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进行曲:突厥语民族西迁(上)_土耳其进行曲钢琴谱

  突厥民族发源于叶尼塞河上游,在今天的蒙古西北部,以游牧为生,其语言与中国史书上的丁零、铁勒、柔然相近;游牧民族的部落族群间经常发生冲突与战争,而部落间的联盟又经常改变,聚散无常。突厥人在没有形成自己的民族之前,曾经被柔然人奴役。他们善于锻铁,被称为锻奴。锻奴集团的各个部落于公元552年组成了自己的国家,并在数十年间逐渐扩张为一个帝国。
  突厥帝国因为幅员辽阔,分为东西两部分,分由两个人治理。东突厥跟中国的中原王朝有不少交往,而隋朝和唐朝的创建者都曾经受封于突厥帝国;唐代李氏家族,还有之前不少驻守西北边陲的汉族将领都曾和突厥上层家族通婚。唐太宗李世民就具有至少一半的突厥血统。
  草原民族最重要的文化就是御马术。马大约四千年前才被人类驯化,最早是为了提供肉食。后来人们发现马可以驮重,再后来又发现它耳朵灵敏,记忆力特别好,走过的路不忘,所以有“识途老马”之称。马脖子很长,能看到很远的地方,马跑得很快,人骑在马上很有利于作战。于是,骑兵成了游牧民族巨大的军事优势。
  当时的突厥民族还有一个优势,他们能在马上使用由几层桦木打造的双弧形的弓。这种双弧弓射出来的箭速度很快,力量也很强,跟15世纪时“英格兰长弓”(English longbow)差不多,而英格兰长弓的长度等于一个人的身高,士兵必须稳站地上才能开弓射箭。
  从叶尼塞河到多瑙河
  (552-1529)
  东突厥与中国隋、唐两朝都有交往,和西突厥却逐渐失去了联络,于是慢慢地被隋朝和唐朝吸收,归顺于中国的中央政权。西突厥人则继续向西发展,而且越走越远,一直到咸海。咸海有两条河流注入,北边的是锡尔河(中国唐代以前称为药杀水),南边的是阿姆河(唐以前称为乌浒水),起初西突厥人在锡尔河以北居住。锡尔河以南属于农耕社会,是粟特人居住的地方,慢慢地突厥人越过了锡尔河,有的自愿充当奴隶兵,也有的被贩卖为定居者的家奴。
  之后,突厥人又到了阿姆河之南,进入了波斯人的世界,逐步接近当时伊斯兰世界的中心,也就是巴格达。公元10世纪-11世纪的时候,巴格达是(由先知穆罕穆德的族人阿巴斯家族统治的)哈里发帝国的首都,是伊斯兰世界的政治与文化中心,和(在北非穆斯林统治下的)西班牙的科尔多瓦、东罗马(拜占庭)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中国北宋的首都开封并列为世界四大都会。但是阿巴斯哈里发从10世纪起被来自北方属于什叶派的布维希王朝所控制,形同傀儡。塞尔柱人起源于西突厥的乌古斯部,在领袖塞尔柱的率领下结成一个部落团体。他们先是定居在锡尔河与阿姆河之间的(丝绸之路重镇)布哈拉,信奉了伊斯兰教,继而渡过阿姆河,由里海东岸南下,进入伊斯兰的心脏地带。塞尔柱人首领突格里勒于1055年率兵进军巴格达,驱赶了布维希政权,被阿巴斯帝国的哈里发任命为帝国的摄政王,授予他“东方和西方的国王”的称号和“苏丹”的官职,从此塞尔柱王公“挟天子以令诸侯”,建立了今天我们所说的塞尔柱王朝。
