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乱爬四姑娘山,10万搜救费谁埋单? 四姑娘山死了多少驴友

   10月9日,四川省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发现备案的14名驴友“失踪”,主动出动300人搜救。几天后,驴友自己安全出山。事后,驴友承担四川省山地救援队救援花费的3600元,其余10万余元的营救费用则由当地政府、景区管理方承担。
   驴友的平安归来让所有人松了口气,但态度嚣张、虚报人数、违规穿越、改变行程,引发了公众批评。不少人认为驴友违规之举浪费了社会资源,要求他们偿还搜救费用并且缴纳罚款……

   会不会成为新的“无底洞”
   每日经济新闻:为救援失踪驴友,小金县上千人参与搜救,仅救援成本就约10万元,但获救后,那些驴友竟不以为然,这让救援总队的秦教练心寒:“非常心寒,我一看到他们我就很心寒,坐在那里像个英雄一样摆谱……还有我们的人在里面,他们也毫不关心。”

   居士夫人X :很多人盲目地去驴,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还将救援队的生命也搭上。如果违规探险都用公共财政兜底,那么,动辄数以万计、十万计的救援开销,会不会成为新的“无底洞”?

   王永杰:不守规矩的探险者应该全部承担所有费用。我要是纳税人,我可不愿意我的钱白白送给这些不为自己负责、让别人去擦屁股的人。别忘记了,曾经有人为了救类似这样不负责的人,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也没得到多少感激。
   难道打110要看有没钱?
   江南都市报副总编辑练蒙蒙:把驴友的行为定性为擅闯,我不知道有什么依据。他们去的不是已开发的景区,而是每个公民有权到达和进入的国土。这种行为不可以鼓励,但是无权禁止。

   鱼:这帮驴友真悲剧,旅游协会方面说,如果驴友不支付费用就终生禁止他们登四川所有的山地,这合法不?

   剧艳光:驴友也是纳税人,有权享受公共救援服务,且生命的价值与金钱的价值不能等同视之。更重要的是,一旦救援费用需要“自费”,探险者很可能会因顾及成本而延迟求救时机,导致事故。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打110电话前还要掂量一下自己口袋里的银子够不够吗?

   政策隐居了吗?
   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何重任:该不该付救援费闹得沸沸扬扬,这凸显了法律规定的欠缺。作为人民政府,救援民众是法定义务,产生的费用当由政府承担。但驴友明知是禁入区,违规进入,应视后果严重程度对他们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拘留、罚款等。

   邓海建:让探险者为搜救成本埋单,则悖逆公共服务的属性;不让探险者为搜救成本埋单,又客观上纵容了这种无妄成本的泛滥。眼下而言,规范探险活动,法律当在道德喧嚣之前有所行动。

   慧丽:例如其他国家的救援体系完善,公民可购买紧急求援险种,获得紧急救援卡,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而我国的情况就是商业性救援服务尚未萌芽,公共救助就无法因成本借口而抽身事外,所以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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