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人均40平方米起征合理吗|房产税如何计算

  许多人还清晰记得:2011年年初,面对屡屡失效的楼市调控,中央痛下决心,出台了史上最严厉的楼市新政——限购令。与限购令同时出台的,还有在此前更为人们所期待的房产税开始在沪渝两地试点征收。
  22个月过去了,尽管饱受非议,但限购令却真正让房价止住了疯狂上涨的脚步。然而房产税的试点扩容却总是“只闻楼梯响,不见有人来”。这与增值税改革不到1年,就推广到全国12个省(区、市)形成了鲜明对比。
  40平方米成征税“生死线”
  不过最近一段时间,关于房产税的讨论又再度升温。一方面是由于近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撰文提出要进一步推进房产税试点改革;另一方面,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的一则关于房产税开征标准的建议报告,让许多人嗅到房产税推广可能将加速的味道。不过这一建议也引来了诸多质疑的声音。
  该报告提出了关于中国新型城市化进程住房保障政策的“财经院方案”。方案建议应采取多种手段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并以保有环节差异化房产税调节市场化住房价格,逐步将房产税改革推向全国。而针对房产税的具体操作细则,方案给出了一刀切的建议:城镇居民人均住房超40平方米的部分,无论其住房是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对于40平方米以下部分,则不征收保有环节房产税。这一税制不仅覆盖新上市的商品房,且向现有存量房覆盖。
   征税标准广受质疑
  消息一出,立刻在网上炸开了锅。某门户网站正在进行的调查显示,大约有58%的网民投给“不同意该方案”,投给“同意”的仅为36%左右。
  不同意的理由主要是认为这样的标准误伤了许多普通百姓。网友“轻舞飞扬221”说道:“我今年结婚前刚刚在郊区买了套124平方米的婚房,家里就2个人,肯定超过人均40平方米,要收税,就算以后再生个宝宝,也还是要交房产税,但想要获得一个比较舒适宽敞的生活环境,这样的居住面积并不算过分啊。现在每月房贷压力已经很大了,要是再每月征收房产税,叫我们怎么活啊?”“一块石头”则表示:“我爸去世后,我妈现在一个人住一套54平方米的老公房,退休工资才1000多元,还要向她收房产税,这合理吗?”
  更多的网友对“40平方米”这个数据是怎么得来的表示疑惑。是否进行过统计调查和数理推导?还是只是所谓的“专家”拍脑门想出来的?这些在报告中都没有系统明确的解释。
  同时,不少业内人士也对这种“一刀切”的方法表示质疑。认为报告既没有考虑到地域区别,也没有考虑到大小城镇间的差别,更没有考虑到市场平均水平和未来可能的变化。住建部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7平方米,40平方米的开征标准虽然高于平均值,但却没有考虑到我国人均住房面积每年递增约1个平方米,随着我国居民整体居住条件的逐渐改善,40平方米的房产税征收标准很快就会变成平头百姓都要缴纳的“全民税种”,无法起到劫富济贫,打击住房投机的作用。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院长杨红旭认为,以目前我国城镇居民的居住面积看,40平方米的标准将城镇3~4成家庭都包括进去了,显然太低了。因此不妨暂时参照上海做法,针对人均60平方米以上征税,占全国城镇家庭的15%左右,基本可以瞄准富人群体。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研究院副院长刘桓也认为,从当前社会实际来看,这一标准的确显得有些免税面积过小、政策过于苛刻之嫌。
  事实上,我国在如何征收房产税的问题上一直在进行探索,毕竟我国当前的房屋土地性质复杂,房产税还肩负着调控房价的政策目标,因此还有许多问题值得商榷。比如房产税究竟应该从第几套房开始开征?异地购房应该如何开征?普通住宅和豪宅是否要分别设定征收标准?自住或者出租,居住或者商用,不同性质的房屋是否应区别对待?这些问题都应该进行科学而详尽的论证。如果标准过宽可能无法精准打击炒房客,逼出有效房源,如果标准过严,又极有可能误伤普通大众,徒增百姓负担。社科院推出的“40平方米”一刀切的方案显然还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税收用途是关键
  不过比起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关于房产税更紧迫也更重要的问题在于:房产税一旦全面开征,巨额增量财政收入将用到何处?目前来看,我国的财政收支依然不够透明,公众对于收归政府的税收究竟用在何处不甚明了。尤其是近年来“三公”消费节节攀升,更是让不少百姓产生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官”的误解。
  与此同时,我国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落实和推广依然任重道远,最近接连爆出的“房叔”、“房婶”、“房爷”等问题官员均栽在了房子上,然而要不是由于意外事件,公众根本不可能得知这些问题官员的个人房产信息,而且这些拥有多套房产的官员很容易通过各种办法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不同人名下,在征收房产税时很难核实征税。相反,普通百姓辛辛苦苦赚钱购买的自住型住房,却可能由于征税标准过严而需要纳税,如此房产税将不但无法劫富济贫,遏制房价,反而会形成新的不公平并拉大贫富差距。