  塞尔柱人进入巴格达,把持伊斯兰的政治中心11年之后。1066年,法国北部的诺曼底大公渡过英伦海峡,控制了整个英格兰,建立起由诺曼底贵族统治的英国——今天的英文有如此多的法语词汇主要是这个原因。又过了五年,即1071年,塞尔柱人在小亚细亚(即今天土耳其亚洲部分)东部的曼斯科特击溃了东罗马(拜占庭)帝国的军队,俘虏了东罗马帝国的皇帝。之后,一批批的塞尔柱突厥人就开始进入小亚细亚,以伊斯兰拓边战士的身份,蚕食东罗马(拜占庭)帝国最重要也是最大的一块领土。到了12世纪中叶,在今天土耳其的亚洲领土上已经有许多突厥人建立的政权;塞尔柱人王朝的首领自称苏丹,在中南部的科尼亚建立首都,被称作罗马的塞尔柱苏丹国(Seljuk Sultanate of Rum)。这时,塞尔柱突厥人离开锡尔河以北的亚洲草原已经四百年了,离开突厥人的发源地蒙古则有六百多年了。他们经过了伊斯兰化与波斯化的双重过程,又先后和许多不同民族(如粟特人、波斯人、阿拉伯人、阿美尼亚人以及希腊人)大量通婚,但是他们却仍然保持着乌古斯突厥语。
  塞尔柱苏丹国和突厥人在小亚细亚建立的各个公国依靠伊斯兰的宗教热忱加上固有的草原民族战争法则,一直不断扩张,把本地人的政权一一打败,让他们成为附庸。通过行政力量、宗教皈依和大量通婚,(受波斯和阿拉伯词汇影响的)乌古斯突厥语逐渐取代了希腊语,成为小亚细亚的通用语言。
  公元1243年,正在突厥人西进顺畅的时候,东边又来了一批源自蒙古的草原民族,统帅是成吉思汗的长孙拔都。他的军队所向披靡,占领了小亚细亚很大一部分,令塞尔柱苏丹国俯首称臣。这样,塞尔柱王朝的力量就大为降低,需要应付蒙古人,便无法兼顾自己境内的一些地方势力。不少地方的部落于是纷纷自立。其中跑得最远的一批人到了十分接近东罗马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今天的伊斯坦布尔)的地方。大概在公元1299年,这批人的首领奥斯曼建立了自己的小公国。这个小公国的前两代首领还不敢自称苏丹,但是后来扩张迅速,向西夺取了东罗马帝国许多地方,向东又平服了一些突厥人的小公国,于是领导人改称自己为苏丹,这就是后来的奥斯曼帝国。奥斯曼帝国的前十几个领袖个个勤政善治,长于征战。到苏莱曼苏丹时,奥斯曼帝国的力量到达顶峰。1529年,苏莱曼苏丹率兵抵达多瑙河,围困维也纳。这位面孔消瘦、鼻梁尖且直的苏丹被认为是当时欧洲最伟大的君王。也许他并不清楚,一千年前在叶尼塞河上游放羊的圆面扁鼻的说突厥语的牧人们就是他的远祖。
  从小公国到大帝国
  (1299-1566)
  奥斯曼公国建于1299年左右,经过100年的扩张,已经占有不少欧洲领土,都城也从小亚细亚西北部的布鲁萨迁到巴尔干半岛的埃迪尔内。
  这时,小亚细亚东部又出现了一位叫做帖木儿的操突厥语的蒙古裔厉害人物。帖木儿以撒马尔罕——今天的乌兹别克斯坦的重要城市——为基地,向南打到今天的阿富汗,再南下洗劫了印度的德里;向西打到今天伊朗的波斯湾,再向西北进攻到今天的土耳其,进入今天的土耳其的首都安哥拉,把奥斯曼的苏丹抓了起来。(突厥人在11世纪曾经把东罗马帝国的皇帝抓起来,同是突厥裔的帖木儿在15世纪又把奥斯曼帝国的苏丹抓起来,使得本来西进顺畅的奥斯曼帝国不得不再面向东方,延缓对东罗马帝国的最后进攻。)   奥斯曼帝国的创建者奥斯曼是一个运气很好的人。他选择立国的地方的对面就是异教且异族的东罗马(拜占庭)首都。当蒙古人冲散了以科尼亚为首都的塞尔柱苏丹国的时候,许多地方王侯纷纷自立。蒙古人撤退后,大家就逐鹿中原,相互征伐。奥斯曼在小亚细亚的西北一角,他的敌人就是拜占庭,因此吸引了很多无用武之地的豪强投奔他,帮他一起向西攻打东罗马的领土。奥斯曼的儿子叫奥尔罕。奥尔罕攻占了不少地方, 并且第一次参与了东罗马(拜占庭)的内争。当时拜占庭的皇帝有个政敌,皇帝跟他的对手要打仗的时候,向奥尔罕求援,并且把女儿嫁给他,所以奥尔罕成了东罗马帝国的驸马。
