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清算会计若干问题的思考


  摘要:破产清算会计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具有一定特殊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破产清算会计的地位有了很大提升,在破产清算相关工作中所起到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本文从破产清算会计目标以及破产清算的意义入手分析,主要研究了破产清算会计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
  关键词:破产清算会计;问题;对策
  随着现代经济的高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任何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均可能会有破产的可能性。越来越多的企业关注破产清算会计,运用会计核算更好保障相关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在破产清算的实际工作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所以,研究破产清算会计问题以及解决办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破产清算会计目标以及破产清算的意义
  企业破产后进行破产清算时,相关人员需根据破产企业的有关规定,全面整理破产企业的现有的各项资产。由于破产企业这时是处于亏损状态,其会计管理在破产时期也处于相对比较松散的状态,一些企业员工可能会“搜刮”自己所在的企业来满足自己的利益。破产清算会计此时就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工作,不给任何不法者钻空子的机会。企业财务会计的目标主要是向政府、债权人、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等提供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方面的财务信息,以便使用者能根据这些信息作出可靠、适当的经济决策。而破产会计是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进行的工作,具有一定特殊性,此时利益相关者最为关注的就是企业的变现能力和财产的价值等,所起其主要目的就是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但是破产清算会计目标会随着会计对象的变化而变化,目标主要是通过正确记录、清算以及反映破产企业的资金运动情况,从而为人民法院审判提供准确、全面的经济数据,以便清算后进行资产分配工作。破产清算的意义主要体现在:有利于维护我国市场竞争秩序,确保破产企业顺利无误退出市场,体现了其公平性;维护破产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有利于优化配置、提升资产利用率等等。因此,破产清算的存在是必然的,对社会经济发展而言,企业破产的存在也是必要的。
  二、破产清算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破产清算相关人员的素质不高
  要想破产清算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会计工作人员及破产清算相关人员的职业素质以及工作能力在很大程度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破产清算会计工作的组成人员存在专业素质不高、没有清算工作经验并不丰富等问题,导致破产清算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有的清算人员选择了不当的会计方法,很可能导致破产清算会计工作效率降低,甚至造成破产清算会计问题的出现,还可能由于部分清算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最终导致企业破产清算的成本远远超过预期[1]。另外,破产审判工作中,政府部门派出的清算人员由于对财务管理知识和会计相关制度的了解不足,或者由于他们的本职工作是行政管理方面的,不再清算组领取相关报酬,难以全身心投入清算工作当中,致使整个清算小组的工作进度受到影响,造成没必要的金钱和时间的浪费。
  (二)破产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一定缺陷
  由于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会计工作存在一定特殊性,不同类型的破产企业,最终引起的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和对象等均有所不同,很可能会导致信息披露存在一定缺陷。根据相关调查发现,不少破产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导致不能将破产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正确、详实以及全面的记录和反映,出现隐瞒潜亏、少报往来等现象。从而致使清算小组无法正确分析破产企业的实际情况,使评判企业的不确定性增大。
  (三)缺少必要的审计监督
  对破产企业进行破产清算会计工作是破产程序的核心内容,我国的《破产法》赋予了破产清算小组相对较大的权力,一旦对清算组权力监管不力,很可能会导致权力的泛滥。部分破产清算会计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问题,且随意性较大,致使清算工作比较混乱。再加上外部监督不到位,未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导致清算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不仅影响的破产清算会计工作的进度,还会导致清算工作无序和混乱。因此,对清算组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是非常有必要的。
  三、破产清算会计完善对策
  (一)加强破产相关人员的素质
  破产清算人员如果具备良好的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可有效促进企业的发展。所以,必须加强加强破产相关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定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鼓励清算会计人员学习并更新已有知识,并注重对破产清算人员的道德培养。只有思想上提升了认识,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才可保证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给企业带来效益[2]。或者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专业的清算小组,培养高素质的清算人员,保证清算工作高效、顺利进行。另外,加强清算监督人地职业素质,加强他们在会计核算、资产评估、审计等方面知识的学习,让他们熟练掌握这些知识,确保破产清算会计工作能高效、顺利完成。
  (二)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
  一是明确破产企业会计信息的监控目标,为切实保护债务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其监控目标应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并提升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二是加强会计信息的质量监控,在建立健全破产会计信息的披露规范的基础上,针对各种类型的破产企业的会计信息的特点,并根据其治理结构,将各相关者的权力制衡关系、经济关系等充分考虑进去,发挥治理结构的作用,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三是人民法院建立监督小组,对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与复查;四是强化事前的督导,并加强跟踪监管,通过多层监控机制,提升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三)完善监督机制,防范执业风险
  首先,进一步完善破产法,加强司法监督。细化破产法中的相关条款,根据当前的实际问题,让细化的条款更具可操作性,使执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发挥人民法院的监督引导作用,形成由人民法院、政府相关部门、社会中介机构低以及债权人监督小组等监督体系,内外结合进行严密监督系统,对破产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针对性、有计划性低严密控制,以便及时发现破产清算会计工作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另外,还需加强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从而维护破产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大力推行会计审计公开透明制度。特别是破产费用和财产分配等方面,由于这些关系到破产企业的职员和债权人等的切身利益,所以,应对破产企业职工、债权人、社会公众等进行清算财务公开,并确保审计最终的公告结果中的信息真实准确,尽量少用专业术语,以便社会进行监督,保证破产清算会计工作的公平、有效。
  最后,建立审计承若制度和回访制度。借此让审计部门、被审计单位等明确各自的权力、责任以及利益,并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确保都能充分履行各自的职责,进而尽可能地規避审计风险。同时,通过回访,了解债权人、破产企业职工等的分配权益是否到位等情况,若不到位,及时采取有关措施,确保权益相关者的各项项权益均落实到位。
  四、结语
  综上所述,破产企业破产清算会计相关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为确保破产清算会计工作高效、顺利进行,可通过加强破产相关人员的素质、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以及完善监督机制等解决破产清算会计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有关人员正确认识并了解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会计工作的作用,并把握其中的特殊性,有效对破产企业进行财务控制,以更好保障破产企业的资金安全,使破产清算会计工作更好开展。
  参考文献:
  [1]庄桂丽.孙灵花.关于破产清算会计若干问题的思考[J].财会学习,2017(20):89+91.
  [2]高建敏.关于破产清算会计若干问题的思考[J].会计师,2015(09):5-6.
  (作者单位: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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