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忠祥“主持"卖药节目,真吆喝还是“被代言”? 赵忠祥主持节目视频

  继侯耀华10条违法广告被曝光后,11月12日,相关部门再次通报了20个涉嫌违法的电视购物广告,赵忠祥赫然在列。   为保晚节,赵忠祥要当娱乐圈“秋菊”?

  赵忠祥(当事人):我签了正式合同,拍完后我也审看了完成版广告片,但是现在电视台播出的版本和我当时看的不一样,所以才多了那莫须有的三句广告词(即“5年以内的中风偏瘫6盒见效;冠心病3盒见效;高血压动脉硬化1盒见效”)。我是被商家陷害的。
  十年一剑(网友):我认同他“不会因受责难,而放弃话语权”的态度。法律规定每一个公民都有申诉权,即便是面对检察机关的公诉,犯罪嫌疑人也有请律师打官司的权利。如果赵忠祥确实问心无愧,不妨拿起法律武器维权。首先,可状告相关药品厂家擅自将夸大功效的广告语加入广告,让他背上涉嫌违法代言的恶名;其次,可状告通报批评他的“媒购委”侵犯名誉权;第三,哪怕工商部门认定这个广告违法,他依然可以申诉。他不妨当娱乐圈的“秋菊”,坚决为自己讨个说法。
  三人行(网友):这个也不能全怪名人。第一,现在医生都说假话,何况他不是医生!第二,他在家说话也没人听到啊,为什么大家听到、看到了呢?广电部门呗!第三:广电播了,相关监督部门怎么不早点彻查,每天看上去兢兢业业,实际上都在忙什么?难道连看电视的空都没有?

  名人代言药品,都是广告忽悠疗效?

  落花怨蝶(网友):一些明星在各种媒体上用广告忽悠疗效,对某某药、某某保健品大夸特夸,本来平常的药,从这些名人的嘴里出来,成了神药。明星的宣传效应,对从没接触此药的人士来说产生极大的引领作用,尤其是对一些急病、久治不愈的患者有着极大的诱惑,病急乱投医,不论有用没用,试试为上。
  人民网网友:名人违法代言药品,就好像在做一桩毒品生意:药品厂家就是“毒品生产者”,“贩毒人”就是明星代言人,而“吸毒人”就是我们的患者,不名而喻,贩毒人应受到严惩。
  韩浩月(《新京报》):广告不是演戏,代言也不龚玩过家家,游戏结束您就可以捏着手绢回家了。在滢戏、说相声时怎么折腾、忽悠都没关系,但当成为某种商品的代言人,就要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少花点时间数钱,多花点时间验证一下产品的质量,捎带着想想万一出了事怎么办。

  “三害”名人只能逮捕“法”办?

  山寨机(网友):应像当年逮捕刘晓庆治明星偷税漏税逃税一样,立即逮捕类似名人以整治混乱的电视直销假货劣货的可耻行为!
  happy-zbg(网友):应该出台法规来管理和处罚这些对社会有危害,对年轻一代成长有毒害,对人民生活有侵害的“三害”名人。比如,一个党和国家的优秀战士雷锋同志,可以让几代人以他为楷模和榜样:但是,一个“艳照门”,一个假广告,不知道会让多少学了多年雷锋的好孩子、好人步入歧途!
  兵临(《人民日报》):树立法律在规范广告秩序上的权威,必须在执法末端上抓落实、动真格。这需要我们在执法监管体制上理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分段监管的关系,也需要适时提高违法成本,让惩罚切实起到教育警示的功能。另外,还需要发动民众对执法监督进行监督,如此才能形成常态化的执法格局,防止明星违规代言“摁下葫芦又起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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