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费岂能成为医院摇钱树【法律岂能成为摇钱树,“内部人”勇揭“缓刑费”黑幕】

  法律本是国家公器,其性质决定了法律不能为任何人、任何部门谋取私利。但是云南永善县法院却发生了收取“缓刑费”的咄咄怪事:要想判缓刑,先交缓刑考察费!根据罪犯家庭承受能力,缓刑案件交纳3000-5000元不等的缓刑费。有些家庭甚至借了高利贷去“赎人”,为了还贷,当事人差点二次犯罪。
  当永善县人民法院刑庭原副庭长谭开能得知此事后,他历时8个月,穿破4双鞋子,调查了31个村寨、220多户家庭,和法院领导班子“对着干”,搜集40多份有力证据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如何处理老谭的举报?老谭有没有被打击报复?

  突闻怪事:判缓刑要交缓刑考察费

  2005年3月10日上午,一位不速之客推开了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刑庭原副庭长谭开能家的大门。
  不速之客叫李家华,是谭开能下乡办案时认识的一名乡干部。李家华登门的目的是为了向谭开能借钱。他的一位亲戚开摩托车撞死了一位老太太,被永善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令人奇怪的是,法庭刚宣判完,法官就让他交5000元缓刑考察费。李家华不明白,壮着胆子问法官:“这缓刑考察费是干啥子用的?”“干啥子用?缓刑期间我们要随时抽查你那位亲戚的表现,不花钱行吗?”
  李家华身上只有4500元,他决定找谭开能借500元,顺便跟他打听一下,这缓刑考察费该不该交。
  听完李家华的叙述,谭开能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谭开能1980年到永善县法院工作,仅在刑庭副庭长岗位上就干了18年,大大小小的案件办过不知多少起,从没听说过判缓刑要交缓刑考察费。谭开能拉起李家华就往外走:“老李,我带你去法院,看他们敢不敢收你的钱!”
  谭开能带着李家华来到永善县法院立案庭,开门见山地对法官说:“缓刑考察费不能收!这样做是违法的!”法官无奈地看了看谭开能说:“这是院领导决定的,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那要是不交呢?”“老谭,你是知道的,这钱不能不交,而且少一分也不行。”
  李家华怕把事情弄僵,赶紧打圆场:“我交。”当了一辈子法官的谭开能今天觉得特别窝襄,眼看着违法的事在自己身边发生却无力阻止。他本来已答应借钱给李家华,但他不甘心就这样妥协。“我今天没带钱,你们真要收钱,就从我的工资里扣。”对方见谭开能有意将他们的军,说话的口气也变得强硬起来:“钱不是交到我们这里,要交到银行,怎么能从你的工资里扣?”
  根据永善县法院的规定,被判缓刑的罪犯家属要从法院立案庭领取一张交款通知单,到法院的开户银行交钱,再从银行领回一张进账单,到立案庭换成法院开出的收据。承办法官确认钱到账后,将审结报告报法院领导签字认可,最终制定缓刑判决书。承办法官持缓刑判决书领着罪犯家属去看守所放人。
  回到家,谭开能拔通了一位律师的电话。这是一位经常代理刑事案件的律师,谭开能退休前和他打过多次交道。
  律师在电话里苦笑着告诉他:“只要能判缓刑,谁不愿交钱?砸锅卖铁也得交啊!”律师说,他代理的几起被判缓刑的案件都交了钱,最少的交了3000元,最多的交了5000元;具体每个人交多少钱,法院会根据罪犯家庭承受能力确定。不交钱拿不到判决书,没有判决书,不可能把人从看守所里领出来。放下电话,谭开能的心情变得异常沉重。
  第二天,他接到李家华打来的电话。李家华告诉他,5000元考察费他全交了,人也已经被他从看守所领了出来。
  “不行!我一定要把情况弄清楚,到最高人民法院告他们。”放下电话,谭开能大声地说。
   “你疯了!”妻子唐桂芝劝阻说,“你这样做法院领导会恨死你的。你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哪儿也不准去。”由于唐桂芝坚决反对,谭开能在家一待就是一年多。直到2006年6月,唐桂芝到一位远房亲戚家贺喜,遇到了一位小男孩,小男孩一副饥饿的吃相让唐桂芝改变了决定。