  自他以后好多代的奥斯曼苏丹都娶基督徒贵族之女为妻。上行下效,奥斯曼从贵族到老百姓都时常娶欧洲基督教徒为妻。所以奥斯曼人的血统混杂得很厉害,他们自认是欧洲人一点也不为过。
  再过几代,年仅21岁的穆罕穆德二世在1453年攻陷了君士坦丁堡,消灭了东罗马(拜占庭)帝国,罗马帝国第95个皇帝战死在城墙上。(东、西罗马帝国总共维持了95个皇帝,起初几百年是以罗马为首都,后来的一千年是以君士坦丁堡为首都,史称东罗马帝国。)
  穆罕穆德苏丹之后的第四位苏丹,就是1520年登基、1566年去世的苏莱曼苏丹。他是奥斯曼帝国最强,也最有威望的苏丹,他除了在1529年带兵围困维尔纳,1534年,他又领军向东,占领了巴格达。在他之前,奥斯曼帝国已经把埃及、叙利亚以及包括伊斯兰圣城麦加和麦地那的阿拉伯半岛西部纳入了版图。从1517年起,直到1924年,奥斯曼帝国的苏丹还兼任伊斯兰世界的哈里发,即先知穆罕默德的继承人。
  奥斯曼帝国的地理位置很优越,东部不易受敌,西部可以扩张。14世纪发生了一个决定性的战争,那就是科索沃战役。奥斯曼帝国战胜了塞尔维亚、保加利亚以及阿尔巴尼亚的联军,整体上控制了巴尔干半岛。科索沃战役后奥斯曼帝国才开始攻打君士坦丁堡。
  当奥斯曼帝国占领君士坦丁堡的时候,炮兵是匈牙利人,骑兵是塞尔维亚人,那时候他们已经成功地把君士坦丁堡从西边和东边包围起来了。向奥斯曼臣服的联军里面,有很多是东正教徒的塞尔维亚人和天主教徒的匈牙利人。
  前面提到,奥斯曼帝国的前十几位苏丹都能征善战并勤于治国,但这并不是全部原因,还有制度原因。
  第一是在宗教的鼓励之下,开疆拓土的人被封为加齐(Gazi)之后会有荣耀感,心里素质会增强。
  第二是奴官制。这是奥斯曼人的创举,就是把体质性格优秀的基督教青少年训练成苏丹的家奴,然后派他们在王宫、政府机构或军队任职。在波斯和印度之外的整个伊斯兰历史里,被伊斯兰政权统治的人大多是犹太人和基督教徒。根据古兰经和先知穆罕穆德的做法,也就是伊斯兰教法,这些人是要受到保护的。他们不是穆斯林,但他们有穆斯林也承认的经文,所以叫“有经之人”。“有经之人”只要交人丁税就会受到保护,不能当作奴隶。解决这个理论困难的办法,就是找到支持这个做法的教法学者给出新的解释。于是苏丹御用的教法学者做出了牵强的解释:如果把一个基督教徒的人丁税退回,这个基督教徒就不受保护了,就可以被当作奴隶。
  奴官制的实际做法是从欧洲或小亚细亚选拔十岁到十七八岁、身体健硕、头脑聪明的基督教男孩,把他们送到小亚细亚的一个农庄,让他们在那里学习语言,转化为穆斯林,然后给他们最好的教育。这些苏丹的家奴长大后都效忠于苏丹,这样就冲击了奥斯曼突厥人原来的部落制度。如果大家的向心力仍在自己的部落,部落和部落之间又有斗争,苏丹的中央集权就无从实施。奴官制虽然似乎有违伊斯兰教法,却为奥斯曼苏丹添加了许多有能力并且对苏丹效忠的基督教人口。事实证明,当了苏丹家奴的基督教青少年长大后经常把自己原来的家族劝化为穆斯林,还想方设法让其他亲戚的儿子也能被选为苏丹的家奴。
