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着力民权] 民权天气预报

  本届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大兴亲民之风,特别关注民生问题。十年来,一系列带有标志性的政策措施频频出台,社会一片叫好。然而,广大百姓更为关注的是:真正落实到他们身上需要多长时间?
  这些年,农村的税费改革减负成效显著,而有些部门仍在毫无节制的乱收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一再重申,许多地方还是高楼成片起,投入年年减;中央明令禁止非法滥占耕地,一些地方领导依然我行我素;温总理亲自帮助农民工讨要工钱,但时至今日不少农民工仍在咬牙饱受欠薪之痛;国务院早有红头文件,要求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可偌大的城市天空下,还很难放得下一张农民工子女的课桌!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专为农民增收而发,含金量之高。但走进乡村,不少农民没有享受甚至不知道有这个文件。
  民生的核心应该是民权。这一系列有关民生的政策举措,其深刻内涵是国家对农民的公民权利的伸张和维护。生命权,劳动权,财产权,迁徙权,知情权,参政权等等,对于广大百姓来说,同样不可或缺。比如与征地制度政策改革相联系的,既有用地性质的区分,征地规模的控制,补偿标准的提高,失地农民的安置,更有作为土地主人,作为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的明确和塑造。媒体在鼓呼亲民政策之时,是否对其中的民权有足够的认识和关注?地方在落实亲民政策之时,是否对其中的民权有充分的珍视和护卫?
  亲民之要义应该是维护民权。我们从一个政策落实难题的深层症结中,看到了一个社会部分公民权利的缺失。百姓满腔的热望,真诚的信赖,倾心的期盼,换来的往往只是一声声漂亮的口号和一个个空洞的会议。从处于强势地位的一些地方政府的无能行为、无所作为中,我们更多感受到的是他们的冷漠心态、自利取向和错位行政。以至于我们就会常常看到中央的一系列亲民政策举措在落实中或流于空谈、清议,或遭致截流、缩水,或出现走调、变味,或乘机寻租、自肥。在“一号文件”的落实中,就有农民反映: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不仅没有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帮助农民增收上,反而盯着农民的口袋,想方设法从里面掏钱。
  笔者认为,回避民权的实质谈民生,漠视对民权的尊重谈亲民,很容易流于虚浮,止于形式,甚至演变成一种包装,一种政治秀。政策的落实不是恩赐,也不是施舍,而是责任所系,宗旨所在,也是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所以,任何民生问题的求解,亲民举措的实施,若没有民权的互动和呼应,没有民权的问责和监督,则难有完美的答案。
  以人为本的实质是以民为本,是为人民当家做主不断充实丰富的表达内涵,不断开拓广阔的成长空间,不断创造多样的实现形式。
  普通百姓,尤其是广大农民,如何更为实在地拥有平等的话语权利?现实生活中,不少地方官员常常把直接向上反映问题的群众视为“刁民”。他们只得更多地依赖其“代言人”,而那些“代言人”又常常是缺席的,他们的声音在“代言人”那里又常常被误读。十年前,有两位作家耗时三年写成了一部长篇报告文学,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只缘作品向世人再现了当代中国一些乡村的现实,再现了一些乡村,严峻现实中想象不到的贫穷,想象不到的痛苦。对于这部作品的内容,我并不陌生,也并不意外。但是,我为多数读者表示的“震惊”、“一无所知”感到意外,我为不少文学作品、有些新闻媒体对中国最广大的土地上最庞大的社会群体生存境况的隔膜、忽略甚至是麻木不仁深深感到意外。我们应当投入更多的责任、虔诚的精力去建立、完善稳定、畅通的民意表达机制。
  我们还应在村民自治中,在乡镇治理结构的转换中,在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改革中,加快脚步,排除干扰,支持农民在制度化的框架中,在法治化的轨道中,去保障自身的基本权益,维护必须的社会公正,去消除深层的“权利贫困”,促进民生的问题求解。
  “多予、少取、放活”,是中央解决“三农”问题,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有效对策。从民权的角度看,我以为最重要的还是“放活”,放活农民,放活农村,放活农村的社区组织。在小生产面对大市场的经济竞争中,在分散化的农民面对集团化的其他强势社会群体的利益矛盾中,发展合作经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已是必然之势。它在帮助农民规避经营风险、增强市场交易中谈判能力的同时,也将极大提高乡村社会管理效益,加速推进乡村民主政治的进程,有效增进农民理性上访维权的能力。在政策的制定、落实中,农民也会有更多的参与、更多的机会和更多的主动。
  关注民生,还当从关注民权着力。要解民生难题,还当从尊重和保障民权起步。相信党的“十八大”,会更加关注民生,会更加着力民权,着力促进民生问题的求解,让百姓更加幸福,让社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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