  跋山涉水:穿破4双鞋子取到40多份铁证

  小男孩名叫小毛(化名),爸爸因盗窃罪被判了缓刑,法院要求交3000元缓刑考察费。小毛的妈妈把家里的粮食卖了,又借了1000元高利贷,才把丈夫从看守所里“赎”出来。小毛的爸爸为了挣钱还债,又想重操旧业,小毛的妈妈气得要和他离婚,田里的活无人料理,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可怜小毛,连填饱肚子也成了一种奢望。那天唐桂芝亲戚家孩子结婚,小毛一碗接一碗地扒饭,恨不得把一桌的菜都吃掉。唐桂芝看着心里发酸,差点掉下泪来。
  唐桂芝走亲戚回来后,跟丈夫说了这事。谭开能再也坐不住了!对于那些出不起缓刑考察费的家庭来说,3000元、5000元就可能诱发他们二次犯罪,他还能坐视不管吗?
  谭开能很清楚,早在200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就曾专门下发通知,禁止各地法院在办理缓刑、减刑、保释等案件中收取保证金、考察费、教育费等。有最高人民法院撑腰,他还怕什么?
  唐桂芝知道,这次再也拦不住丈夫了。她帮不上丈夫什么忙,能做的,就是替丈夫买一双结实的鞋子,备好换洗衣服,然后就是数着日子盼丈夫回家。
  谭开能叮嘱妻子:“不论什么人问我去了哪儿,你都不要告诉他实情。”
  唐桂芝长这么大,从没遇到过这种事,她在心里一个劲地劝自己不要怕,可还是怕得要命。
  “放心吧,我不会出事的,你要是实在放心不下,就打电话给我,你问‘吃过饭了没’,我说‘吃过了’就表示没事,要是说‘不想吃’就说明有事。你把这暗号记好了。”
  2006年7月上旬的一天,54岁的谭开能背起简单的行囊,开始了一个人的远征。他第一站要去的是位于金沙江岸边的四川省谷米村,目的是拜访李家华那位犯交通肇事罪的亲戚龚绍中。
  由于云川交界处山势险要,不通公路,谭开能下车后要步行15华里才能到达金沙江岸边的大毛村(云南境内),然后穿越金沙江吊桥,再步行15华里抵达四川境内的谷米村。那天赶到谷米村,已是半夜,当他找到龚绍中的家时,心里凉了一大截,一把乌黑的锁挂在门上。邻居告诉他,龚绍中到外地打工去了。
  谭开能问邻居,有没有看见法院的人来调查过龚绍中的情况。邻居摇摇头,他只知道龚绍中骑摩托车出过事,压根儿不知道龚绍中被判过刑。虽然此行没有找到龚绍中,但谭开能弄清了一件事:法院收完缓刑考察费,并没有对被收费人进行过考察。
  从四川回到永善,谭开能直接去了李家华家,他希望李家华帮他拿到法院开给龚绍中的收据。弄清谭开能的来意,李家华感慨万千:“老谭,你这是何苦呢?钱已经交了,你还能从老虎嘴里夺回来?”
  谭开能十分严肃地说:“老李,我们都是党的干部,你相信我,只要你把收据、判决书给我,我一定帮你们把钱要回来。要是一年以后还要不回来,我自己垫钱给你们。”谭开能的执着感动了李家华,他说:“我一定把收据亲手交到你手里。”
  此后的十多天里,谭开能跑了三户人家,其中有户人家他去了五趟,但没有一户人家愿意把收据提供给他。谭开能不气馁,在家休息了两天后,谭开能决定到离县城100华里的桧溪镇永胜村跑一趟。那里有个叫刘海的村民被永善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据说法院收了他5000元缓刑考察费。
  桧溪镇是谭开能的老家,乡里乡亲的,刘海认得谭开能,赶紧将他让进屋子。所谓的屋子,准确地说只能算个塑料棚,墙没砌全,屋顶也没盖好。赶上当天正下着雨,外面下大的,里面下小的。刘海尴尬地请谭开能坐在一块不漏雨的地方,不好意思地说:“这不是没钱修房子嘛,委屈您了。”
  谭开能告诉刘海自己的来意,让刘海把法院开给他的收据拿出来。刘海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他知道谭开能在法院工作,他不相信谭开能真的能帮他把钱要回来,不会是法院要悔判,派他来毁证再判实刑吧?
[ 2 ]   “谭法官,这钱出了就出了,咋还好意思往回要呢?”谭开能知道刘海思想上有顾虑,站起来十分认真地对他说:“我是在桧溪镇长大的,我的亲人都在桧溪镇,我要是骗你,你就在乡亲们中间传话,把我的名声搞臭,让我回不了家。”
  听见谭开能这么说,刘海的顾虑被打消了一大半。刘海的母亲对儿子说:“娃,把收据给谭法官,我看谭法官人靠得住。”从刘海手里接过收据,谭开能的手有点发抖,这是他拿到的第一份证据。他朝刘海的母亲深深掬了一躬,泪水不自觉地爬出眼眶。
  刘海提供的收据为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摘要栏填的是“交缓刑考察费”6个字,左下方收款单位栏盖的是“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章”。刘海还给谭开能提供了一份判决书,判决书末尾载明“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计算”。而据刘海讲,法院从未派人来考察过他的情况。
