多数传统媒体来说,传媒经济的压力不是最突出的问题。新媒体的信息获取和发布的便捷方式以及高科技所赋予的强大优势,才是让传统媒体最担忧、最尴尬、最被动的问题,也是造成当前媒体竞争乱象的根本所在。
  在上述大背景下,来探讨新闻传媒生态环境建设问题,才可能有抓手,才有利于站在一个更加客观的角度,来考问媒体对于社会的责任问题。
  不容忽视的“狼来了”现象
  “狼来了”的故事,妇孺皆知,家喻户晓。这个故事告诫人们,做人要诚实,说话要真实,否则后果很严重。然而,近年来,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之间,以及传统媒体之间、新兴媒体之间相互碰撞、摩擦、交融并存的发展过程中,“狼来了”的现象屡见不鲜,后果确实挺严重。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全国新闻战线“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专项教育活动,才有了全国新闻战线“走转改”活动。这些活动的宗旨,就是要在新闻战线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和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毋庸置疑,这些活动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虚假新闻的增长趋势,使一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而不惜代价弄虚作假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虚假新闻就像寄生在“游鱼”身上的毒瘤一样,是不会那么容易被清除干净的,“狼来了”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
  今年8月,某些媒体报道的“广电总局将出台电视剧六条限令”的新闻曾引起广泛关注,一时间,互联网上铺天盖地转发这一消息。广电总局只好出面予以澄清,称这个消息是假新闻。
  还是8月,新华社发布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表示,有媒体刊载《80吨国库黄金储备下落不明》的报道,纯属无中生有的谣言。
  这两条信手拈来的假新闻,只是近期媒体生态乱象中的冰山一角。还有媒体运行中的商业化、娱乐化、媚俗化、妖魔化等问题,也十分突出并需引起重视。
  我们看到,对于媒体的这些虚假报道,人们似乎已经司空见惯,见怪不怪。受众被愚弄了,顶多骂几句;有人被伤害了,至多辟个谣;假新闻造成不良影响了,相关单位出面澄清事实。然后,烟消云散,一切复旧。
  大量虚假报道,不仅受众麻木了,也在某种程度上麻痹了新闻从业人员的心灵。结果,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有些新闻单位和新闻人也对内部制假、传假采取了包容甚至是包庇的态度。上面所列举的这些假新闻,都是各种媒体纠结在一起,互相抄袭转发,流传范围甚广,其结果大都不了了之。
  刊登了不实的新闻,愚弄了广大受众,至少应该出面检讨、讲清事实吧。伤害了他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至少应该公开道歉、赔偿损失吧。可惜的是,我们很少看到媒体能够主动站出来承担这个责任。
  可见,对假新闻的麻木和宽容甚至纵容,已经成为新闻领域不可救药的痼疾和痈疽,已经严重败坏了媒体的公信力和新闻人的职业形象,更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警惕放任自流的信息发布运行模式
  媒介的网络化、信息的数字化,传播的全球化,形成了多元化的媒介传播新格局。这是一次迅猛而又让人难以捉摸的变革,在我们还没有做好充分心理准备的时候,这种前所未有的变局已经深深嵌入到我们的生活当中,并且无所不在。在高科技可以左右传媒发展变化的情况下,我们将如何应对,如何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使传媒生态环境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这应当成为媒体乃至全社会都要关注的大问题。然而,这样重大的问题似乎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相反,各种传媒盲目参与竞争,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信息发布平台,以期分割到更大的蛋糕,成了高科技进入媒介之后的大趋势。