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千重金焉能买到生命复苏】生命的第二次复苏

   他,参与同学打架,被公安局拘留。因身体残疾,进食困难而致极度营养不良。父母上下奔走,八方呼吁,公安机关置若罔闻。36万元国家赔偿,能挽回一个17岁的生命吗?
  少年入狱,
  只因一次没有定论的打架斗殴

  1987年6月24日,官鑫(又名官兵)出生在四川省营山县一个居民家庭,其父官礼生、母亲鲜晓华均无固定职业,以打工和摆摊做点小生意维持生活。
  1990年,3岁的官鑫在邻居家玩耍时,邻居小孩拿一种化学药剂给他喝,致使官鑫的食道、胃肠烧坏,食道堵死,无法进食。送南充地区医院抢救,经手术从胃上插管进食,先后在营山县医院、南充地区医院及重庆儿科医院治疗达3年之久。1993年,在四川华西医学院专家指导下,南充地区医院经手术,从官鑫下腹割下一段结肠代替食道,从而结束了他3年来用导管进食的状况。但结肠毕竟不是食道,因而终身只能以流食为主,且必须慢吞多餐。
  幼时的官鑫聪明伶俐,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加上官礼生兄弟多人,只有官鑫一个男丁,因而更受官家喜爱。官鑫食道致残后,官家更是小心翼翼,百般呵护。
  遗憾的是,官鑫因多次全麻醉大手术,影响了智力,学习成绩一直不好。2000年,官礼生、鲜晓华夫妇因生意清淡,无法生存,到浙江温州等地打工,13岁的官鑫也随父母去了温州,并在温州上学。
  2004年春,官礼生、鲜晓华夫妇回到四川,在广安建筑工地打工。因为学习困难,官鑫辍学在工地上学开挖掘机。官礼生夫妇见官鑫喜欢驾驶,就将其送到南充市一家驾驶学校学习开车。驾校学习期满,需办理驾驶证,官鑫便回营山县办理身份证。2004年6月20日,当官鑫到户籍所在地营山县东城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时,不料却被派出所留置,21日即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原来,2004年1月15日,官鑫随父母从浙江回老家过年,刚刚走下公共汽车,官鑫就见到小学的同学赵某。赵某家曾与官家是邻居,官鑫与赵某既是同学又是少年时的好伙伴。官鑫去浙江3年多,两个伙伴乍一见面,十分亲热,赵某当即就到官鑫家一同吃饭,共叙友情。晚饭后,两个伙伴外出玩耍,碰到昔日同学舒某,舒某要赵某和官鑫一同去“收拾”结怨的谢某。谢某是营山中学的高中学生,自称“老大”,欺负了不少同学,舒某曾被欺负,决定报复。在舒某的邀约下,赵某、官鑫等8人一同来到营山中学,与谢某打斗中,持刀砍伤了谢某。谢某经治疗十余天伤愈出院,当年即考上学校到外地读书去了。
  斗殴案发生后,砍伤谢某的主谋舒某连夜逃走,杳无踪影(至今仍未归案)。办案机关调查确认官鑫参与了斗殴。同年6月20日,官鑫到派出所申办身份证即被留置,21日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但至今也未对官鑫作出结论――记者注)。

  冷漠行政,
  17岁少年死于非命

