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营运资金管理、管理层权力与盈余管理偏好


  摘要:以2008—2015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经营性营运资金管理、管理层权力与盈余管理偏好之间的相关性后发现:经营性营运资金周转期与应计盈余管理水平、真实盈余管理水平及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水平均显著相关;管理层权力会弱化经营性营运资金周转期与应计盈余管理水平和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水平之间的相关性,但会强化经营性营运资金周转期与真实盈余管理水平之间的相关性。
  关键词:经营性营运资金管理;管理层权力;应计盈余管理;真实盈余管理;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9)02-0090-10
  一般认为,盈余管理是一种管理层的自利行为,可能增加管理层的利益而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进而有损公司以及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Healy和Wahlen,1999)[1]。因此,长期以来,如何有效遏制盈余管理行为,一直是实务界和学术界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其讨论的焦点在于,何种因素促成了管理层选择(即“偏好”)何种盈余管理方式①。早期的讨论集中在应计盈余管理,后来拓展到了真实盈余管理和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所讨论的成因主要是公司治理(Liu和Lu,2007)[2]与分析师跟踪(李春涛等,2016)[3]等(盈余管理行为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因素以及管理层持股(Marion和Sidney,2007)[4]等“(盈余管理行为)主体(特征)”因素,较少涉及“经营性营运资金管理”等“(盈余管理行为可能关联的)活动”因素。通常认为,在没有发生重大投融资活动的情况下,经营性营运资金管理几乎是企业盈利性的唯一来源(曹玉珊,2016)[5]。由此可以推断,如果经营性营运资金管理所带来的盈利不能达到管理层的目标,那么就有可能引发盈余管理行为,特别是管理层“偏好”的盈余管理行为。进一步地,管理层权力越大,管理层就越有可能自利(权小锋,2010)[6],并且自利手段越高明,比如设定更为符合自身利益的盈利目标并为之实施更为“合适的”行动等。有鉴于此,本文拟深入考察经营性营运资金管理、管理层权力与盈余管理偏好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主题:(1)经营性营运资金管理所带来的利润能否契合管理层的利润目标,进而激发或抑制管理层选择盈余管理方式?(2)当管理层权力存在差异的情况下,经营性营运资金管理与盈余管理偏好之间的相关性可能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本文的预期贡献在于:(1)延伸了现有关于盈余管理的研究,发现经营性营运资金管理是影响盈余管理方式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为相关者寻找用以治理盈余管理的手段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2)丰富了营运资金管理理论,找到了经营性营运资金管理与盈余管理偏好之间关系的证据,可以帮助相关者深刻地认识营运资金管理的经济后果;(3)拓展了现有关于管理层权力的研究,考察了管理层权力对营运资金管理及盈余管理偏好的影响。
   一、基于文献回顾的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经营性营运资金管理与盈余管理偏好
  1. 盈余管理、盈余管理偏好及其影響因素。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了信息不对称,使得管理层(经理人)有机会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自由裁量权,有目的地干预盈余的产生和报告过程,进而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Jensen和Meckling,1976)[7]。但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增加自身利益的同时,可能会误导其他信息使用者,如股东、债权人等,以致损害他们的利益。因此,长期以来,寻找有效治理盈余管理的手段一直是实务界和学术界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
  早期的“找寻”思路主要是通过比较各种盈余管理方式的具体特点,以期更有针对性和更为有效地对其进行管控。业界普遍认同,管理层最先采用的利润操控方式是应计盈余管理,即通过应用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变更等会计手段来操控利润(Healy和Wahlen,1999)[1]。应计盈余管理一般发生在会计期末,借助权责发生制的规则以调节盈余在各个会计期间的分布,但不会改变企业的现金流,也较少影响企业价值,堪称“最古老、最典型”的利润操控方式,历来为监管者所重点管控。就是在被重点管控、反复研究之后,如今应计盈余管理似乎已经变成了一种较为“低级”的利润操控方式,隐蔽性弱之又弱。此外,一致性原则的存在,亦使得应计盈余管理方式难以被长期持续地运用,而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等会计处理方法又大大限制了对当期利润的操控幅度。由此,应计盈余管理的使用空间被不断压缩,相应地,真实盈余管理行为成为了管理层更为理想的选择(Graham等,2005;Cohen等,2008;Zang,2012)[8-10]。真实盈余管理主要是通过改变企业的经营决策如针对特定期间调整生产、更改定价、增减(广告)支出等来操控利润(Roychowdhury,2006)[11]。这些利润操控活动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在形式上毫无二致,并可在会计年度中的任意时点实施,因此隐蔽性极强。而且,由于较少受到会计处理方法以及相关监管政策的限制,真实盈余管理对当期利润的操控幅度更大,往往更称管理层所愿。但较之应计盈余管理,真实盈余管理需要牵扯包括财务部门在内的更多部门,非常考验管理层的统筹能力和把控技巧。另外,真实盈余管理常常迫使企业经营活动偏离最优的决策,以牺牲未来利益来换取当期利益,近乎“饮鸩止渴”。在这种情况下,综合采用会计手段与管理决策的利润操控方式得以被开发成形。这就是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主要是通过应用长期资产处置、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手段进行利润操控(魏涛等,2007)[12]。但是,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并没有完全克服前两种利润操控方式的“缺点”,比如,与应计盈余管理相类似的较低隐蔽性,以及与真实盈余管理相类似的较小可控性等。特别地,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还有一个自身固有的弊端,即单一聚焦企业的“营业外活动”可能淡化“营业利润”的主体地位,以致“拉低”企业的业绩质量(路军伟等,20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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