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摘 要]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国家对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要求越来越规范。同时劳动者的法律维权意识也随法律的普及得以加强。用人单位劳务用工不善很可能导致劳务用工风险的发生。本文将从以下角度提出企业劳务用工风险防范措施,以期减少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不当而产生的风险。
  [关键词]劳务用工;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J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9)13-0177-01
  自安撤中心成立负责集团权属矿井工作面安撤工作以来,各矿井安撤任务日趋频繁,仅某一煤矿2018年安撤工作面24个,全集团大约45个左右。目前,中心自有队伍分两个项目部,一项目部49人,含管理人员4人,病假人员5人,常住某某1煤矿,具体工作协调一名主任助理;二项目部51人,管理人员6人,病假人员3人,目前在某某2煤矿服务;白庄煤矿队伍全部有劳务人员组成,长期固定40人左右,中心委派一名管理及员工负责工作协调,安全监督。为此,目前队伍现状,无法满足矿井安撤工作,特别是工期项目出现重叠,一季度末,二季度初工程工期重叠4个,到三季度,工期重叠达到7个,某某1矿5个(不含3103,3232回撤),一矿2个,一部1300米的强力皮带。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外包
  (一)劳务派遣
  1、概念及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根据用工单位实际需求派遣劳动者,并收取派遣服务费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动者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派遣劳动者薪酬由劳务派遣机构支付。从人力资源法律的角度来看,劳务派遣存在三种法律关系:①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之间,需订立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机构承担购买社会保险、办理工伤认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②合同民事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③劳务用工关系,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进行直接工作安排与管理,但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 上海等部分地区为“特殊的劳动合同关系”,需关注地方法规差异 )。
  2、资质要求
  《劳动合同法》(2013 年修订版 ) 要求:劳务派遣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 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备;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获取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年检通过;以及其他条件。
  (二)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又称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外包,由劳务派遣衍生,并延伸为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政策之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倾向于将非核心业务以服务外包的形式向外寻求区域专业化解决方案,以合理规划企业资源,集中核心竞争力。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存在本质区别,劳务外包不是一种用工形式,更多的体现为一种业务承揽关系。
  二、税务管理及劳动用工风险分析
  劳务用工总数不包过某某3煤矿,某某4煤矿高峰期达到500人左右。即将面临,队伍多,人员杂,流动频繁,工期压力大,考核力度大等种种压力,管理难度极大,经综合分析在安全生产,工程进度,资金支付三方面上存在极大风险。现分析如下。
  (一)地面安全风险
  1、交通风险
  由于存在施工矿井住宿安置不到位问题,部分或全部人员要在矿外住宿,由于三班生产,易发生(1)中夜班上下班路面光线不足,发生人员跌伤等人身事故;(2)入矿途中,因多方原因可能出现交通事故,致人伤害。
  防控措施:
  充分利用入矿安全教育,加强交通安全学习,熟悉周边交通环境和风险。
  明确上班路线,非正常路线发生问题,本人负全责,并签署协议书。
  严禁单人中夜班上下班,有效利用身边照明工具,如手机照明。
  2、住宿安全
  外部住宿条件差,分散,管理难度高。多利用周边民宅,各方隐患多,易发生(1)中暑事故(2)触电事故(3)火灾事故(4)物品丢失
  预防措施: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防止大功率电器使用,做到人走电停。
  加强避灾教育,明确责任人。
  采取措施购置电扇,药品等防暑降温装备,药品。
  (二)井下安全风险
  队伍构成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易出现(1)违章作业(2)身份年龄与实际不符(3)无证件(4)未购买工伤保险(5)不服从矿井管理,无视规章制度,自由散漫(6)职工素质差,操作技能,安全意识不到位。
  预控措施:
  验证工伤保险真实性
  无证上岗杜绝,人员清退。
  严格按国家规定培训,落实中心及肥矿集团安全教育要求,通过入矿培训落实到位,杜绝违章行为发生。遵从矿井各项管理。
  严格依法签订安全协议书。
  (三)工程进度风险
  由于部分施工队伍合作少,各方面情况不了解,业务差。施工中易发生(1)组织施工不力,施工进度缓慢,且自行其是。(2)工程安装质量差,安装完毕调试时间长,造成工期顺延(3)矿方考核力度大或工作配合不到位,产生抵触情绪。(4)施工队伍违反合同撤离,更换队伍使工程被动。综合各种因素以上四种情况施工期无法按要求完成。
  预控措施:
  通过与施工队伍交流,施工方案提供,工程业绩提供及外部考察避免与素质低的队伍合作。(2)对新合作队伍抽调骨干管理人员进行督导。(3)与集团、矿方安全管控定位精确,防止事故发生以提醒、督导整改、教育为主,杜绝以罚代管现象,使甲乙双方配合实现融洽,以和谐保安全,保工期,提高效益。
  (四)资金风险
  合作的劳务用工,流动性强,因某种原因人员就可能随时离开,离开就要工资支付,由于中心没有财务机构,资金审批需走流程,因此因资金不能及时支付不到位,极易造成上访事件,形成恶劣影响。另外,由于考察队伍时间紧,队伍不了解,工期、安全、质量滞后,为保任务完成,对队伍进行清退时,在发生合同纠纷,劳务用工工资支付不到位,发生借机上访事件,给单位造成不良后果。
  预控措施:
  严格施工队伍合同签订,附加队伍稳定协议。
  严格劳务用工输入队伍安全、维稳抵押金交付及管理,一旦发生类似事件,抵押金必须满足使用金额。
  严格考察队伍,多方调取资料,尽最大努力避免失误。
  三、结束语
  在税务改革的背景下,对于相关的企业管理人员而言,要想保证企业在未来可以实现更加长远的发展,就必须全面认识到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要性,并保证税务筹划工作可以实现顺利的开展。在税务筹划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负税,使企业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损失实现合理的控制,从而使企业的竞争实力实现明显的提升,保证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具备一定的规范性。劳务派遣是企业仅此于除合同制用工的第二大用工形式,企业在劳务派遣用工中应特别关注风险的防范。这一方面是国家在劳动立法方面的规范,另一方面是劳动者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企业在选择劳务派遣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岗位和薪酬管理等制度设计上要做足功夫。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被派遣劳动者的日常管理。只有在这些方面做足细致的工作,我们的劳务派遣用工的才能经受住法律法律的考验,杜绝用工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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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梁传刚(1970—)男,汉族,山东泰安,本科,机电工程师,主要研究矿井综采工作面安撤及设备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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