  官鑫被刑拘的当天即6月21日,官礼生、鲜晓华夫妇着急万分。他们不是害怕儿子被法律制裁,而是担心食道残疾的官鑫失去家人照料、饮食不慎会产生严重后果。为此,夫妇俩当即写了一份申请,阐述了官鑫3岁时致残的实情,并附上多家医院的证明,还附上了当年官鑫致残状告邻居的判决书,以此证明官鑫确属残疾,希望公安机关酌情处理,采取其他形式代替强制措施。
  申请书分别送给了主管案件的副局长张某、法制科长吴某、主办案件的东城派出所正副所长何某和袁某、办案民警胡某,以及看守所所长华某。除了后来在看守所《收押案犯登记表》上载明了官鑫入所时健康状况为“健康(食道切除)”外,官礼生夫妇所送的书面申请没有任何人理睬。
  采访中官礼生夫妇出示的书面材料记载,大概是7月2日,看守所打电话给官家,说官鑫病了,吃不下饭,要家人送300元钱到看守所,以便去医院检查。官礼生夫妇赶紧把钱送到了看守所,看守所民警说,已经通知办案的东城派出所,等派出所来人后一同去医院。但等了很久,派出所却没有来人。官礼生夫妇亲自到派出所求情三个小时,但所领导态度坚决地说,“我们只管办案,官鑫治病应是看守所的事”。官礼生夫妇回到看守所,转告了东城派出所的意见。但看守所表示:“案子没有交,派出所同样有责任,要不去大家都不去。”
  官鑫被关押,病情轻重,是否送医院,一切权力在行政机关,其父母无权过问。官礼生夫妇求情无望,怀着对儿子的极大担心,伤心地离开了看守所。
  出于对儿子的担心,7月5日,官礼生夫妇又写了两份内容基本相同的申请,一份送东城派出所,一份送主管案件的副局长张某,希望根据官鑫的残疾情况,改变强制措施,交由家长管理。申请不仅送给了分管局领导和办案派出所,同时也送给了公安局相关科室和人员,但仍是石沉大海,无人理睬。
  8月18日,看守所第二次通知官鑫家人送钱去,说官鑫病了,需要送医院检查。鲜晓华及父亲鲜继坤赶到看守所,见官鑫正被扶上一辆警车,鲜晓华即跟随警车去了医院,鲜继坤则赶紧回家拿了400元钱,然后赶到营山县人民医院。鲜继坤看到,外孙官鑫大汗淋漓,不断呕吐,身体骨瘦如柴,脚上戴着脚镣,全靠人搀扶,一旦放手,他就要瘫软下去。
  见了外公,官鑫哭了,说他眼睛看不清东西,几天没吃饭了,喉痛,胸痛,胃痛,还说:“我想喝酸奶、喝水。”官继坤想扶外孙躺下,但随去的警察却不允许。因为官鑫说喉、胸、胃等部位疼痛,医院就给官鑫作钡餐检查,但吞钡十分困难,吞一点就吐一点。医生认为病情严重,指出“食管太狭窄,营养摄入减少,消耗增加,现在是极度营养不良,建议加强营养”。随去的狱医李信鸿问怎样补充营养,医生说食补和输液。于是,李信鸿就叫鲜晓华去买点牛奶之类的东西。鲜晓华买了牛奶回来,却看到警车把官鑫拉走了。看到警车远去,鲜晓华想到儿子的惨状,当即昏倒在地,过往群众赶快把她扶到医院,其买的酸奶也没送到儿子手上。狱医李信鸿等着医生写检查结论,鲜继坤要求复印一份,但李不同意,拿了结论就走了。
  在医院见了官鑫的状况,官礼生夫妇为儿子的生命担忧,鲜晓华于8月20日又以书面的形式向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张某、分管看守所的副局长杨某递送了一份陈述。
  鲜晓华在陈述中说:“作为母亲,十多年来守着残疾的儿子相依为命。官鑫身体残疾,是在社会关爱下幸存下来的,官鑫涉嫌,但还没有判罪,他的生命已到了极限,如在关押中送掉了性命,责任应由谁承担?如果因人为的原因断送掉17岁的生命,作为母亲,岂能等闲视之?”