  不过可喜的是,从当地公布的数据来看,沪渝两地财政局都对已征收的房产税税款的流向进行了及时的公布,明确了房产税收入将全部用在公共租赁房的建设与维护上。这种做法值得肯定,因此在房产税向全国推广之前,务必要先“约法三章”,即明确税款流向和用途,让每一个纳税人都可以及时且十分容易地查找到每一笔款项的具体流向。这样做不但是对全体纳税人的负责,也是让开征房产税的举措真正赢得百姓支持,让房产税尽早走向全国的必要条件。
  美国做法值得借鉴
  在今后全国版房产税的资金用途问题上,我们不妨可以学习一下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美国房产税标准各州不同,税率一般为1%至3%,可以说是美国十分重要的一个税种。而资料显示,美国房产税除了一部分用于住房保障建设外,其中有超过70%的部分是通过增加公共投入的方式反馈给当地。比如用于提高本地区的义务教育水平,改善当地治安和公共环境,从而提高房屋的周边环境,进而提高了房屋的附加值,使得房价自然升值。   一般来说,美国房产税最高的地区,往往也是最好的学区,因为房产税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持,使得居住在该学区内的孩子从学前班一直到高中毕业都不用交学费。如此一来,虽然房产税也让美国公民很头痛,但由于看到了自己缴纳的房产税真正用到了自己的身上,提高了自身的福利水平,因此也交得心服口服,无话可说。
  与美国相比,我国当前在住房保障领域还落后很多,房产税应该优先用于加强住房保障建设上。但当今后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后,作为长期征收的一项重要税种,房产税的收入更多地应该用于提高当地民众的公共服务质量上,尤其是教育、医疗等实实在在的公共服务领域。
  征税能否缓一缓?
  尽管从我国税制改革大方向上,房产税作为直接税种,开征是大势所趋。但在当前的国情条件下,房产税是否需要尽快推出也值得商榷。
  今年以来,面对国际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国内持续低迷的经济增长势头,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与4年前应对金融危机时有了很大的不同。一方面,考虑到“4万亿”带来的种种后遗症,新一轮大规模的货币刺激政策和财政刺激政策并没有被采纳;另一方面,政府着力通过一系列结构性减税的措施实现“稳增长”。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迅速推进,一年内就从最初的试点地区上海,推广到了全国多个省市。
  刚刚结束的中共十八大上,更是首次把居民收入倍增提到了和GDP倍增同样重要的高度,而想要让居民收入快速增长,除了需要企业让利外,更多的是需要政府通过税收减免等手段给百姓减负,为居民收入增长提供必要而足够的空间。只有政府、企业和个人这三者之间的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居民收入获得真真切切的快速增长,才能真正启动内需,改变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进而推动中国进入新一轮的经济高速增长时期。
  在我国正在努力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时刻,政府应该高举减税大旗,在固有的增值税等负担尚未完全减轻之前,贸然开征新税,尤其是房产税这种牵涉面广、税额巨大的新税种,恐怕不利于提高居民收入和刺激内需,短期内对提高中国经济活力和民众福祉恐怕都会弊大于利。
  短评
  先寻“道”后论“技”
  在这个世界上,要做成功一件事,必须具备两方面的要素。一是要对事物有一个正确的认知,也就是选择正确的道路和方向前进——我们且称之为“道”;另一个是通过各种具体的实施技巧和办法在这条正确的道路上快步迈进——我们且称之为“技”。
  说得更透彻点,前者是战略方针,后者是战术部署;前者是宏观目标,后者是微观策略;前者是基本理念,后者是实践方法;前者是方向,后者是速度……在房产税的问题上,我们应该先找到正确的“道”。开征房产税,是否真能有效遏制房价上涨?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房产税是否有必要开征?如果开征房产税,税收收入应该用在何处?这些基本问题尚未明晰之前,就先讨论房产税究竟应该人均40平方米以上还是50平方米以上征税,实在是为时过早了。因为这些都只是“技”层面的问题。
  毕竟我国当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税收问题:在征税环节,存在税负偏重的问题;在用税环节,又存在税收使用不透明的问题。房产税作为一种新的税种,从牵涉面上说,涉及千家万户,从规模上看,一旦全面开征,将是一笔极为可观的税收资源。因此在全面开征之前,势必要先对纳税人有一个交代——这笔钱究竟用到哪里去了?是否真正做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更准确地说是否真的“取之于房,造福于民”呢?眼下这才是房产税问题的关键所在。
  中国指数研究院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1月百城住宅均价连续第6个月环比上涨,其中,北京、上海等十大重点城市今年以来首次出现同比、环比双上涨,部分重点城市房价甚至超过调控前。可见当前楼市调控的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在讨论推出房产税的问题上,更是应该周详全面,慎之又慎。先把基本的“道”理清楚,让民众心服口服,接着再论证具体的“技”之操作细则吧。

推荐访问:房产税 起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