  听到花开的声音,做好事吃亏也幸福
  从2006年7月一直到2007年3月初,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谭开能走访了永善县31个村寨,220多户家庭,磨坏了两双皮鞋、两双凉鞋,总共收集了77位被判缓刑人员名单和40多份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判决书、罪犯家属或代理人到银行交款的进账单、法院开出的缓刑考察费收据等。李家华也辗转托人要到龚绍中的收据,并亲手交到谭开能手里。
  虽然掌握了77位被判缓刑人员的基本情况,但谭开能觉得自己掌握的情况还不够全面,为了了解更多的实情,2007年3月2日,谭开能来到永善县法院立案庭,赔着小心问立案庭的同志:“这些年我们法院共判了多少缓刑?收了多少缓刑考察费?能不能把这个数字提供给我?”对方用怪怪的眼神看着谭开能,答道:“这个数字我们不能给你,希望你不要为难我们。”立案庭没问出名堂,谭开能决定到办公室碰碰运气,但办公室的人也不肯告诉他。
  看来,凭一己之力,要想了解更多的情况确实有困难,也许记者能帮上他的忙。2007年3月3日,谭开能拨通了《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王其的电话,王其答应,明天就去当地调查。撂下电话,谭开能兴奋不已。为了给记者提供更多的证据,谭开能当晚来到县水泥厂干部郭世均家。在水泥厂变卖过程中,郭世均、周仲元两人因贪污公款被县法院各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收了他们3000元缓刑考察费。郭世均对谭开能的贸然来访持不欢迎态度,他说:“你是法院的,你来搜集这些干什么?是不是想把我们再弄进去?”谭开能和郭世均磨了整整40分钟的嘴皮子,最后总算说服了他,拿到了判决书、银行进账单和考察费收据三份证据。
  2007年3月4日,《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王其如约来到永善,同来的还有《生活周报》的记者周晓晖。谭开能将自己掌握的全部证据的复印件提供给了两位记者,并领着他们采访了几位交过缓刑考察费的缓刑犯人。
  两位记者很担心谭开能的安全,为了保险起见,王其和周晓晖陪同谭开能来到永善县检察院副检长办公室。谭开能对副检察长说:“我已经调查并揭露了县法院乱收缓刑考察费一事,如果我在永善县发生什么不测,希望你们替我主持公道。”副检察长点点头:“我们都是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我们知道怎么做。”
  2007年3月19日前后,《民主与法制时报》、《生活周报》分别以《“一视同仁”的乱收费》、《永善法院收取缓刑考察费》为题报道了云南永善县法院违规收取缓刑考察费一事。3月20日,云南省高院作出批示,要求昭通市中院彻底调查此事,并向新闻媒体公开说明;昭通市中院和永善县中院要以此作为反面教材,主动清退所收款项,并向当事人公开赔礼道歉;全省法院系统要对违规收费行为展开检查。
  昭通市中院迅速成立调查组,查明从2003年12月29日到2006年6月,永善县法院共判处缓刑88件95人,先后对35件40人收取缓刑考察费14.85万元。随后,昭通市中院责成永善县法院成立清理缓刑考察费领导小组,决定用3天的时间清退全部缓刑考察费。
  3月22日下午3点,谭开能接到了龚绍中打来的电话:“谭法官,钱我已经领到手了。你为我的事跑了那么多路,您受累了,谢谢您。”刘海也给谭开能打来电话:“现在我有钱修房子了,我妈说,一定要请你到我家来吃顿饭……”
  唐桂芝知道丈夫办成了一件大事,看见丈夫高兴,她也跟着高兴。记者到谭开能家采访时,唐桂芝正在替老谭捶背,她的每一道皱纹都载着幸福与满足。虽然为了调查这事,丈夫花去了家里不少积蓄,但她觉得老伴这事办得值。
  告别谭开能时,老谭再三叮嘱我:“有件事你得帮我写一写,我调查法院乱收考察费的事公开后,在街上碰着县里的领导,他们对我特别亲切,还朝我翘大拇指。这说明只要为老百姓办事,只要办的事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党和政府是会支持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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