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侮老实人_不要欺侮老实人

  2007年1月18日晚间,上海卫视播出一档法制节目,说的是一个民工用木棒突袭,致使两个包工头死于非命的事。这个民工因此沦为杀人犯,目前负罪在逃。   那么,该民工为什么要棒打包工头呢?原因是该民工来向包工头讨要自己该得的一份工钱,其中一个包工头非但不给,而且恶语相向,甚至还抽了该民工一个耳光。
  包工头欠钱不给,民工前来讨要时还辱骂人家、抽了人家的耳光。这个包工头不仅理短,而且当众侮辱民工人格,对民工构成伤害在先,而受到伤害的民工,起而反抗在后。包工头如果把民工当成和自己一样的一个人,就不会辱骂他、抽他的耳光。民工如果知道一棍子下去会致人死命,他也不会下手那么重。杀人是要偿命的。自己的命虽然不值钱,却也知道活着总比死了好,否则,出事之后,他就不会逃逸了。
  而今,有太多的人不注重品德修养,法制观念淡薄。在职场中,上司训斥、辱骂下属员工的事情,屡见不鲜。这些上司以及包工头们之所以会辱骂甚至殴打下属和员工,其错误的思想根源在于他们压根儿就没有把对方看成是和自己一样的人。他们要用做出来的凶相维护自己外表的尊荣、掩盖内心的卑怯。在这件事情中,假如被辱骂、被殴打的民工,果真不是一个和包工头一样的堂堂的人,假如被侮辱、被损害者能够永久地忍受这种侮辱与损害,那么,天下早就太平了。这是那些被权力和金钱异化的上司与包工头们,连做梦都盼望的日子。然而,遗憾的是,受辱的下属和民工毕竟也是人,他们在忍无可忍的时候也会反抗。于是,这就给那些上司和包工头们带来了麻烦,甚至丧命的危险。法制节目中所报道的这件民工用木棒打死包工头的事情,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死人的事儿总是令人痛心的。在举国上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今天,为了少死人、不死人,我们应该很好地汲取这个事件所给予的教训。当上司、当包工头的,要学会尊重“底下人”。“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抬轿子的既能够让你坐在上面美若登仙,也就能够把你颠下来,跌死。不要欺侮老实人。
  当下属的和广大民工,则要懂得尊重自己,要知道自己作为“底下人”,不过是所处职位不同、社会分工不同,而并不意味着自己就低人一等,就要看别人的脸色。尤其要记住,在遭受不公平待遇的时候,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权,万不可动粗,更不要为解一时之恨,做出令自己终生懊悔的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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