  鲜晓华的信不仅未得到任何人同情,相反个别领导还产生了反感。法制科还说,看守所没有向上边反映,表明病情并不重。无奈鲜晓华便向局长、政委、副局长、东城派出所一一哭诉,说官鑫病重,请求改变官鑫的强制措施,但是仍然没有任何人同情她。鲜晓华回到家,把给儿子买的酸奶送到看守所,看守所说有规定,不准嫌犯家属送食品。
  直接找公安局“求情”没有人理睬,官礼生、鲜晓华就尽最大努力,通过鲜晓华的父亲鲜继坤(粮食局退休干部)找了一些社会关系,希望通过社会关系帮忙到公安局求情,目的只有一个,希望公安机关重视官鑫的病情,挽救官鑫的生命。但是,所有求情都无济于事,仍然没有任何反响。
  连续几天东奔西走,苦苦求情无果,官礼生夫妇只好请了律师,希望通过法律程序引起公安机关重视。但当律师到看守所索要病情结论以便“对症处理”时,看守所却不给结论。律师和鲜晓华又到公安局找分管看守所的副局长反映,该副局长称,案子已交检察院了,莫来找我。鲜晓华与律师随即赶到检察院,检察院却说,没有收到任何材料。
[ 2 ]   8月26日,鲜晓华又到公安局,转来转去,不断求情,但始终没人理睬,无奈之下她便坐在法制科,重复反映,直到下午5时,看守所通知鲜晓华带钱去,说要送官鑫去医院。鲜晓华当即兴奋不已,还以为是连续8天来上下奔波、不断求情“感动”了公安局的人,终于同意官鑫去医院了。激动的鲜晓华赶紧去看守所,见到有几个在押人员正在把官鑫往警车上抬,另一些人正争吵不休。
  原来,这天官鑫已处于休克状态,大小便失禁,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得知情况后,安排人送官鑫去医院。然而看守所副所长晏某却说官鑫是装病,阻止送医院,还说检察官的做法是违法行为,要负法律责任。由此,检察官与看守所人员争吵起来。在检察官的坚持下,官鑫被送到南充精神病医院(现为身心医院,医院住地在营山县城郊――记者注),经一天多时间的抢救,终因回天乏术,于8月27日11时52分结束了17岁的年轻生命。公安机关在后来的官司中声称,官鑫涉嫌暴力犯罪,但却始终没有拿出官鑫所犯何罪的权威结论。一个未成年人的生命,就这样莫名其妙地结束了。

  36万赔偿,
  案里案外教训何其沉重

  官鑫死亡前后,只有一个在押人员李某在医院“陪护”,他告诉官鑫父母,说官鑫早就卧床不起了,吃不下东西,喝一点奶粉都要呕出来。官鑫父母、外公,想到连续8天四处求情,公安机关却极度冷漠,始终无动于衷,而今官鑫死了,公安局却不闻不问。官鑫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父母要为官鑫的死讨个说法!
  但是,向谁讨说法呢?找冷漠的公安局肯定讨不到说法。无奈,他们便叫来10余名亲友,把官鑫的尸体抬到营山县委大门外“示威”,希望引起县委重视,从而给个说法。对此,营山县公安局立即调集公安、交警、保安等约200人赶到县委,将官家亲友包围,强抢尸体,官家亲友10余人衣服被撕烂,身上被抓伤,激起在场上千围观群众的公愤,秩序一度很混乱。
  见此状况,公安局被迫停止抓人抢尸。公安局政委吴炳泉、县政法委副书记陈建民再三做工作,确定下午3时在公安局座谈协商处理。座谈中,官鑫父母哭诉了官鑫被刑拘当日就向公安机关递交了申请书以及8月18日至26日连续8天哭求公安机关的情况,有关领导责成县检察院调查处理,并对官鑫的尸体做尸检后再下结论。
  9月15日,四川华西医学鉴定中心对官鑫的死亡作出病理鉴定,结论为:据尸体解剖发现,死者官鑫系由于双肺支气管肺炎、间质性心肌炎死亡。对此,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向官礼生夫妇宣布,官鑫系因病正常死亡,公安机关没有责任。
  官礼生、鲜晓华不服县检察院的调查结论,遂向省、市公安机关和政法部门以及公安部、中纪委层层反映。官鑫的舅舅鲜某某是解放军某部军人维权部门的专职干部,其通过军委总政治部司法局递出的申诉材料,得到中纪委、公安部的重视,申诉转到四川省委,省委副书记李崇禧作了重要批示。
  2004年11月,省公安厅成立调查组,连续三次赴营山调查了18天。与此同时,官礼生、鲜晓华夫妇不服华西医学鉴定中心的鉴定,要求重新鉴定。2005年1月19日,营山县检察院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该中心于3月2日作出结论:1.官鑫双肺支气管肺炎的发生时间在6月18日之后,入院前,其临床表现不明显。2.其营养不良与导致死亡的双肺支气管肺炎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直接因果关系,营养不良是其支气管肺炎发生、发展的不利因素。3.营山县看守所对官鑫的监管、监护不够有力,是造成延误医疗时机的因素之一。4.营山县看守所狱医对官鑫“极度营养不良”的认识不足,是造成对官鑫的监管,监护不够有力的环节之一。
