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沉睡的羔羊】沉睡的羔羊小说

  正当编辑部的维权活动搞得风生水起之时,小编接到了一位女读者的电话。  “编辑老师,我实在受不了了,我丈夫经常酗酒,回到家不分青红皂白就对我和孩子拳脚相加。我还能忍受,可是孩子只有4岁,他也忍心下手。有一次,我被打晕了,还是邻居把我送到医院的。我该怎么办呢?”
  小编了解情况后,迅速给这位大姐支了几招。
  第一,和丈夫平心静气地谈谈,说明严重性,晓之以理,争取以理服人。
  第二,如丈夫还不改正,立马拨打110,向警察求助。
  第三,向当地妇联求助,或是起诉离婚。
  几天后,小编对这位读者进行了电话回访,得到的反馈却让小编迷茫起来。
  “丈夫继续打我,谈也没用,他总是每次打完我,就求我原谅。我也报过警,但是警察说这属于家庭矛盾,何况没造成严重后果,不便插手。其实,我也不想闹大,毕竟是一家人,要是离婚,整个家就毁了,孩子还那么小。但是话说回来,如果打成重伤,警察再来管不也晚了吗?”
  反复发生?报警无用?不想离婚?
  这些问题着实让小编眉头紧皱,仔细一想这确实是目前解决家暴所面临的三大困难。
  自人类组建家庭以来,暴力就在家庭内上演。只要有了第一次家暴,就像开了闸的洪水,拳头会一次又一次地袭来,让你躲闪不及,反复发生。
  在中国,由于封建陋习的影响,曾有不少人认为家暴是无关公众的家庭内部事件,甚至警察也不愿插手,有时,这边警察刚到,那边夫妻就和好了,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深受家暴折磨的受害人,只是想停止遭受暴力,在他们内心里还是想守护住自己的家庭,并不想离婚,更护着想施暴人不受到法律的制裁。
  只是近些年来,社会人口流动加速之后发展成为“陌生人社会”,家庭成为更加孤立的单元,家庭成员只能依靠自我化解矛盾,生活的艰辛让人们在应付外部压力的同时,内部张力也扩大,很多人习惯性地以打骂家人作为压力的渲泄点,殴打妻子、孩子甚至老人的暴力事件逐年增加。
  在这个背景下,全国妇联公开宣布,《家庭暴力防治法》已纳入全国人大今年首批立法立项论证试点项目,立项论证工作从10月开始,年底前完成。
  本刊编辑部趁热打铁,立刻组织编辑们对《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草案进行了学习和研究,并向读者征集反映家暴的故事,组稿推出了“以法治暴”的专题。本专题浓缩了《家庭暴力防治法》中的亮点,从心理角度分析人们“遇到家暴,会如何处理”,以求用真实的案例,让人们正确认识家暴的危害性,并以独特的视角向读者阐述了特殊家暴——婚内强奸的定性。
  相信编辑部推出的这期专题,能让陷入家暴中的人们,清醒过来,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益。
  《家庭暴力防治法》建议稿的亮点
  第一次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了什么是家庭暴力,尤其是把强迫堕胎(因怀女婴)、经济制裁、性暴力(婚内强奸)这些边缘家暴正式列入了家庭暴力的范畴之中;
  多管齐下,权力下放。司法、政府、媒体等部门都具有防治家庭暴力行为,惩治家暴犯罪者的权力;
  家庭暴力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了新闻媒体的职责;
  家暴新名词:品格证据、受虐妇女综合征等;
  明确了一些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罚措施。
  注意啦!边缘家暴终于受到了重视。
  在基层,因为怀女孩而被丈夫(婆家)强迫堕胎的案件常有发生,此次也被纳入到家暴范畴。还有性暴力(婚内强奸)是过去司法机关极少关注的。用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可以减少司法机关面对此类案件的弹性以及不作为。
  新闻媒体职责的明确,让我们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为姐妹们撑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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