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兰克福情景的研究

根据可选择可能性(PAP)的原则,只有在可能的情况下,人们才会对其所做的事情负上道义上的责任。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这个原则主导了自由意志和道义责任的讨论。这次讨论的一个重要部分涉及法兰克福案件或法兰克福案件,最初由法兰克福开发,这些案例被称为PAP的反例。

Fischer给出了以下法兰克福案例作为他讨论的焦点:

“民主人士神经外科医生在琼斯的大脑中秘密插入了一个芯片,使黑方能够监控和控制琼斯的活动。 黑方可以通过他编程的高级计算机来实施这种控制,以便除其他方面监控琼斯的投票行为。 如果琼斯表明有意[决定]为麦凯恩投票(或者说,除了奥巴马之外的任何人),那么计算机将通过琼斯的脑中的筹码进行干预,以确保他实际上决定投票 对奥巴马来说......但如果琼斯决定自己投票给奥巴马,但电脑没有做任何事情,只能继续监督琼斯头上的事情,而不会影响他们。 现在假设琼斯决定自己投票给奥巴馬,就像他没有在脑中插入筹码一样“。

像这样的案例对PAP是一种威胁,因为正如Fischer所说,“看起来,首先想到这个案例,琼斯可以对他的选择负起道义上的责任......虽然他不能......做其他事情”。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PAP是错误的。

针对这样的例子,PAP的支持者认为这些案件陷入了困境。这被称为法兰克福案件的“难题防御反应”。这个两难的问题在于案件中的目标行为是否是因果决定的。一方面,如果琼斯的决定是因果决定的,那么这个困境的支持者认为,它会反对不相容论者的问题来争辩琼斯可以在道义上对他的决定负责,即使他不能做其他事情。这是因为不相容的人认为,道德责任与行为的因果决定不相容。另一方面,如果琼斯的决定不是因果决定的话,那么困境的支持者认为,虽然没有问题 - 请求反对不相容的人,但PAP的批评者不会描述黑色消除琼斯的所有选择的情况可能性。如果布莱克不能依靠琼斯决定的先前决定因素作为他不需要干预的信号,那么他将不得不等待琼斯开始决定某一方式或另一方,以便知道他是否需要介入。但是这种等待意味着琼斯可能会做其他事情,因为他本可以开始以不同的方式做出决定。因此,此案不会破坏PAP。

菲舍尔承认,对法兰克福案件的这种批评是对他们的效率的“重要挑战”。 在不相容的观点中,人是一个受控制的系统。 人的内部状态和外部环境充当人们自己的控制者,他们控制着人们的行为。 他反对控制这个意义的概念。 他认为,我们与我们的内部状态和外部环境之间并不是我们与普通汽车的控制关系。 系统想要控制其他系统。 系统必须首先是代理。 只有演员才愿意要其他系统做或不做某事。 我们控制汽车,因为我们是演员,我们希望汽车遵循我们的意图。但他认为这些案件可以避免这种困境,因此可以用来表明PAP是没有不当行为的虚假。他专注于困境的确定性角度,并且认为,与这个难题的这个角色所说的相反,确定性的法兰克福案例可以用来表明PAP是假的而不乞求不相容的问题。他写道:“假设我们明确地假设在案例中得到因果决定论,重要的是首先要注意的是,我并不是建议我们从单纯反映案例的观点来断定,(说)琼斯在道义上对他的选择和行动负有责任[甚至尽管他不能这样做]。相反,最初的结论是,如果他不负有道义上的责任,那不是因为他缺乏其他可能性。这个初步的结论并不是针对不兼容的人提出的问题“人民行动党的支持者对这些声称的反例的回应方式之一是争辩说,他们陷入两难境地,这两个角色都削弱了他们的忠诚。最近,菲舍尔为法兰克福案例辩护,反对这种困境的一个角色。在这篇文章中,我批评菲舍尔为法兰克福案件辩护,并辩称他没有成功证明这些案件如何避免这种窘境。如果我说得对,那么,尽管费舍尔有相反的说法,但困扰案件的原始困境依然存在。

参考文献:

[1]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N plane and the Frankfort plane depending on the facial biotype[J]. Lucia Araceli

[2] 刘晓飞.道德责任与多重可能性——法兰克福式反例的启示[J].世界哲学,2016(06):130-137+158.

[3] 徐向东.法兰克福案例与“闪烁的自由”策略[J].世界哲学,2017(02):110-11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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