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例外】例外

  《读书》一九八○年十二月号刊载徐景祥同志的《“停年格”,与终身制》一文中说:“他们――指资产阶级――的原则是:不管你资历如何,只要你卓有才能,年富力强,能给他们带来最大的利益就选用。对政府的总理和国家的总统也是这样。例如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他是美国国父、开国元勋。按他的功劳、声誉和才能,他的总统是可以一直当到死的。可是,他为了忠实于民主制度,就在第二任总统期满后,虽然才六十五岁,却毅然决然宣布不再当总统。从此留下传统,美国总统一律不得连任超过两届(罗斯福因特殊情况是一例外),这是宪法规定下来的。”
  徐景祥同志的这一段话,可归纳为三点:
  一、美国总统一律不得连任超过两届,这是宪法规定的。
  二、华盛顿的总统是可以当到死的,只是因为他忠实于民主制度,自己宣布不再当总统,才没有继续连任。
  三、罗斯福连任总统超过两届,因系特殊情况,是一例外。
  事实上,从华盛顿到罗斯福这一时期,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总统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只要你愿意竞选,大家也愿意选你,你就可以一直连任下去。华盛顿当时认为,这样下去总统就会变成皇帝,因此宣布不参加第三届总统竞选。后来,杰佛逊也学华盛顿的样,只连任一次,继任的总统也照样做,形成了传统习惯。到罗斯福手上,打破了这一传统习惯,但并不违反宪法,因此也没有人提出异议。所以罗斯福连任总统超过两届,是合乎宪法的,并非例外。
  只是在罗斯福之后,人们觉得总统可以无限期地连任下去有弊端,才修改宪法,规定总统只能连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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