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唐突历史》再说几句]我最后再说几句 让琴声喃喃低语

  贵刊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号《唐突历史》所述种种,多具“中国特色”,所以身在域外自然会觉得:文中两次提到的“二十世纪的历史学家”,若加上不包括台港澳及海外的“大陆”和“五十年代后”,才更能合于内容和显出症结。
  近二十年来,历史领域的翻案文章遍及古今,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历史学家有权这样随意解释历史么?”(《唐突历史》语)这个发问极其自然,不过,也应看到滥用权力是因为长久的没有权力。“随意解释”似乎是百无禁忌,其实不然。正如《唐突历史》所说:“历史研究一涉及到国家和民族问题,事情就变得非常微妙和非常棘手。”为什么微妙?棘手在哪里?作者没有明白说出。其实说说也无妨,我想无非是因为今天的疆域之争、统独之争都要到历史上去找根据寻理由,稍不审慎,就会授人以柄。而我觉得,正是在这点上,今天有必要换一下思路:“今情”并不需要“古典”的支撑。
  前两年,日本已故名作家司马辽太郎有一篇激起轩然大波的访谈,其中说到“国家的适当尺寸应不超过法国,也就是说不超过四川省,而四川永远是四川,法国却创立了法兰西文明”。又说到“新加坡的汉民族不是中国人,因此××的汉民族也不是中国人”;还说到今天中国的版图是“异民族的清朝造成的”,等等。我自度不是一个民族主义者,至少不是一个“褊狭”的民族主义者,可也觉得这种话实在不能入耳。于是撰文反问:“创立了法兰西文明的法国是因其小,缔造了中华文明的中国何尝不是因其大?(其实纵然和大小有关,也很次要)”“同族可以异国,就像异族可以同国一样天经地义,也有例可援。但你能说同族不能同国么?能说异族不能异国么?所以‘同族异国’不是公理,不能推演。如果新加坡的汉人不是中国人,可以推出××的汉人不是中国人,那依此应可推出九州的日本人不是日本人。”“北京什么时候说过中国是单一汉民族的国家了?恰恰相反,它总是说中国是多民族――真是多,多到五十六个――的国家。即使中国是汉民族的国家,为什么今天的辖域要同于往昔?是有过什么国际公约?还是有什么可以风范于世的表率?都没有,不是苛责于人么?”
  今天想来,这些口舌完全不必去费。若论今天领土的“历史根据”的充分,在当今世界的大国中没有哪个能和中国相提并论,可那些非议偏偏总是从历史中生出来。这里面当然有历史陈例的过于丰富反而给“见仁见智”留出了余地等的因素,更有信则灵不信则不灵也就是说和有些人就是说不清楚的因素。也就是说,说到底,“古典”支撑不了“今情”。这从疆域之争、统独之争的另一方也每以历史为根据可以看得再清楚不过。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比起“古典”支撑不了“今情”,更重要的还是“今情”无需“古典”的支撑。因为谁都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为疆域、统独之类的问题设一条时限标准。如果都要追根寻源,那联合国大多数成员国的立国资格都是可以打问号的。既如此,讲“历史根据”,问心无愧,不讲,让一步,公道自在人心,也不会有所失。用输赢讲,也就是说也赢不了,不说也输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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