  2005年4月,省公安厅调查组综合营山县检察院调查的情况,提出了如下处理意见:办案的东城派出所及看守所4名正副所长撤职。看守所副所长晏某阻挠检察人员送官鑫就医,情节恶劣,撤职后调离公安队伍。分管刑侦和看守所的两名副局长分别记过、记大过和降级。导致官鑫死亡的主要责任人狱医作开除公职处理。处理意见还指出:“要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慰和国家赔偿工作。”
  省公安厅另将调查卷移交省检察院,南充市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的建议,于2005年6月30日对营山县看守所狱医李某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同年10月8日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但之后长达半年时间,一直没有动静。官礼生、鲜晓华到相关部门询问,答复是“正在研究处理”。
  等待没有结果,官礼生夫妇只好再次向中纪委等反映,中纪委再次责成有关部门严肃对待,认真处理。2006年7月6日,异地审理的蓬安县人民法院遂对狱医李某开庭进行审理。
  与此同时,营山县公安局在官礼生、鲜晓华申请国家赔偿40万元的要求下,于6月26日作出赔偿决定:官鑫在营山县看守所羁押期间患病死亡,根据《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赔偿申请人84240元。官礼生、鲜晓华不服此赔偿决定,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南充市中级法院指定南充市高坪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因蓬安县检察院指控狱医犯玩忽职守罪一案未结案,且该案与行政赔偿诉讼有关,行政赔偿诉讼案遂裁定中止诉讼。2007年5月21日,南充市中院终审裁定狱医李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行政赔偿案即于2007年6月13日恢复审理。
  7月19日,高坪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营山县公安局辩称:官鑫幼时食管严重烧伤虽被切除并以结肠代替食道,但因其涉嫌暴力犯罪被羁押在我局看守所,我局已充分尽到管理职能,由于其本身的身体状况及巨大的心理压力,从而引发其他疾病。我局既不存在主观上的拖延治疗,也不存在过失疏于管理。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公安局的辩护意见称:我局唯一的过错是没有安排一位医学权威对在押犯人跟踪监视,及时发现其病情以对症治疗。
  言外之意,官鑫还没有达到医学权威跟踪监视治疗的待遇。何况看守所也没有条件配备医学权威对在押人员跟踪监视和治疗。
  总之,公安局辩称,我局的监管行为与官鑫的死亡没有直接的、相当的因果关系。二原告的请求不能成立。
  法院审理认为:官鑫刑拘后,其人身自由即受到限制。自羁押时起,营山县公安局就负有保护官鑫生命健康以及在其生病后及时治疗的义务。官鑫被刑拘时,看守所已在登记表中载明“食管切除”,看守所狱医知晓官鑫食管已切除,存在食道狭窄、进食困难并以流食为主的事实,但在官鑫发病送到营山县人民医院检查时,明知官鑫已极度营养不良、身体虚弱而未采取有效治疗措施,最终导致抢救无效而死亡的严重后果。官鑫的死亡完全是因营山县公安局未及时、正确对其予以救治的违法行为而造成的,依法应于赔偿。故判决:确认营山县公安局在官鑫羁押期间未及时、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违法;由营山县公安局赔偿原告官礼生、鲜晓华因官鑫死亡的赔偿金、丧葬费合计368100元。
  宣判后,被告营山县公安局以赔偿数额过高,原告官礼生、鲜晓华则以赔偿数额偏低为由,双方均提起了上诉。
  无论赔偿数额是高是低,营山县公安局行政违法是可以肯定的。而且,该案是一起极为典型的“冷漠行政”。从官鑫被刑拘的第一天开始,其家人就提出了申请,提供了有力证据,证明官鑫的身体残疾,而且情况极为特殊。然而,一次又一次的书面申请,却未得到任何人重视。一个公安局,上至最高“行政长官”,下至基层所长、民警,算起来有十几个人和单位都连续不断收到了申请,但却没有一个人理睬。直到官鑫生命垂危的8月18日到死亡,其家人连续8天哭求上至“最高行政长官”下至基层所长以及有关办案人员,仍然没有人理睬。官鑫羁押期间,如果某个领导,对官鑫家人的申请过问一下,提出来研究一下,给出改变强制措施或给予医疗的“人性化”的建议,官鑫也不至于就此结束年轻的生命。
  编辑 / 洪晓静hongxiaojingx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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