  奴官制中最有名的一部分人,在土耳其叫新军“Janissary Corps”,中文译作“近卫军”。这支军队战斗力极强,并且效忠于苏丹,在奥斯曼帝国扩张时期是无往不胜的一支军队,也是全世界,至少是欧洲,唯一的一支常备军。
  第三是米勒特制,这也是奥斯曼人的首创,虽然它符合伊斯兰传统的统治方法。米勒特的意思就是一个社区,它按照宗教信仰把居民分成不同的米勒特。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没有种族的概念,或者不把种族当作主要认同对象,也不以语言为主要认同对象;米勒特制以宗教划分国内人民的身份。所有穆斯林是一个社区,所有的犹太人不管住哪里,是一个社区,所有的亚美尼亚基督教徒是一个社区,所有的希腊正教徒又是一个社区。
  在米勒特里面,被委任的领导者负责收税,然后缴纳给中央。但是宗教事务、教育、婚姻、财产的分配、诉讼、解决社区内部的冲突等,都由米勒特自己处理,几乎是完全自治。但是在军事上,米勒特不能有自己的军队,军队只能归苏丹,交税纳粮则是所有米勒特的义务。这个制度跟过去的伊斯兰统治者有所不同,但差异不大。
  另一个制度叫采邑制,英语叫 “Timar”,意思就是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有苏丹统治的土地都属于苏丹,别人不准买卖也不准继承。有战功的人,苏丹就封他一块地。但是他的儿子和孙子不能继承这块土地,除非苏丹允许他继承。因此在奥斯曼帝国里面不容易形成地主阶级,也不容易形成有足够财力和人力跟中央王朝对抗的家族。这对巩固苏丹的统治和延续奥斯曼帝国的王统是有好处的,对缓和农民和地主的抗争也有作用。
  最后讲一讲奥斯曼帝国的继承制。这个制度的好处和坏处很难说,起初可能是好处多,后来可能是坏处多一些。奥斯曼突厥人虽然花了一千年的时间,向西迁移了几千公里,并且渗入了大量波斯人与希腊人的血液,但是他们始终维持着基本的草原民族统治方式,没有采用长子继承制。
  总而言之,奥斯曼苏丹的继承制,在草原民族中(包括元朝)大致都是这样的:哥哥去世之后往往是由弟弟继承,当然也可以由某一个儿子或是侄子继承,但要开一个宗亲大会通过选举决定。奥斯曼帝国前面150年选的都是能干的人继位。但是后来从穆罕穆德二世开始,就对自己的兄弟都不放心,怕他们趁他外出打仗的时候在家里造反。于是从他开始,苏丹们就用不同的方法把兄弟们变成无法和他竞争。或者给他们很多宫女,让他们沉迷于女色,或者把弟兄禁闭在宫内,不让他们熟悉政务。后来有个苏丹干脆收买了几个教法法官,解释说可以为了维持帝国的安定和大众百姓的利益而毒死自己的兄弟,所以谁一登基就杀其他的兄弟。   从将士用命到佞臣弄权
  (1566-1699)
  苏莱曼(1520年-1566年在位)是奥斯曼历史上最伟大的苏丹。他把奥斯曼帝国的疆土扩展得很广,包括整个东南欧洲,整个小亚细亚,整个高加索地区,黑海西部与北部(克里米亚等地),整个肥腴新月(今天的伊拉克、叙利亚、约旦、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阿拉伯半岛的西部(包括麦地那跟麦加)和东部(即今日海湾诸国),埃及和北非(即今日利比亚和突尼斯)。奥斯曼帝国成了整个伊斯兰世界的领袖。