于是,不计后果、不择手段所采取的逐利经营模式,偏离了传统轨道的传播方式,使媒体间硝烟弥漫,乱象丛生,新闻传媒的生态环境问题愈发严重。   以被称为“2010年媒体压轴大戏”的钱云会案为例,这出大戏的始作俑者,就是当地的村民和网络,随后,很多报纸、电视相继跟进。想把钱云会不幸遭遇车祸这件普普通通的交通肇事案说成是谋杀案的人,就是想借用媒体的力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把“征地”、“上访”、“谋杀”几个关键词或者说比较敏感的词汇放到互联网上,点击率、转发率瞬间就会让某些人轻而易举达到目的。这几天,我又上网重新调阅了钱云会案件的后续报道,结果发现,竟然有人在钱云会去世一周年的时候,也就是2011年年底,写文章歪曲事实进行悼念,并煽动某种情绪,发泄对社会的不满。一些很有名气的大网站居然把这些报道和文章搜集到一起,汇编成网页,以吸引网友的眼球。
  只要是吸引眼球的,便是最宝贵的。“内容为王,眼球至上”的运行理念已经成为很多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的“竞争法宝”。
  网络空间是无限的,但是,信息的获得和发布却是有限的,这个限度的底线就是真实、客观、公正、全面。歪曲事实,凭空捏造,无中生有,制造假象,甚至隐匿事实真相以谋取不正当利益,都是法治社会所不允许的。钱云会案件的报道就凸显出媒体不尊重事实,不按新闻规律办事,一味追求点击率、发行量、收视率的弊病。
  无独有偶。今年6月30日发生在天津某商厦的一场火灾,也暴露出传媒肆无忌惮不负责任的问题。凭借小小的微博,造谣者竟把舆论搅得昏天黑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当造谣者被绳之以法的时候,还有一些网友为其鸣不平,并借机丑化社会,抹黑政府。
  到互联网上解决问题是可以的,但是新闻事实的准确性、消息来源的可靠性由谁来把握?天知道!
  有些被炒得铺天盖地的虚假新闻很容易被人看出破绽。还说钱云会案,其中有人爆料称,光天化日之下,“钱云会被5个人按在地上用车碾死”这个作案细节,从情理上就讲不通,也不符合作案逻辑。但是,一些媒体在转发这条新闻的时候,一不调查核实,二不独立思考,三是先入为主,四是跟风炒作。有的为了规避风险,就在标题上打个“?”,或者加上“疑似”等字样,于是,一条事实不清、情况不明、没有经过调查核实的假消息就被转发出去。
  这种新闻制作和发布的模式已经被很多媒体应用。很多大传媒集团旗下的都市报和一些社会上的网站,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都是一些年轻人,他们会随时采用这种轻率的传播方式发布消息,似乎也很少有人对这种传播手段进行纠正或制约。
  这种报网日益趋同的轻事实重眼球的经营管理理念,以及放任自流的信息发布模式,值得我们警惕。
  从表面看,是“眼球经济”在作怪。可是,在“眼球”的背后,由于传媒生态失衡所导致的无序竞争、责任意识淡漠、职业信念滑坡、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制才是罪魁祸首。
  媒体竞争,内容为王。好看的内容永远是受众的最优选择。可是,在全媒体平台上争夺眼球,就如同在足球场上争头球和脚球一样,也要按照一定的规则来进行。而当下媒体间似乎仍处于低水平的竞争状态。假球满天飞,无人喊叫停。横冲直撞触底线,很少看到亮黄牌。于是乎,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只要能吸引眼球,虚的假的也会被高高举过头顶。
  美国一位长期研究信息核实及防范虚假新闻的学者认为:“网站的一时流量上升并不能树立媒体长期的信誉,相反,用虚假报道换来的一时发行量、点击率、收视率之赢,只能导致媒体长期的信誉之输。”
  必须建立严格的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双管齐下的全媒体规范机制
  据新闻出版总署提供的数字,从2010年1月初到2011年6月底,新闻出版总署直接查处新闻领域违法违规案件699件,其中失实报道案件就有160件,占到总数的22.9%。有资料显示,从2002年到2010年,虽然报道整体失实的比例有所下降,但是报道用词不当和部分失实的比例出现了上升的趋势。可见,防范虚假新闻或报道失实始终是一道难题,新的问题、新的挑战、新的难度不断出现。
  比如,对全媒体时代“人人都是记者”这个现象,如何看待?如何理解?如何规制和管理?
