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俗社传承班【传承第一困扰:交班给谁?】

  实际上,家族拥有、家族经营并不是家族企业传承的唯一模式,职业化经营也并非家族企业的唯一道路。在规划传承时,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了解企业家、企业及其所处环境的特点,并对这些特点未来的变化做出可靠的预期,然后再对症下药。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范博宏与欧洲工商管理学院(INSEAD)教授莫顿·班纳德孙得出了一个简单但精要的模型(见班纳德孙-范氏模型),据此可以有系统地明晰在不同象限下企 业对其所有权(集中或分散)和控制权(家族成员或职业经理人经营)的不同需要,从而预测并选择最佳的企业治理模式,并且随它们的改变对治理模式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一象限:家族控股,家族经营
  代表企业:中国绝大部分民营企业
  特点:集中所有权可减少使用外部市场,以降低交易成本,亦可保护那些甚具价值的企业特殊资产,防止泄漏商业机密。
  这些企业仍处于特立独行的草创期,面临的也是薄弱的制度环境,因此,它们的治理一般应采用第一象限的家族经营模式。逸飞集团即是一个代表。逸飞集团成就于已故创始人陈逸飞先生对艺术的强烈个人兴趣(意识形态),陈逸飞是典型的艺术家而非企业家或投资家,所以集团的投资领域大多根据他个人的喜好决定,其旗下的五个支柱企业——逸飞服饰、逸飞模特经纪、逸飞建筑环境艺术、逸飞媒体和逸飞文化影视中,很多投资都依靠陈逸飞出售画作来筹集资本。陈逸飞曾说:“我试图证明,我是真心爱做这些事,而不是为了赚更多的钱才做的。”可见,逸飞集团与陈逸飞的个人特质有着极其密切的关联,企业资产的特殊性很高,采用家族经营模式更为合适。
  第二象限:所有权分散,家族经营
  代表企业:日本龟甲万酱油
  特点:家族经营能更有效地运用特殊资产,企业无需集中所有权来制衡环境的局限性, 分散的所有权也有利于大股东分散投资,并提高企业的集资能力。
  这种企业治理模式意味着,分散的股东必须对经营家族的成员有高度的依赖与信任,而这必然奠基于家族长期对企业的独特贡献之上,所以,这种治理模式比较少见且不易持久,毕竟家族成员不易世世代代对经营企业有能力与热忱,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家族与非家族经理人共治或轮治。不过,有少数的家族却能在缺乏集中的家族股权下长期经营,在日本可以观察到较多的这类企业,龟甲万酱油便是其一。
  龟甲万酱油由真木茂女士于1630年(德川幕府时代)创立,她是现任公司总裁兼社长茂木友三郎的母系祖先。龟甲万的控制家族共有八个分支,分别是茂木家的六个支系、高梨家和堀切家。他们于1917年约法三章,共同遵守一份商场家规,注重团结和公平竞争。公司创立之初有这样不成文的规定:八个分支的每一代只有一位男性成员可以进入公司,以平衡各分支之间的权力竞争。龟甲万的商标早于1838年就获得官方认可,及后更在德国和美国成功注册,其生产的“万字酱油”以良好的质量获得了消费者的认同,人性化的管理亦取得了员工的忠诚。纵使八大家族只有3.41%的股权(纽约对冲基金Steel Partners是该公司最大的股东,持有5%的股权),各分支的成员也始终掌握着公司的经营权,因为他们代表着品牌信誉及令员工心悦诚服的权威。龟甲万酱油之所以能在家族未控股的前提下长期保持家族经营,原因是有一套可以被长期遵守执行的家族人才选拔培养制度,并处在一个高度法治与重视礼教的社会。
  第三象限:所有权分散,职业经营
  代表企业:大多英美上市大型企业
  特点:企业没有太多特殊资产依附于家族成员,无需家族控股,企业无需集中所有权来制衡环境的局限性,家族成员未必擅长打理生意,聘请职业经理人有助提高管理素质。
  英美都是典型的股东导向模式的国家,其法律制度对股东及产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更是美国企业百多年来的目标,故此股价对企业的影响重大。由于经理人的治理与企业股价直接挂钩,所以活跃的经理人市场只会汰弱留强。在种种制度因素的相互影响下,形成了大多数美国企业所有权分散、职业化经营的治理模式。
  第四象限:家族所有,职业经营
  代表企业:美的集团
  特点:集中所有权可减少使用外部市场以降低交易成本,企业没有太多特殊资产依附于家族成员,或成功地标准化其核心资产,因此无需家族控股经营。
  在欧美国家,许多历史悠久的家族企业都已聘请职业经理人打理业务,家族成员往往淡出经营层面。国内民营企业由于创办未久,真正采取这一模式的尚只有美的集团等少数派。美的老板何享健2012年9月宣布不续任集团董事长,由职业经理人全面接手集团企业。而何享健的子女早已长年未在企业任职。随着拓展事业的人力资本需求日增,许多民企也纷纷引入职业经理人。但是他们的流动性颇大,即使企业给他们高薪,也难以留住人才,例如唐骏先任职盛大网络,却在数年后套现股票期权后跳槽到新华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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