  占领埃及后,奥斯曼的领土开始收缩。因为采邑制规定,只要能不停地扩张领土,就能有新的采邑赏赐给有军功的人,也就不断地有人愿意为苏丹效劳,日子就会越过越好。但是到了某一个程度,领土不能再扩张了,而贵族后代们对生活的要求很高,需索无度。再加上这时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发现了新航路,把世界商业中心从地中海移到大西洋,绕过好望角就能到印度洋,到印度洋就能通到中国。当时中国还是世界上最富足的国家,这样,地中海以及丝绸之路就逐渐不那么重要了。在丝绸之路尾端和地中海东部和南部跟欧洲进行贸易的奥斯曼帝国收的税就少了。苏丹收入减少,军队打仗就不行了,领土也就无法再扩张。受奥斯曼统治的人不再增加,税收也就难以增加,所以就进入了一个萎缩的循环。这是我对其宏观历史的看法。
  奥斯曼帝国没有御玺,每一个苏丹有一个很有艺术性的签名式。他所发的诏书,一定用这个形式来书写。奥斯曼时代的文字是以阿拉伯字母拼写的乌古斯突厥语,但杂有大量的波斯和阿拉伯词汇,这就是奥斯曼文。
  在16世纪-17世纪的时候,奥斯曼帝国的主要对手是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在东部,什叶派的波斯萨法维王朝也给奥斯曼帝国带来一定的麻烦。总体而言,欧洲文艺复兴使欧洲在各方面越来越强。虽然奥斯曼军队在1683年曾经又一次包围维也纳,但是没有成功,不得不再度退兵。自此奥斯曼帝国和哈布斯堡王朝的强弱对比发生变化,双方攻守开始易势。
  就在这段时间,奥斯曼上层骄奢淫逸日益无度,教士集团、受他们影响的禁卫军和保守官僚联手阻碍改革,宫廷的内争日渐激烈,佞臣、宫女、阿谀奉承的文人纷纷显露身手。苏丹和兄弟们的斗争往往反映出他们的母亲之间的斗争,也折射出苏丹后宫中女眷的家族之间的矛盾。16世纪,共有五名苏丹在位;16世纪末登基的穆罕穆德三世,利用法律漏洞,下令同时杀死他的19个兄弟。17世纪的苏丹的更迭就更为频繁,总共有八名苏丹。
  如果说奥斯曼帝国只有哈布斯堡王朝这一个对手,即使对手逐渐变强,它或许还能应付,但是奥斯曼还有另外一个逐渐崛起的新对手,那就是在北方的俄罗斯。自从莫斯科大公于15世纪摆脱了蒙古统治者的枷锁以后,俄罗斯逐渐强盛,并且开始向外扩张,这就和奥斯曼帝国在东欧、克里米亚和高加索都发生了接触与冲突。
  1683年奥斯曼军队最后一次进攻奥地利,包围防备薄弱的维也纳。由于统帅轻敌,波兰援军赶到,奥斯曼军最后被迫撤离。此后,奥地利、波兰、俄罗斯、威尼斯等国联合与奥斯曼在几处作战,强迫奥斯曼帝国于1699年签订了第一次损失领土的卡洛维茨条约。
  尽管17世纪末曾有过企图中兴的苏丹,但是任性而懦弱的更多;虽然也有过公忠体国的名臣(如科普鲁卢祖孙三代),但是贪赃枉法者当道(管理分封采邑证书的机构可以受贿将国有土地给予毫无战功的妇女,作为“买鞋钱”),保守主义者又愚蠢颟顸。
  进入18世纪,奥斯曼帝国从欧洲第一强国变为欧洲病夫,“落日照大旗”的景象已然可期。
  作者为香港城市大学原校长,现任北京大学叶氏鲁迅讲座教授;此文系由其在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演讲整理而成,经本人修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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