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的“前世今生”】 前世今生歌曲

  近来读书时,常常留意到旧时中国村庄的种种,对于我这样的“八零后”而言,总是觉得十分的新奇有趣。比如在林冠夫先生的书中读到他的家乡——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浙江山村,村后有一片不小的山场,属全村公有,山上林木柴草很是繁茂。那时的江南乡村,煮饭烧菜用的都是柴草,而这片山场,就是柴草的主要出产处。平常日子里,封山定禁,即使是本村人也不能随便动一草一木——我想这为的是给山中草木留些生长的余地,免得被无度砍伐,断了全村的烟火。每年只有在约定的日子里,各家都按份子出人,上山割草砍柴,谁都不打任何折扣、确定无疑地遵守。村上有那么几位特殊人士,平常对他人之物有点顺手牵羊的小习惯,而对这份公产却谁也不敢胡乱下手。
  林先生写道:“在那法制不甚健全的年代,维持男耕女织的秩序,所赖的,大概就是这种不成文的公众约定,或者说是传统习惯。”村民之间,各自过着日子,是一种松松散散的组合,然而并不是就没有人来主事。村上有个把发言权较多的人物,称为主事人或者出场人,平常村里有了什么纠纷或者公众事宜,便由他们出头张罗。但这些人全都不是经公众选举产生,更没有官方认定的职务,属于自然形成。我对这“自然形成”很感兴趣,应该是由德高望重、有一定文化之人来担任,想必就是费孝通所说的“中国乡绅”一般的人物。书中还写道,有一次邻村的人在封山的时候偷偷进了山场砍伐树木,被本村人捉了,带到邻村去“说话”,话说得不太好听,又因为得了理而有些咄咄逼人,邻村的主事人脸上很难看,也因为对方态度太过跋扈而颇为气愤,但他“明白这桩事理不在他们那边”,于是无话可说。这个“明白”,在我看来也是值得细细体味的——“明白”是因为讲理,因为自知理亏,只能由着人家上门来骂,心中恼怒,但并不反驳。虽然那时的人们根本不知道法制为何物,但他们有自然而然形成的原则,心中自有是非对错的分寸。
  我自小在城市出生长大,平常鲜有接触乡村的机会,对其了解少之又少,只能怀着好奇和神往,像这样在书上追寻一些踪迹。但数月前,我终于有了一次绝好的机遇,因为工作方面的事情,在一座乡村居住了一星期左右。这样短短几天的时间,自然不会有什么太深入的体会,但还是观察到了一些个例现象。
  这里有些冷清,年轻一些的人都出去打工,白天见到的大多是老人,坐在自家门口,以迟缓的姿态摇着扇子,傍晚之后,孩子从邻村的学校回来,才会热闹一些。在村里散步时,看到一座废弃建筑,里面住着几个满面愁容的人。询问之下得知,此地以前是一家制药厂,后来工厂倒闭,工人们的生活没有了着落。房子已经破旧不堪,却无人来管;他们的日子过得很是不易,与村中屡次交涉,希望能拿到被拖欠很久的工资,却都没有结果。听了他们的诉说,我心中感到酸楚,但无能为力,因为药厂的存在,村周围的河沟都已经变了颜色,浇地需要从很远的水库引水过来。本该属于公产的河水,已经不再有人关心,大家唯一所想的,只不过是如何让自家地里多收个三五斗而已。
  欠薪,污染,这都不是小事,理应有“主事人”出面了。如今的主事人通过选举产生,名称也相应变了,称作“村支书”。现任的这位村支书,据说已连任五届,也就是说,已经有十余年之久。村民说,选举时只要投此人的票,便有一桶食用油可以领。大家也不大关心主事人的好坏会给村中带来怎样的影响,在乎的是那一桶油。在我与村支书的交谈中,他对药厂的工人很是鄙夷,把他们唤作“那几个死命要钱的”,还断了他们的水、电,只盼赶紧走人。以前那样松散却有序的乡村生活,那样“自然形成”的、事事“明白”的主事人,就好像从未存在过一般,消失得没有一点痕迹。
  【紫陌红尘荐自《湘声报》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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