  什么是记者?怎样当记者?老报人王芸生在《报魂》一书中说:“新闻记者这种职业,就现在的情形来看,似乎人人都可以干,但要干的尽职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个恪尽职守的新闻记者,他须有坚贞的人格、强劲的毅力、丰富的学识,对于人类、对于国家、对于自己的职业,要有热情,要有热爱;然后以明敏的头脑、热烈的心肠、冰霜的操守,发挥‘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勇士精神,兢兢业业为人类、为国家尽职服务。”可见,没有胸怀祖国、奉献人类的境界,没有坚持“三贴近”的求真务实精神,没有高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就当不好记者。
  然而,由于网络门槛过低,“全民记者”导致虚假新闻泛滥的状况堪忧。
  一个年纪轻轻的网民,发微博造谣说天津某商厦火灾死了300多人,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一个农民为了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款,在网上硬把交通肇事案说成谋杀案,也成了媒体爆炒的大戏。这些都是所谓的“全民记者”采取无中生有、颠倒黑白、弄虚作假等手段肆意编造出来的假新闻。有的媒体在传播了虚假新闻后,理直气壮地用“文责自负”来推诿责任,掩盖过失。如此说来,很多虚假新闻的罪责就只好由“全民记者”来承担了。“全民记者”遍地都是,微博上海量互动,“文责自负”这四个字在现代传媒中能起到多大作用呢?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新媒体越普及,越需要规范和管理。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听任“全民记者”的无序运行,传媒生态便会严重失衡。
  因此,必须实行严格的行业自律和规范的社会管理,双管齐下,建立行之有效的全媒体新闻传播规范机制。
  必须加强网络监管,从源头封锁有害信息。德国的《多媒体法》确立了传播自由和责任并重的原则,尤其对网络服务商提出了“对自己提供的网上信息内容负全部责任”的规制。英国的《电子通信法案》规定,网络媒体的内容被视为一种出版物,凡是在网络上散布违反相关规定的信息均要受到处罚。韩国先后颁布了《不健康网站鉴定标准》和《互联网内容过滤法令》,在法律框架内确立信息内容过滤的合法性。我国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相继出台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和社会管理两种方式,对网络实行监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网络管理中还存在着真空地带。尽管各个国家在网络监管方面规制措施不同,但是在政府监管与法律规制以及技术管制方面,都为我们提供了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
  必须加大力度进行行业管理和自律。行业管理和自律历来是中外媒体维护公信力的有效手段。《路透社新闻手册》、《美联社广播新闻手册》、《BBC编辑规范》等都对维护新闻真实性做了详细而有效的规定。我们国家也对新闻出版采编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如《出版管理条例》、《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等。这些规定要求新闻机构建立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等。
  必须实行严厉的惩治措施,否则规定形同虚设。西方一些国家对媒体记者的管理十分严格,如果一名记者出现了重大失实报道,结果就只能是解雇。2003年4月,《洛杉矶时报》解雇了一名老摄影记者,原因是他报道伊拉克战争的一张图片竟采用了摄影合成技术。而我们对虚假新闻的惩治措施相对温和,打击的力度不够强大,管理的死角和没被查处的案件依然存在,在传媒规范管理的执行力方面仍需加强。
  只有监督管理、行业自律双管齐下,传媒领域的生态环境才能朝着平衡、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去年3月,广西日报传媒集团集纳旗下报纸的虚假、失实、差错新闻案例90多个,编著成书《我们错了》,公开出版发行,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中央有关领导同志批示:“这样的媒体才有公信力。”
  希望今后这种自律的声音不再那么单薄,这种自省的精神应在传媒中发扬光大。
  (作者为吉林日报社副总编辑,第九届长江韬奋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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